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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鼎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进展公告2019-10-10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103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泰富”)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为永鼎泰富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担保额为 97,000 万元,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97,265.31 万

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届满,
公司收到银行函件,继续与该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永鼎
泰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申请 97,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
临 2019-035、临 2019-06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 55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其珍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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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输、变、配电设备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服务(电
力设施除外);电气成套设备、通讯设备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服务;电气工程;
通讯工程专业承包;金属材料的销售;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永鼎泰富资产总额为 63,937.29 万元,负债总额为
34,056.55 万 元 , 资 产 净 额 为 29,880.74 万 元 。 2018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为
60,656.92 万元,净利润为 7,441.43 万元(经审计)。
    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公司 51% ,严炜 16.67%,宋德明 7%,许峥 6.33%,徐功胜 5%,
穆茂武 5%, 曹一欢 5%,淦贵生 4%。公司与上述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
    担保范围: 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
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
日起两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
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本年度拟对永鼎泰富提供担保金额巨大,永鼎泰富其余
自然人股东没有能力提供担保或反担保。而永鼎泰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处于
正常的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满足其业务经营,本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支
持,有利于永鼎泰富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永鼎泰富财务状况稳定,资
信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海外 EPC 项目相关保函
的开具、用于履行海外 EPC 合同所需的为支付采购设备款而开具的信用证以及远期结
售汇,且该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海外 EPC 工程项目资金来源有保障,加之永鼎泰富的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均由本公司派出,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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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永鼎泰富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
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对子公司采取了有效监控措施,风险可控。但我们提醒公司管理层应密
切关注担保风险,加强对外担保管理,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
和化解现存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3、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预计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担保事项为对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410,1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控股子公司>总额为 375,094.3
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207,295.3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 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的 74.71%,其中: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71,
624.3 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103,825.3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 年末)
经审计净资产的 37.42%。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永鼎泰富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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