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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鼎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113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8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为3.0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77,75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
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19-110)。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
票 的 注 销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1,245,409,870 股 减 少 至
1,245,351,370股(不含期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新增股份,具体以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时的股本结构数据为准),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245,409,870元减少至
1,245,351,37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
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
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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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 318 国道 74K 处芦墟段北侧公
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 2019 年 10 月 30 日起 45 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邮编:215211
     4、联系人:张国栋、陈海娟
     5、联系电话:0512-63271201、0512-63272489
     6、传真:0512-63271866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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