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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路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18-07-20  

						                                   市中伦(重庆)
                               北京市             事务所

                                         于重庆路
                                       关于    路桥股份 公司

                                           二次临时
                                  2018 年第二       大会的

                                                               法 见书




                                                                〇一八年七
                                                              二〇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ingdao  Hangzhou  Nannjing  Hong Kong  Tokyyo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ancisco
                重庆市江北区金融街 3 号 D 座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5-1 层 A 单元 邮政编码:400023
      5-1 A, Tower D, PICC Life Insurance Tower, 3 Financial Street, Jiangbei District, Chongqing 400023, P.R.China
                             电话/Tel:(8623) 8879 8388 传真/Fax:(8623) 8879 8300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路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问

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人用于

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予以公告。



                                                          -1-
                                                                      法律意


             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
       本所律师                                     要求,按照中
                                            性文件的要

  师行业公认
律师                准、道德规范
          认的业务标准        范和勤勉尽         提供的本次股
                                         对贵公司提

  会相关文件
大会                实进行了核
          件和有关事实                          股东大会发
                            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      发表法律意见

下:




       一、   本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
       (一)本        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由 2018 年 7 月 3 日召开
       1. 本次股                                       事会第二十七
                                               第六届董事

会议      议召集,相关
  议做出决议                                      上海证券交
                    关内容已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在上      交易所网站上

  的《重庆路桥
布的                限公司关于召 2018 年第二次临
            桥股份有限        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

  简称“本次股
下简                            载,
            股东大会通知”)上登载 并对召开           知进行了公
                                            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通知
       2. 本次股                明了本次股
                        知中,载明                 投票和网络投
                                           议以现场投

  结合方式召开,并载明
相结                          议的时间、地点、网络
                    明了现场会议                          间、
                                                络投票的时间 投票代码

  交会议审议
提交                出席会议人
          议的议案、出      人员资格、贵           系人等事项
                                         系电话及联系

             本次股东大会
       (二)本        会的召开


              司本次股东大
       1. 贵公司                现场投票和网
                        大会采用现                     召开。
                                             相结合方式召

                       场会议于 20018 年 7 月 19 日(周四)14 时 00 分在重庆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

  坪经济技术
南坪                龙路    公司五楼会
          术开发区丹龙 11 号公

             东大会通过上
       本次股东                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上海证券交                        向股东提供网
                                                 投票系统向

  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 2018 年 7 月 19 日,其中:通
投票                间为                                 证券交易所交
                                                 通过上海证

  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
系统                        体时间为 20118 年 7 月 19 日 9:15-99:25,9:30-11:30
                    投票的具体

和1                  易所互联网投
             海证券交易
    0;通过上海                             时间为 2018 年
                                  投票的具体时

7 月 19 日 9:115-15:00 期 时间。全体         络投票时间内
                                     在上述网络


                                      -2-
                                                              法律意


  意时间通过
任意                交易所的交
          过上海证券交      交易系统或者           使表决权。
                                         投票系统行使

           股东大会由贵
    2. 本次股                事长江津女士
                     贵公司董事

    经核查,本           召开时间、地点、内容 方式与会
               大会的实际召                容、     会议通知一致

  所律师认为
本所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为,本次股东                           司法》、《上市
                                         符合《公司

  股东大会规
司股                律、法规、规
          规则》等法律        规范性文件         投票实施细则 、
                                         大会网络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                定。




    二、   本         资格、出席会
              会召集人资           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
    (一)本                的资格
                    会召集人的


                    集人为贵公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第六届董         符合《公司法 、
                                         集人资格符

  上市公司股
《上                则》等法律
          股东大会规则      律、法规、规           章程》的规
                                         件及《公司章

                    东大会人员
    (二)出席本次股东      员的资格


     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
           席贵公司本                                   日下午上海证
                             会的人员为 截至20188年7月13日

  易所交易结
交易                中国证券登记
          结束时,在中        记结算有限         司登记在册的
                                         上海分公司

  全体股东,上
司全                全体股东均有
            上述公司全        有权出席股         面委托代理人
                                         并可以书面

  和参加表决
席和                东代理人可不必是贵公
          决,该等股东                           事、监事及高
                                         贵公司董事

  理人员;本
管理                师。其中:
          本所见证律师

            贵公司本次
     1. 出席贵                现场会议的
                    次股东大会现

                    司本次股东
    经核查,出席贵公司      东大会现场会           理人共 11 人,
                                         东及委托代理

  表股份数为 318,364,9330 股,占贵
代表                            贵公司在股 总股份的 288.9852%。


            网络投票的
     2. 参加网      的人员

          证所信息网络
    根据上证        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   过网络投票
                                         通过      票方式参加本

  东大会的股
股东                          数为2,078,2209股,占贵
          股东共16名,代表股份数                          股权登记日总
                                                  贵公司在股

                                 -3-
                                                             法律意


  的0.1892%。
份的

          络投票系统参
    通过网络                的股东,其身
                    参加表决的                   网络有限公司
                                         证所信息网

  认证。
行认

    经核查,本           出席本次股东
               认为,上述出                     符合
                                      人员的资格符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
《上                则》等法律、法规、规
          股东大会规则                           大会网络投票
                                         及《股东大

  细则》、《公
施细                  的规定。
            公司章程》的




    三、   关         表决程序、表
              东大会的表

          本次股东大会
    (一)本                程序
                    会的表决程


           股东大会采用
    1. 本次股                票和网络投
                     用现场投票                 对会议通知所
                                        的方式,对

  的议案进行
明的      行了表决。

           股东大会所审
    2. 本次股                的现场投票
                     审议事项的               股东大会指定
                                        由本次股

  东代表、监
股东                本所律师进
          监事代表及本                        并当场公布表
                            进行了计票、监票,并        表决结果。

           司通过上海证
    3. 贵公司                所交易系统
                     证券交易所                 提供网络投票
                                        投票系统提

            结束后,上
台。网络投票结                网络有限公
                    上证所信息网                 本次股东大会
                                         司提供了本

络及      票的表决权总
  及现场投票                决结果。
                    总数和表决

                    认为,本次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        股东大会议         《公司法》、《上
                                         程序符合《

  公司股东大
市公                等法律、法规
          大会规则》等        规、规范性         网络投票实施
                                         股东大会网

                      定。
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
    (二)本                结果
                    会的表决结


          律师见证,本
    经本所律           会采用现场         结合的方式对
                                  络投票相结

  股东大会通
次股                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中
          通知中列明议                           上市公司股东
                                         部分按《上

  规则》的规定
会规                代表、监事代
            定由股东代        代表及本所         票和计票。网
                                         进行了监票

                                   -4-
                                                               法律意


  票结束后,公
投票                     络有限公司
               证所信息网络                 东大会的现场
                                    了本次股东

  和网络投票
票和                果,会议主
          票的表决结果      主持人当场宣           决结果如下
                                         决结果。表决

              通过了《关于
       1. 审议通                 事、监事津
                        于修订<董事                 立董事津贴的
                                            并调整独立

案》

             的表决结果为
       本议案的        为:319,071,235 股赞         东大会的股东
                                            席本次股东

  东代理人所
股东                决权的 99.55718%;1,3371,904 股反
          所持有效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占出

  的股东及股
会的                所持有效表
          股东代理人所      表决权的 0.44281%;0 股 占出席本次股

  会的股东及
大会                人所持有效
          及股东代理人      效表决权的 0.0000%。

              通过了《关于
       2. 审议通        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 的议案》

                举江津为公
       2.1. 《选举                董事会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

             的表决结果为
       本议案的        为:318,8988,682 股赞         东大会的股东
                                             席本次股东

  东代理人所
股东                决权的 99.55180%。
          所持有效表决

                举刘勤勤为
       2.2. 《选举                届董事会董
                        为公司第七届

             的表决结果为
       本议案的        为:318,8988,682 股赞         东大会的股东
                                             席本次股东

  东代理人所
股东                决权的 99.55180%。
          所持有效表决

                举谷安东为
       2.3. 《选举                届董事会董
                        为公司第七届

             的表决结果为
       本议案的        为:318,5933,142 股赞         东大会的股东
                                             席本次股东

  东代理人所
股东                决权的 99.44226%。
          所持有效表决

                举吕维为公
       2.4. 《选举                董事会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

             的表决结果为
       本议案的        为:318,5933,140 股赞         东大会的股东
                                             席本次股东

  东代理人所
股东                决权的 99.44226%。
          所持有效表决

                举刘影为公
       2.5. 《选举                董事会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

             的表决结果为
       本议案的        为:318,5933,144 股赞         东大会的股东
                                             席本次股东


                                   -5-
                                                             法律意


  东代理人所
股东                决权的 99.44226%。
          所持有效表决

             举张漫为公
    2.6. 《选举                董事会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

          的表决结果为
    本议案的        为:318,5933,039 股赞         东大会的股东
                                          席本次股东

  东代理人所
股东                决权的 99.44226%。
          所持有效表决

           通过了《关于
    3. 审议通        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 董事的议案》

             举龚志忠为
    3.1. 《选举                届董事会独
                     为公司第七届

          的表决结果为
    本议案的        为:318,5933,039 股赞         东大会的股东
                                          席本次股东

  东代理人所
股东                决权的 99.44226%。
          所持有效表决

             举战英杰为
    3.2. 《选举                届董事会独
                     为公司第七届

          的表决结果为
    本议案的        为:318,5933,044 股赞         东大会的股东
                                          席本次股东

  东代理人所
股东                决权的 99.44226%。
          所持有效表决

             举柯绍烈为
    3.3. 《选举                届董事会独
                     为公司第七届

          的表决结果为
    本议案的                                     次股东大会
                    为:318,5933,040 股,占出席本次      会的股东及股

  理人所持有
代理      有效表决权的 99.4226%%。

           通过了《关于
    4. 审议通        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 的议案》

             举李静为公
    4.1. 《选举                监事会监事
                     公司第七届监

          的表决结果为
    本议案的        为:318,5933,045 股赞         东大会的股东
                                          席本次股东

  东代理人所
股东                决权的 99.44226%。
          所持有效表决

             举胡涛为公
    4.2. 《选举                监事会监事
                     公司第七届监

          的表决结果为
    本议案的        为:318,5933,049 股赞         东大会的股东
                                          席本次股东

  东代理人所
股东                决权的 99.44226%。
          所持有效表决

             举蒋文烈为
    4.3. 《选举                届监事会监
                     为公司第七届

          的表决结果为
    本议案的        为:318,4433,043 股赞         东大会的股东
                                          席本次股东

                                     -6-
                                                            法律意


  东代理人所
股东                决权的 99.33758%。
          所持有效表决




           本次股东大
   经核查,本                现场表决和
                   大会除采用现                 方式外,无其
                                        相结合的方

  决方式。本
表决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                        司法》、《上市
                                              符合《公司

  股东大会规
司股                律、法规、规
          规则》等法律        规范性文件         投票实施细则 、
                                         大会网络投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公                        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合




    四、   结

          述,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                贵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师认为,贵                          大会的召集、
                                                临时股东大

  程序符合法
开程                          件及《公司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次股东大会召
                                         规定,本次

  资格、出席
人资                资格、本次
          席会议人员资      次股东大会的           果均合法有
                                         序、表决结果

                    四份。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

                              (以下无正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