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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路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19-009
债券代码:122364          债券简称:14 渝路 01
债券代码:122368          债券简称:14 渝路 02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七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会计
准则 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以下
简称“会计准则 2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4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37 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


                                     1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
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财政部对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 23 号、会计准则 24 号和会计准
则 37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
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
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
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
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2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
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
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
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末可比数。
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将对公司 2019 年起财务报告产生一定影响。
    (二)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8 年度财务
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
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6,708,979.46
应收账款                   16,708,979.46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12,999,870.26

其他应收款                 12,999,870.26

固定资产                  188,046,136.75
                                               固定资产                  188,046,136.75
固定资产清理                         -

应付票据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687,159.69
应付账款                    6,687,159.69

应付利息                   34,162,982.08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37,658,130.73

其他应付款                  3,495,148.65

                                               管理费用                   16,071,409.90
管理费用                   16,071,409.90
                                               研发费用                             -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
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重庆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重庆路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三)重庆路桥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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