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尔雅:关于公司董事长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18-01-20
股票简称:美尔雅 股票代码:600107 公告编号:2018002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8 年 1 月 19 日,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我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李轩先生报告,李轩先生于近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
[2018]5 号),因李轩先生及其他相关各方涉及内幕交易东莞勤上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股票案,证监会拟对李轩
先生及其他相关各方作出行政处罚,其中给予李轩先生警告,并处以
三十万元罚款的处罚。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二条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证监会
对李轩先生及其他相关各方实施的行政处罚,仍享有陈述、申辩及要
求听证的权利。李轩先生及其他相关各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经证监会复核成立的,证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李轩先生及其他相关
各方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会将根据上述事实、理由和依
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事项,对我公司董事长李轩先生个
人的处罚为警告及处以三十万元罚款,无其他处罚和影响。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情况不涉及到我公司任何事项,也未对我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涉及我公司董事长李轩先生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