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美尔雅: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3-10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18-007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3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湖锦路 1 号磁湖山庄酒店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4,184,9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0.606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由公司副董事长郑继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3 人,董事张龙先生、邢艳霞女士、武建华女士、

   独立董事杨锐利先生、吕本富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朱剑楠先生、刘娜女士、万亚娟女士因

   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黎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74,184,938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根据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的同意票,陈京南

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经湖北省司法
   厅批准,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已与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合并,湖北安格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业务已整体并入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故我公司原
   委托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事务,依法由湖北
   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履行。)
律师:顾恺律师、胡宝国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顾恺律师、胡宝国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所

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