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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尔雅: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9-06-20  

						   股票简称:美尔雅       股票代码:600107      公告编号:2019014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我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位于黄石市黄
金山金山大道以北、百花路以东 A、B 两个地块将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偿收
回;
    2、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或
“甲方”)将返还 2271.188 万元,作为甲方协议收回土地给予乙方的补偿;
    3、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概况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摘牌并签订土地出让
合同,获得了黄石市黄金山金山大道以北、百花路以东 A、B 两个地块,用途为
工业用地,面积合计 328.8 亩。近日,由于黄石市整体规划上述地块已调整为市
政用地,经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批准,2019 年 6 月 19 日,黄石经济
技术开区与我公司正式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大冶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与我公司签署《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黄
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按土地原价优惠政策后剩余土地价款 2271.188 万元作为收
回土地给予公司的补偿有偿收回该地块。
    公司实际缴纳上述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 3428.658 万元,其中土地出
让金 3222.6 万元;土地佣金 96.678 万元;代征路款 109.38 万元,政府已兑现
优惠政策返还公司资金 1157.47 万元,该地块剩余土地价款 2271.188 万元。
    二、 本次收回土地地块使用权的主要内容
    黄石市黄金山金山大道以北、百花路以东,分 A、B 两个地块,为我公司拟
建山南工业项目所在地。
    其中 A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4202812011B00136 号;土地
面积 199.9 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价款:1959 万元。
    B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4202812011B00110 号;土地面积
128.9 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价款:1263.6 万元。
    上述两宗地块合计面积为 328.8 亩,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仅签订两宗地块的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A 地块未进行规划与开发。B 地块上为我公司拟自筹资金建设美尔雅纺织服
装工业园项目所建设部分厂房和建筑物,但由于该项目建设基础公共设施条件不
足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未对上述项目继续进行投资,也未投产运营。(详见
本公司 2013 年-2017 年度报告中关于公司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三.政府有偿收回费用
    1、上述两宗地块合同总价款为 3222.6 万元,按合同约定公司实际缴纳土地
出让金及相关费用 3428.658 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 3222.6 万元;土地佣金
96.678 万元;代征路款 109.38 万元,政府已兑现优惠政策返还公司资金 1157.47
万元,剩余土地价款 2271.188 万元。公司据实提供上述相关款项票据给黄石经
济技术开发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
签署之日起 10 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我公司位于 B 地块已建设的部分厂房等建筑物,根据我公司与黄石经济
技术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约定,B 地块上相关厂房等建
筑物将由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出资有关规定,组织评估确定房屋价值,并提供房屋
建设及安全相关的图件、资料及批准文件,待政府将该地块再进行出让时,土地
与房屋一并挂牌。
    四、本次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政府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全额退回公司前期已缴纳的土地相关款项,根据公司
财务部初步估算,上述地块被政府有偿收回将会导致公司前期土地摊销转回,产
生资产处置收益约 285 万元,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
为准。
    本次政府收回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对公司的影响,将根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约定,公司对 B 地块上建筑物进行评估,
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协商,待政府将该地块再进行出让时,土地与房屋一
并挂牌收回,因尚未确定最终交易价格,暂无法确定地面建筑物补偿对公司损益
的具体影响情况。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额支付上述 2271.188 万元补偿款后,我公司将根据
《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与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
除上述黄石市黄金山金山大道以北、百花路以东 A、B 两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目前,公司未对上述地块继续进行投资。公司未来将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合理
进行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黄石经济技术开区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
    2,公司与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