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2018-10-30
股票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 2018-5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
关议案及方案调整议案。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
《关于国金证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
[2017]2914 号)。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8 亿元
(含 68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在可转
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补充公司资本金。
二、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以来,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会同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但由于期间资本市场环境
发生变化,且审议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本次发
行决策程序自动失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
和充分讨论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
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
对公司经营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若再推出股权融资计划,须重新召开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发行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披露后上报中国证监会
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