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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德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30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至 2018 年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不
涉及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此次变更会计政策,仅对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8 年度的净资
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事项及审批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2018 年 6 月 15 日
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诺德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 2018 年年
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
    (一)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如下: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
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规定起始日开始执行,具体修订内容为:
    1、以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
加及时、足额的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会计处理;
    4、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的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
动。
    (二)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如下: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
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
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将“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将“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将“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将“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将“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利润表项目:
    (1)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为“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项目列示;
    (2)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只影响报表列示
内容,对公司损益、净资产、总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
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及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