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控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1-05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天成控股 公告编号:2017-001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0,984,5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9.831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国生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陈磊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负责人马滨岚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0,875,497 99.8919 109,100 0.108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0,875,497 99.8919 109,100 0.108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0,875,497 99.8919 109,100 0.1081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0,875,497 99.8919 109,100 0.1081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银河集团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471,697 98.5608 109,100 1.4392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471,697 98.5608 109,100 1.439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1 关于调整公 7,471,697 98.5608 109,100 1.4392 0 0.0000
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
2 公司非公开 7,471,697 98.5608 109,100 1.4392 0 0.0000
发行股票预
案(二次修
订稿)的议
案
3 关于公司非 7,471,697 98.5608 109,100 1.4392 0 0.0000
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
分 析 报 告
(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
4 关于非公开 7,471,697 98.5608 109,100 1.4392 0 0.0000
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
回 报 措 施
(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与 7,471,697 98.5608 109,100 1.4392 0 0.0000
银河集团签
订附生效条
件的股份认
购合同之补
充协议(二)
的议案
6 关于本次非 7,471,697 98.5608 109,100 1.4392 0 0.0000
公开发行股
票涉及重大
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杰、王锋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和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