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 所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及调整担保额度分配的议案》进行了 审慎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且担保事项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 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 李铁军 张仁 _ 毛家仁 _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