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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2-1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
公开发行股票终止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1、本次聘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对被提名人黄巨芳先生、曹玉生先生的资格审查,被提名人的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本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相
关政策等方面发生了诸多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需要
等各种因素而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协
议的议案》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李铁军_____________      张仁______________    毛家仁_____________



                                                       2017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