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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成: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8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2017-060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9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3,756,4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8.231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洪彬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陈磊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33,597,362 66.7241 16,488,477 32.7460                  266,800    0.5299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协议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31,886,061 63.3255 18,296,177 36.3360                  170,401    0.338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终止非公   33,59 66.7241 16,48 32.7460 266,8      0.5299
          开发行股票的   7,362          8,477            00
          议案
2         关于公司与银   31,88 63.3255   18,29 36.3360   170,4    0.3385
          河天成集团有   6,061           6,177              01
          限公司签署非
          公开发行股票
          终止协议的议
          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杰、王锋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和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