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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25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18年度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意思表示
真实。公司2018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营行为,对本公司的
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有利于保持双
方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2、《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
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
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要缺陷
和重大缺陷,符合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关于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且担保事项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8-2020)》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持
续、稳定、科学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
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
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
审计机构。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对各议案的表决
结果。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李铁军                 张仁        _       毛家仁       _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