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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成控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8-08-14  

						股票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天成控股         编号:临 2018—051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子
公司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856 号),具体内容如下: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告,拟向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转让公
司控股子公司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100%股权,转让价款
为 3.98 亿元。长征电气为公司重要子公司,本次出售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
事项。
    1.长征电气是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经营实体,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2.78
亿元,净利润 1953 万元,净资产 2.54 亿元,分别占同期上市公司的 49.2%、
98.9%和 22%。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等产生
的影响,并说明是否会对上市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公告称本次交易主要目的是回笼资金,偿还部分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降低财务费用。请公司结合近期债务到期金额明细,长征电气的盈利情况和预计
可减少的财务费用情况,补充披露以出售主要经营性资产的方式实现上述目的的
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长期利益。
    3.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长征电气提供担保合计 1.85 亿元。请公
司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公司为长征电气提供担保的情况,以及后续安排。
    4.公告显示,本次转让标的为长征电气股权,其日常经营所需的厂房、土地
资产仍为上市公司所有。公司后续将与长征电气签署厂房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
交割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针对前述厂房和土地资产,请公司补充披露:(1)
未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内的原因;(2)是否与长征电气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不可
分割性;(3)租赁期限届满后的使用安排。
    5、公告称长征电气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请公司说明在评估报告
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将长征电气股权转让价格定为 3.98 亿元的合理性及公允性,
说明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请你公司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
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安排《问询函》回复工作,
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