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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成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05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与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次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投资管理办法》的修订及审
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对相关议案无异议。
    2、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18年度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意思表示真
实。公司2018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营行为,对本公司的独
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有利于保持双方
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3、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曹玉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关于更换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聘任总经理的提名程序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朱洪彬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朱洪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对各议案的表决
结果。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李铁军                张仁       _        毛家仁     _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