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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成控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9-05-13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天成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9—027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下述问题涉及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若
不能在承诺期限内解决前述问题,公司可能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
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19年5月12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41号)。


一、问询函全文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从审计报

告和内控报告涉及事项、经营情况、资产和负债等方面进一步补

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和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

   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被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

审华)出具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中审华出具否定意见。

请公司结合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情况,补充披露下列事项。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以上市公司名义借

款并形成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9,201.24 万元,公司对此款项

计提 920.12 万元坏账准备。公司称,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承诺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前解决上述资金占用问题。此外,公司通过自

查发现前期存在银河集团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借款 13,000.0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逐笔列示控股股东银河集团以上市

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的情况,包括每一笔金额、借款时间、借款方、

偿还情况等,并充分提示风险;(2)自查借款方是否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有潜在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3)结合

银河集团的资金实力、资信状况、偿还计划及前期资金占用回款

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4)自查发生违规

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人,公司资金、印章、财务等管理制度的

有效性及相关内控失效的原因,采取的追责和处理措施,未来公

司将采取哪些制度措施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关于违规担保。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未经股东会批准
为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借款担保 9,230.00 万元,占报告期末公司

担保总额的 42.55%。上述担保事项已全部进入诉讼程序,公司

未计提预计负债。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借款担保的发生背

景、发生时间、涉诉金额、最近一次生效判决时间、最新进展;

(2)结合被担保方的资金实力、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说明公

司是否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和合理

性;(3)自查发生违规担保的原因、责任人,公司对外担保相关

管理制度和决策机制的有效性及相关内控失效的原因,采取的追

责和处理措施,未来拟采取哪些解决措施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

生。

    3.关于货币资金。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

6,954.37 万元,同比下降 62.84%。年审会计师对上述货币资金

实施函证程序,但截至审计报告日未取得公司在华夏银行成都分

行余额为 3,083.51 万元存款的回函。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

司在华夏银行成都分行的上述存款的具体情况,包括资金来源、

期初金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金额,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情况或

其他的受限安排,是否被其他方实际使用;(2)华夏银行成都分

行未予以回函的原因及截至目前回函情况,关于核实货币资金存

在性和完整性的具体措施。

    4.关于预付账款。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为

9,327.69 万元,同比增长 43.64%,增长幅度较高。其中,镇江

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1,500.00 万元、贵州金瑞天成智能电气
有限公司 1,453.00 万元、汇网电气有限公司 1,266.80 万元的预

付款未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计流程,上述款项合计 4,219.80 万

元,占比 45.24%。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公司列示预付款项

前五名和未严格履行内部审计流程的预付款的公司名称、预付账

款金额、所属项目,是否符合相应合同约定,是否为关联方或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有潜在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的其他方,相关合同是否具备真实商业背景和交易实质,相关资

金是否最终流向关联方;(2)结合未严格履行内部审计流程的预

付款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如是,应充分提示风

险并立即采取追讨措施。

    5.关于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

面余额为 40,402.03 万元,坏账准备为 11,434.00 万元,坏账计

提比例为 28.30%。其中,对成都恒天达科技有限公司、绥阳县

广成农贸有限公司、遵义兴通达商贸有限公司等的其他应收款合

计 6,003.41 万元,上述其他应收款未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计流

程。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余额前五名和未严格履行内部审

计流程的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是否涉及关联方或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有潜在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的其他

方、账龄、款项回收进展、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相关资金是否最终

流向关联方;(2)分项列示(1)中涉及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计提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3)结合未严

格履行内部审计流程的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构成资
金占用,如是,充分提示风险并立即采取追讨措施。

    二、公司的经营情况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966.29 万元,同比下降

9.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716.57 万元,同比增加

29.56%,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996.54 万元,同

比下降 205.94%,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方向相反且扣非前

后净利润差异较大。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公司重要控股子公

司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80%股权,对公

司生产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结合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

情况,补充披露下列事项。

    6.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年报显示,公司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已连续三年为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是公司实现盈利

的主要原因,且近年来公司频繁进行资产处臵。其中,2018 年

度公司实现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96.54 万元,

仅非流动资产处臵损益金额就为 15,221.29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

露:(1)结合各业务板块行业环境和业务特点,分析拖累公司业

绩的主要因素以及目前所面临的困难、业务发展障碍和风险; 2)

结合近三年所处臵资产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处臵损益等方面,

补充披露公司连续处臵相关资产的主要考虑,以及前期取得相关

资产是否审慎,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资产处臵实施不当盈余

管理的情况。
    7.关于毛利率。年报显示,公司主要从事电气设备制造、矿

产资源开发业务,2018 年度综合毛利率为 21.22%,其中高压产

品毛利率为 34.77%,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23.68 个百分点,中压

产品毛利率为 11.77%,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52.21 个百分点,公

司各业务板块毛利率均出现大幅下滑。请公司补充披露各业务板

块的具体业务、对应产品、成本结构、盈利模式,并结合同行业

比较,分析说明各业务板块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情况的合理性。

    8.关于业绩波动。定期报告显示,2018 年 1 季度-2019 年 1

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95.39 万元、16,081.45 万元、

15,449.27 万元、9,240.17 万元、4,095.29 万元,归母净利润

分 别 为 -2,090.82 万 元 、 -874.12 万 元 、 11,100.05 万 元 、

-6,418.54 万元、3,012.42 万元,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1,015.60 万元、-35.57 万元、-2,519.56 万元、-15,209.59

万元、-668.36 万元。公司于 2018 年 3 季度转让公司重要控股

子公司长征电气 80%股权,此后,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发生大幅变

化。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实际业务开

展和进度等情况,说明公司季度性财务数据大幅波动的合理性和

匹配性;(2)公司 4 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下滑、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负值高到 15,209.59 万元的原因和合理性;(3)含

长征电气和不含长征电气两种情况,披露 2017-2018 年主要会计

数据对比表,并分析说明转让长征电气股权后其他业务板块发展

规划、资金需求和融资计划,以及如何保持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

    9.关于长征电气。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长征电气

80%股权已办理工商过户至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华明),鉴于剩余 20%处冻结状态,尚未完成工商过

户手续。请公司补充披露:(1)长征电气剩余 20%股权是否存在

不能过户的情形,如存在,核实前期股权转让是否符合终止确认

条件,公司是否需承担违约风险;(2)公司称转让长征电气主要

目的是回笼资金,偿还部分有息债务,但截至目前,公司仍有大

量逾期借款,说明出售主要经营性资产的方式实现上述目的的必

要性和合理性;(3)公司股票此前曾被实施过退市风险警示

(*ST),长征电气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结合此前申请撤销风

险警示的原因和报告期内转让长征电气股权的具体情况,说明目

前是否存在与前期申请撤销风险警示相关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

形,公司在出售重要利润来源的子公司后,是否存在后续持续盈

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10.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支付

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项”金额为 35,021.16

万元,同比增长 47.80%。请公司补充披露:(1)相关往来款的

明细,包括往来款性质和形成原因,是否存在往来款项最终流向

关联方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有潜在的关联关系

或利益安排的其他方的情况,是否构成资金占用;(2)自查是否

存在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往来款项,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和原因。
    11.关于研发投入。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合计

2,191.81 万元,其中,资本化研发投入合计 1,902.07 万元,占

比高达 86.78%。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年公司研发投入的具

体构成和对应的研发项目,以及会计处理;(2)结合行业特征、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历史研发支出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

投入资本化率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研发

投入高比例资本化实现不当盈余管理的动机。

    三、关于资产和负债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 6,954.37 万元,其中受限货币

资金达 2,054.87 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同时,公司付息债务(长

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达 64,277.84 万元,公司

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且近年来频繁出现到期债务未能如期偿

还的情形。此外,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占总资产比重较高,对公司资产负债表具有较大影响。请结合公

司资产和负债情况,补充披露下列事项。

    12.关于应收票据。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

为 304.26 万元,同比下降 98.23%。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

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达 4,468.55 万元,公司已对其全

额终止确认。同时,公司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大幅增加 70.45%,

达到 8,631.87 万元。请结合公司票据业务的开展情况补充披露:

(1)公司应收票据、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前五大对象及其关联关
系、对应金额;(2)公司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

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的交易背景,应收对象,是否附追索权,

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和公司进行票据贴现后资金的实际用

途;(3)结合公司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同比大幅增加的情况,说明

其形成背景和交易事项,明确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票据进行融资的

情况,如是,说明具体情况、相关成本及其合法合规性。

    13.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报显示,公司将持有的对香

港长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矿业)19%的股权和贵

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银租赁)13%的股权作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报告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 55,778.84 万

元和 26,000.00 万元,合计金额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

79.57%。请公司补充披露:(1)长城矿业和贵银租赁的股权结构,

所属行业发展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分红

情况,说明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

比分析;(2)结合公司在长城矿业和贵银租赁的表决权占比、董

事会席位等情况,以及审计机构实施的审计程序,说明将其列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合理性和合规性;(3)结合公司控股股东或

其相关方对长城矿业和贵银租赁的历史出资、股权占比情况以及

公司历史出资情况、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等,

说明是否存在公司出资被控股股东或其相关方占用的情形。

    14.关于在建工程。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

为 2,837.96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 3.60%。分项目明细显示,
“江苏银河风电基建”“雨污分流工程”“矿井”等 13 个项目报

告期末余额等于期初余额,其中,“江苏银河风电基建”项目工

程累计投入 2,343.84 万元,占预算比例为 78.13%,但工程进度

仅为 20%。请公司补充披露:(1)以表格方式列式报告期内在建

工程主要核算项目的进展情况、长期未转固定资产的原因、对应

历年账面余额、本期新增账面余额、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减值准

备计提情况;(2)报告期内主要在建工程是否已经达到预定使用

状态,是否及时转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以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是否具有充分性和准确性;(3)“江苏银河风电基建”项目工程

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与工程进度产生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5.关于采矿权和探矿权。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采矿权

和探矿权账面原值为 27,877.98 万元,累计摊销金额为 0,累计

减值准备为 13,208.47 万元,减值准备均为以往年度计提。请公

司补充披露:(1)钼镍矿业现状,包括国家和地方政策变化及其

对公司该业务未来发展的影响等,长期未能开工复产的原因和影

响;(2)结合钼镍矿业的发展、国内外市场商品价格、未来市场

供需情况、矿产储量、开工复产计划、折现率等情况,分析说明

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否出现减值迹象,是否进行减值测

试,以及报告期内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16.关于受限资产。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因支付保证金、

借款抵押等原因,公司受限资产共计 45,640.30 万元,其中货币

资金为 2,054.87 万元、应收票据 225.00、固定资产为 24,226.46
万元、无形资产为 4,706.56 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427.41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受限资产所涉及的交易事项或融资安

排、资金去向、限制期限或解除限制条件等具体情况,是否存在

资金最终流向关联方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有潜

在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的其他方的情形。

   17.关于逾期负债。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在逾期短期借

款 7,819.97 万元,逾期长期借款 3,570.00 万元。年审会计师在

审计报告中提示公司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请公

司补充披露:(1)核实逾期债务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如是,

说明抵押质押担保资产是否存在因主张担保物权而对公司产生

负面影响的情况,并充分提示风险;(2)逾期借款对公司生产

经营和后续融资的影响;(3)截至目前的偿付情况以及后续解

决逾期负债和相关费用的措施。

    18.关于诉讼。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在 10 余起诉讼事

项,部分已形成判决或达成和解,报告期末累计涉及诉讼(仲裁)

金额合计为 39,286.72 万元,但公司均未计提相应预计负债。此

外,2019 年 1 季报显示,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的累计

涉及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 44,635.28 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

的利息及违约金)。请公司补充披露:(1)自查并列示截至目前

存在的诉讼(仲裁)情况,包括起诉方、应诉方、诉讼事由、诉

讼涉及金额、审理进度及影响等,并充分提示风险;(2)结合(1)

中涉及诉讼(仲裁),分析说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3)结
合诉讼金额,判决或和解情况等,说明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

合理性。

    19.关于流动性。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6,954.37 万元,其中 2,054.87 万元系保证金,3,083.51 万元银

行存款未取得相应银行回函确认,公司短期借款 54,411.97 万

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865.87 万元,且存在逾期负债

的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1)核实截至目前逾期债务的情况,

以及偿债安排和资金来源等;(2)结合一年内债务到期情况,说

明相关偿债安排和资金来源,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3)分析

公司目前的流动性,充分披露相关风险。

    四、其他

    20.关于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显示,公司期末

持有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仪股份)461.79

万股,采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期末公允价值。同时,报

告期末西仪股份公允价值为 3,807.88 万元,大幅低于投资成本

7,333.15 万元,公司称因“未到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条件”而对

其未计提减值准备。此外,在“收到的其他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明细中显示“处臵西仪股份股份”收到款项 3,032.93 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对西仪股份的会计计量方式,期初金

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金额;(2)“处臵西仪股份股份”收到

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事由、会计分录等;(3)结合西仪股
份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等,说明在其公允

价值大幅低于投资成本的背景下,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

性。

    21.关于股份冻结和质押。年报显示,公司控股股东银河集

团所持公司股份 9,340.38 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8.34%,上

述股份均被冻结。前期公告显示,银河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

比例为 100%。请公司向控股股东核实并补充披露:(1)上述股

份质押和冻结的原因;(2)控股股东是否面临平仓风险,以及保

持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

    22.关于分部报告。公司未披露分部报告,请公司依据《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

般规定》的要求,补充披露未披露分部报告的具体原因。




    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逐一发表意见。对于前述问

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

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之前,回复本问询函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

相应修订。
二、其他说明与风险提示
    1、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按照《问询函》的要求核实相关情况,落实相
关要求,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问题涉及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若不能
在承诺期限内解决前述问题,公司可能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