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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东日: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6-09-06  

						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 8790 1111 传真:0571 879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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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16H0886 号

致: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东日”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声律师、傅肖宁律师参加浙江东日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浙江东日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
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浙江东日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浙江东日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
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浙江东日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浙江东日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为:
      1.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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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
      3.1.   《整体方案》
      3.2.   《具体方案》
      3.3.   《具体方案-交易对手》
      3.4.   《具体方案-标的资产》
      3.5.   《具体方案-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3.6.   《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相关事项》
      3.7.   《具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3.8.   《具体方案-本次重组的先决条件》
      3.9.   《具体方案-本次重组的交割》
      3.10. 《具体方案-过渡期损益归属》
      3.11. 《具体方案-涉及人员安排》
      4.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
    限公司、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的议案》
      5.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
    限公司、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6.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 《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报告书摘要(草案修订稿)>
    的议案》
      8.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有效性的说明(一次修订稿)的议案》
      9.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的议案》
      10.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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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1.    《关于填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具体措施
    (一次修订稿)的议案》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现代冷
    链物流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
    宜的议案》
      14.    《审议<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5.    《关于同意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
     其中,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3.1、议案 3.2、议案 3.3、议案 3.4、
议案 3.5、议案 3.6、议案 3.7、议案 3.8、议案 3.9、议案 3.10、议案 3.11、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议案
13、议案 15 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通过。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3.1、议案 3.2、议案 3.3、议案 3.4、议案 3.5、
议案 3.6、议案 3.7、议案 3.8、议案 3.9、议案 3.10、议案 3.11、议案 4、议案 5、
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议案 13、议案
15 须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3.1、议案 3.2、议案 3.3、议案 3.4、议案 3.5、
议案 3.6、议案 3.7、议案 3.8、议案 3.9、议案 3.10、议案 3.11、议案 4、议案 5、
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议案 13、议案
15 关联股东浙江东方集团公司须回避表决。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会议通知,本
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浙
江省温州市矮凳桥 92 号东日大楼三楼会议室。
     上述议题和相关事项已经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
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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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浙江东日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
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截至 2016 年 8 月 2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
代表共计 8 人,共计代表股份 158,111,610 股,占浙江东日股本总额的 49.626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其
授权代表 7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2,105,610 股。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1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 156,006,000 股,占浙江东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额的 98.6683%。
       通过网络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7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2,105,610 股,占浙江东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3317%。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东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
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
记名方式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
出异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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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2.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3.1.   《整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3.2.   《具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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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3.3.   《具体方案-交易对手》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3.4.   《具体方案-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3.5.   《具体方案-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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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3.6.   《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3.7.   《具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3.8.   《具体方案-本次重组的先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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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3.9.   《具体方案-本次重组的交割》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3.10. 《具体方案-过渡期损益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3.11. 《具体方案-涉及人员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4.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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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5.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
限公司、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6.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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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7. 《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报告书摘要(草案修订稿)>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8.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有效性的说明(一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9.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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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10.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11.    《关于填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具体措施
(一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现代冷
链物流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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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14.    《审议<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066,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1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15.    《关于同意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就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
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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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已获股东大会同意通过。会议记录及
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东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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