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2017-01-25
浙 江 东 日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 的独 立 意见
根据 《公司章程 》、 《独 立 董事 工作制度 》等 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
“ ”
定 ,我 们作为浙 江东 日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独 立 董
事 ,本 着实事求 是 、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基 于独 立 判断的立 场 ,我
们对 卜选董事 的事项发表独 立 意见 :
一、 《浙 江 东 日股份有 限公司关 于增补公司第 七届董事 会 董事候
选人 暨提名张少春先 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
作为公司独 立 董事 ,在 充分 了解被 提名人张少春先 生 的教育背景 、
职 业经历和专 业 素养等 综合情况 的基础 上 ,基 于独 立、客观 、公 正的
判断 ,我 们认为 :经 公司提名委 员会审查 ,其 任职资格 及提名程序符
合 《公司法 》、 《上 市公 司治 理准则》 、 《公司章程 》 、 《董事会议
事规则 》和公司 《独 立 董事 工作制度 》的要求 ,提 名程序合 法有效 。
公司董事候 选人任职 资格合 法 ,不 存在 《公司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选任 与行为指 引》中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 的情形 ,
也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在禁 入期 的情形 。
综 上 ,我 们 同意此董事候选 人 的提名 ,并 将此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 审议 。
(以 下无 正 文 )
独立 :
李根美
鲁爱 民
浙江东 日
事 的独 立意 见 》之签 页)
独立 葶 :
鲁爱 民
浙江 口
独 董事 :
车 磊
市艮美
民
浙 东日 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