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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水利: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7-08-19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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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1.《关于金盆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及延长工期的议案》 ......................... 3

2.《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案》 ................................ 29

3.《关于将 2016 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部分项目调整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并实

施 2017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议案》...................................... 53

4.《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 . . . . . . . . . .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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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一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盆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及延长工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由于地质原因,金盆水电站大坝设计变更,引水隧洞、厂房等工程量大幅度增加,
导致投资增加、工期延长。公司控股子公司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后溪河公司”)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调整概算报告。公司审计部对工程建设情况进
行调查、核实。公司委托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对工程调整概算报告进行
评估,组织行业专家对工程调整概算报告进行评审,评估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认为工期
和概算调整客观合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研究,为保证金盆水电站投产
发电,发挥电站效益,建议增加金盆水电站工程投资 11,005 万元,延长工期 11 个月,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盆水电站项目基本情况
    金盆水电站装机 2.5 万千瓦,是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一,
批准总投资 2.471 亿元,使用募集资金 1.82 亿元,原计划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建成投
产。截止 2017 年 6 月底,挡水坝、发电厂房土建工程、引水隧洞洞挖工程基本完成,
工程完成投资约 2.3 亿元。未完工程建设计划:挡水坝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
可以下闸蓄水;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管道、发电设备安装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完
成,具备发电条件。
    二、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及时间
    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揭示或进一步探明的地质条件
与电站批准建设时预判的情况相比出现较大差异,建坝方案调整,隧洞开挖、初期支护
施工难度增加,溶洞处理和隧洞衬砌等工程量增加,导致工期延长;二是政府部门对火
工品和环保的强制管控等导致工期延长。预计首台机组将于2018年4月底投产,工期由
37个月调整为48个月,延长11个月。
     三、投资增加的主要原因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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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工程概算规范调整及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变化引起投资增加764万元。二
是因地质原因,工程建设实际揭示或进一步探明的地质条件与电站批准建设时预判的情
况相比出现较大差异,建坝方案调整,以及引水隧洞、调压井、发电厂房等工程量增加
引起投资增加6,512万元。三是因工期延长引起建设管理费和财务费等因素增加3,728万
元,共计11,005万元。
     四、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后溪河公司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和现金流情况,后溪河公司 2017-2020 年募集
资金余额和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能够满足后溪河公司建设资金和生产经营需求,金盆
水电站增加投资不需新增贷款,将增加后溪河公司年运行成本约 370 万元。
    金盆电站、两会沱水电站以及镇泉引水电站系后溪河公司所属后溪河流域三梯级水
电站,预计本次增加投资后,上述三座水电站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由 8.15%调整为
7.11%。
    投资增加和工期延长是金盆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地质原因作出的适当调整,符
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
利实施。金盆水电站投产运行有利于电网长期经营,增加电网可调出力,有效改善电源
结构,降低外购电源依赖程度,维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发挥与下游镇泉电站发挥协同
效应,利用镇泉电站位于巫溪县工业园区的区域优势以及电力体制改革政策,积极发展
近区供电市场。
    五、后续工程工期、投资控制措施
    目前大坝坝体、厂房土建基本完工、引水隧洞全线贯通,隐蔽工程已充分揭示,后
续工程总体可控。为确保后续工程按期完成,有效控制投资,结合审计和评估意见,公
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公司相关工程技术部门指导、督促后溪河公司制定后阶段工程
建设进度计划和投资控制方案,确保工期和投资控制;二是组织公司技术力量及时解决
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三是加强预算管理,统筹资金运用,控制建设费用;
四是加强目标责任书考核,促进建设目标按计划完成。
    以上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对金
盆水电站增加投资11,005万元,工期延长11个月。
    附件:
    1、《重庆市巫溪县金盆水电站工程调整概算报告》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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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项目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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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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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行业及等级:水利行业甲级
证 书 编 号 :A150003058
单位登记号:sksd2011101




        重庆市巫溪县金盆水电站工程调整概算




                   评 估 报 告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Chongqing Surveying and Design Institute of Water Resources,Electric Power and Architecture

                                      二○一七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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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 10
   (一)工程规模与主要建筑物 .......................................................................................... 10
   (二)工程建设情况 .......................................................................................................... 11
   (三)工程前期核准情况 .................................................................................................. 13
   (四)集团公司投资批复情况 .......................................................................................... 13
   (五)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情况 .......................................................................................... 14
二、调整概算主要原因及变更内容 ...................................................................................... 14
   (一)调整概算主要原因 .................................................................................................. 14
   (二)重大设计变更内容 .................................................................................................. 14
   (三)一般设计变更内容 .................................................................................................. 15
三、调整概算评估基本原则和依据 ...................................................................................... 15
   (一)评估基本原则 .......................................................................................................... 15
   (二)评估主要依据 .......................................................................................................... 16
四、调整概算评估主要方法 .................................................................................................. 17
   (一)调概时段划分 .......................................................................................................... 17
   (二)工程单价 .................................................................................................................. 17
   (三)建筑工程、临时工程工程量 .................................................................................. 17
   (四)设备及安装工程 ...................................................................................................... 17
   (五)独立费用 .................................................................................................................. 18
   (七)基本预备费 .............................................................................................................. 19
   (八)建设期融资利息 ...................................................................................................... 19
   (九)建设补偿与移民征地、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投资 .............................................. 19
五、调整概算的主要内容及评估意见 .................................................................................. 19
六、调整概算投资增减原因分析 .......................................................................................... 21
   (一)因工程量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 21
   (二)因单价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 21
   (三)其他因素引起的投资变化 ...................................................................................... 22
七、评估结论及建议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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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结论 .................................................................................................................. 22
(二)建议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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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工程调整概算报告》进行了修改,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重新

提交了《重庆市巫溪县金盆水电站工程调整概算报告(报批稿)》(以

下简称《调概报告》)。

    现就编制单位提交的《调概报告(报批稿)》提出评估意见如下,

供决策参考。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规模与主要建筑物

    巫溪县金盆水电站工程坝址位于后溪河上,距支流雁鸭溪汇合口

约 320m 的上游,距巫溪县城 36km。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采用拱

坝长隧洞引水开发方式电站,经隧洞引水发电,电站发电尾水接下游

镇泉引水电站。

    本工程属Ⅳ等小(1)型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 430.0m,拦河坝

校核洪水标准为 200 年一遇,相应校核洪水位 432.55m,设计洪水

标准为 30 年一遇,相应设计洪水位 430.24m,水库总库容 518 万

m3,电站装机容量 2×12.5MW,保证出力 2.16MW,装机年利用小

时 3057h,多年平均年发电量 7642 万 kWh。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拦

河坝、泄水建筑物、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管道、发电厂房等组成。

    拦河坝为抛物线型常态混凝土双曲变厚拱坝,河床部分坝基座落

于经处理后的砂砾卵石基础上,大坝基础向上下游各扩大 4.0m,厚

度 6.0m。坝体材料为 C9020W6F50 砼。拱坝最大坝高 33.0m(大

坝底高程 400.00m 以下为防渗墙加高压旋喷处理),坝顶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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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m,坝底厚度 7.51m,厚高比 0.23,坝顶中心线弧长 122.5m,

弧高比 3.71,坝体最大中心角 72.89°,上游坝面最大倒悬度 1:0.25,

下游坝面最大倒悬度 1:0.18。

    发电引水系统由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井和压力管道组成。发

电引水建筑物进水口底高程 418.0m,隧洞为有压引水,开挖断面为

高、宽均为 5.5m 的马蹄形,衬砌洞径 4.6m 圆形;压力管道直径 3.2m。

    发电厂房内安装 2 台 12.5MW 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厂区建筑

物主要包括主、副厂房,110kV 升压开关站,尾水渠,防洪堤,柴油

机房及交通道路等。主厂房总长 31.62m,总宽 22.90m,布置在后

溪河右岸滩地上,其纵轴线近似平行于河流方向布置。升压开关站位

于厂房上游侧。柴油机房布置在副厂房与下游防洪堤之间。进厂公路

位于安装间西侧,与原砂石道路平顺衔接,新建进场道路长 250m。

厂区占地面积约 9 亩。

    (二)工程建设情况

    1、前期准备工作

    后溪河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31 日从重庆市巫溪县金溪水电有限

责任公司收购了巫溪县金盆水电站。2011 年 12 月 8 日重庆三峡水利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批复后续投资为 20762 万元(不含收购前完成的投资)。

2011 年 12 月 31 日,后溪河公司与重庆市巫溪县金溪水电有限责任

公司完成了巫溪县金盆水电站的资产交割。收购后至 2013 年 7 月 29

日期间,后溪河公司清退了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原引水标 4 个标段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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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单位,解除了无能力履约的监理和设计单位。之后,重新委托地勘

单位进行大坝及厂房补充地质勘察,重新招标选择了设计单位对原设

计进行了局部的调整,并完成了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工程实际开工日期

    引水工程、大坝工程分别于 2014 年 7 月 15 日、7 月 27 日重新

开工建设,发电厂房工程于 2014 年 11 月开工建设。

    3、目前已经完成情况

    至调概截止日,挡水坝及发电厂房土建工程基本完成;引水隧洞

洞挖工程完成。
    4、其他未完工程的建设计划安排

    (1)挡水坝工程

    金属结构安装工程预计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导流洞及

导流底孔的封堵和下闸蓄水预计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完成。

    (2)引水隧洞工程

    进水口预计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剩余 2765m 隧洞混

凝土衬砌工程预计于 2018 年 3 月 10 日前完成;剩余 1315m 底板混

凝土浇筑工程预计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剩余 2288m 锚喷支

护工程预计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引水隧洞回填、固结灌浆

预计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3)调压井工程:剩余 34.7m 调压井竖井扩挖及支护工程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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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调压井竖井、上室衬砌和灌浆预计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4)压力管道工程:压力管道钢管安装与砼浇筑预计 2018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

    (5)发电厂房工程:机电设备安装预计 2017 年 10 月 30 日前

完成,具备发电条件。

    (三)工程前期核准情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09 年 11 月 24 日以《关于核准巫

溪县金盆水电站工程的通知》(渝发改能[2009]1517 号),核准同

意建设金盆水电站工程,项目总投资 16915.77 万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0 年 7 月 1 日以《关于巫溪县金

盆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修改补充报告的批复》(渝发改能[2010]672

号),批复项目总投资 18763.71 万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1 年 3 月 18 日以《关于调整巫

溪县金盆水电站装机规模的批复》(渝发改能[2011]265 号),批复

同意金盆水电站装机规模由 20MW 调整为 25MW,项目总投资 20657

万元。

    (四)集团公司投资批复情况

    2011 年 7 月 31 日,巫溪县金盆水电站被“三峡水利”收购。2011

年 12 月 8 日,三峡水利董事会以《三峡水利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方式批复后续投资为 20762 万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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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收购前完成的投资)。

    (五)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情况

    《重庆市巫溪县金盆水电站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报告》已经审查。

    二、调整概算主要原因及变更内容
    (一)调整概算主要原因

    1、因单价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2、因工程量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3、其他因素引起的投资变化。

    (二)重大设计变更内容

    1、工程规模调整

    校核洪水位由 434.15m 调整为 432.55m,设计洪水位由 432.24

m 调整为 430.24m;总库容由 604 万 m3 调整为 518 万 m3。

    2、最大坝高调整

    核准阶段,河床段大坝底高程 392.20m,坝顶高程 434.20m,

最大坝高 42.0m;实施阶段,河床段大坝底高程 400.00m(以下为

防渗墙加高压旋喷处理),坝顶高程 433.00m,最大坝高 33.0m。

    3、基础处理型式调整

    基础处理型式由河床坝段开挖至弱风化基岩调整为防渗墙+高

压旋喷。

    4、总工期调整

    2014 年 4 月,三峡水利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告金盆水电

站建设工期 25 个月,预计投产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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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大坝基础处理方案调整,三峡水利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金盆电站工期延长 12 个月,预计投

产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

    受引水隧洞地质条件变化的影响,该项目工期在三峡水利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金盆电站工期延长 12 个月基础上还将延长 11

个月,预计 2018 年 4 月底投产发电。

    (三)一般设计变更内容

    1、拱坝水平拱圈线型由单心圆拱调整为抛物线型。

    2、核准阶段未考虑两坝肩岸坡支护措施,实施阶段新增左坝肩

下游岩体预应力锚索及锚喷处理、公路内侧边坡喷砼处理、左岸拱槽

洞挖临时支护、右坝肩挂网喷护。

    3、溢洪道由 5 孔 8m×6.4m 调整为 3 孔 10m×5.5m。

    4、发电引水隧洞洞径由 4.2m 调整为 4.6m。

    5、调压井型式由阻抗式调整为上室+阻抗式。

    6、压力管道型式由压力斜洞调整为竖井+压力平洞。

    7、调整了发电机主厂房尺寸及水轮机安装高程;厂房地基处理

型式由开挖至基岩调整为桩基。

    8、调整了升压站面积。

    9、调整了水轮机及发电机型号、主变压器容量。



    三、调整概算评估基本原则和依据
    (一)评估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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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国家政策性调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上涨,建设期贷款利息

增加,设计变更等因素引起的投资增加,可进行概算投资调整。

    (二)评估主要依据

    1、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

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投资概算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渝

水基[2007]20 号);

    2、重庆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 2009 年 4 月下发的《大中型

水库调整概算投资工作指导意见》;

    3、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布《重庆市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1 年版)》的通知 (渝水基

〔2011〕97 号文);

    4、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发布《重庆市水利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通知(渝

水基[2005]56 号);

    5、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发布《重庆市中小

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渝水基[2008]31 号);

    6、三峡水利发布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7、三峡水利于 2014 年 4 月发布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告》;

    8、三峡水利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金盆、镇泉电

站延长工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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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巫溪县金盆水电

站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报告》;

   10、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巫溪县金盆水电

站工程调整概算报告》;

   11、重庆市巫溪县金盆水电站工程项目的各项合同文件、相关财

务资料;经监理、业主认可的已完工程量、未完工程量统计资料;

   12、业主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等。



   四、调整概算评估主要方法
    (一)调概时段划分

   本工程项目的调概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从巫溪县金

盆水电站收购日 2011 年 7 月 31 日至调概截止日已经完成的各项工

程为已完工程(包括已签订施工合同已结算工程和未结算工程);调

概截止日以后开工建设的工程为未完工程(包括已签订合同但未施工

的工程)。

    (二)工程单价

   变更或新增项目采用经业主、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单价,其余采用

合同单价。

    (三)建筑工程、临时工程工程量

   已完工程按监理、业主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未完工程按

设计提供的施工图未完工程量计算。

    (四)设备及安装工程

                             17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设备价格按设备采购合同价计列,设备安装价格按照施工合同价

格计列。

    (五)独立费用

    1、建设单位开办费:按原三峡水利批复金额计列。

    2、建设单位经常费:已完工程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列,未完工程

根据工期推迟情况,按《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2011 年版)》重新计算。

    3、工程建设监理费:已完工程按合同金额计列,未完工程按《建

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计算。

    4、科研勘测设计费:按合同金额计列。

    5、生产准备费:按《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2011 年版)》计算。

    6、其他:

    工程质量检测费、工程保险费:按合同金额计列;

    前期工作阶段咨询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

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430 号)文计算,建设期造

价咨询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

价〔2013〕428 号)文计算,重大设计变更报告评估费、调概报告评

估费、安全鉴定费(大坝蓄水、枢纽工程)按合同金额计列;

    工程审计费:已完工程按合同金额计列,未完工程按《重庆市水

利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项目投资控制评审和跟踪审计服务费相关问题的通知》(渝水〔2016〕

                              18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54 号)文计算;

    安全文明生产费:按合同金额计列。

    7、原施工单位清场补偿费、收购期间管理费及利息:按合同金

额计列。

       (七)基本预备费

    已完工程不计基本预备费,未完工程按未完工程投资额的 3%计

算。

       (八)建设期融资利息

    已完工程按实际发生利息计列,未完工程按业主提供的项目融资

方案和现行利率计算。

       (九)建设补偿与移民征地、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投资

    按设计单位报送的专项投资计列。



       五、调整概算的主要内容及评估意见
    本次评估以《调概报告》为依据进行评估。《调概报告》报送的

调整概算后续总投资 31657.32 万元,比三峡水利批复后续总投资

20762 万元增加 10895.32 万元,增幅为 52.48%。

    评估对《调概报告》的编制依据、项目划分、工程量、主材价格、

基础单价及费率进行了复核,评估认为《调概报告》采用的编规、定

额正确,调概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合理,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要

求,评估调概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经评估,该工程调整后的项目后续总投资 31766.55 万元,比三

                              19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峡水利批复后续总投资 20762 万元调增 11004.55 万元,增幅为

53.00%;比报送的调整概算后续总投资 31657.32 万元调增 109.23

万元,增幅为 0.35%。报送投资与评估投资增减情况如下:

    1、工程投资由 26965.36 万元调整为 27543.27 万元,调增

577.91 万元。其中:

    (1)建筑工程投资由 18374.21 万元调整为 18598.48 万元,调

增 224.27 万元。其中:挡水及泄洪工程工程投资由 5392.77 万元调

整为 5633.97 万元,调增 241.19 万元;取水工程投资未调整;引水

工程投资由 10643.80 万元调整为 10505.51 万元,调减 138.28 万元;

发电厂工程投资由 1402.23 万元调整为 1569.03 万元,调增 166.80

万元;升压变电站工程、交通工程投资未调整;房屋建筑工程投资由

236.00 万元调整为 180.75 万元,调减 55.25 万元;其他工程投资由

508.61 万元调整为 518.42 万元,调增 9.81 万元。

    (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核实为 2145.75 万元,未调整。

    (3)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由 1234.73 万元调整为

1254.73 万元,调增 20 万元(安全监测及金属结构安装配合费 20.00

万元)。

    (4)施工临时工程投资由 1132.09 万元调整为 1149.27 万元,

调增 17.18 万元。其中:导流工程投资由 416.18 万元调整为 437.36

万元,调增 21.18 万元;场外供电线路投资由 78.00 万元调整为

104.00 万元,调增 26.00 万元;其他临时工程投资由 394.94 万元调

整为 364.94 万元,调减 30.00 万元。施工交通工程投资、房屋建筑

                              20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工程投资、拦河坝缆机工程投资未调整。

    (5)独立费用由 4078.58 万元调整为 4395.04 万元,调增 316.46

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由 1932.52 万元调整为 2271.76 万元,调

增 339.24 万元;生产准备费由 189.06 万元调整为 218.66 万元,调

增 29.60 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由 713.42 万元调整为 665.13 万元,

调减 48.29 万元;其他费用由 1243.58 万元调整为 1239.50 万元,

调减 4.08 万元。

    (6)基本预备费由 808.96 万元调整为 297.75 万元,调减 511.21

万元。

    2、建设期融资利息由 2764 万元调整为 2806.53 万元,调增 42.53

万元。

    3、移民环境部分投资按报送的投资 1119.00 万元计列,未调整。



    六、调整概算投资增减原因分析
    调整概算评估后续总投资 31766.55 万元,与三峡水利批复后续

总投资 20762 万元相比增加 11004.55 万元,增幅为 53.00%。

    (一)因工程量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因地质原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投资增加 6511.99 万

元,占总增加投资额 11004.55 万元的 59.18%。

    (二)因单价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因国家政策性调整(编规调整)以及人工、材料、设备价格变化

等因素导致单价变化,投资增加 764.28 万元,占总增加投资额

                               21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11004.55 万元的 6.94%。

    (三)其他因素引起的投资变化

    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水

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因素引起投资的变化。

    因其他因素引起投资增加 3728.28 万元,占总增加投资额

11004.55 万元的 33.88%。



    七、评估结论及建议
    (一)评估结论

    1、《调概报告》采用的编规、定额正确,调概主要原因分析基

本合理,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要求。

    2、评估后续总投资 31766.55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18598.48

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2145.75 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

1254.73 万元,施工临时工程 1149.27 万元,独立费用 4395.04 万元,

基本预备费 297.75 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 2806.53 万元,建设补偿

和移民征地投资 531.00 万元,水土保持工程 428.00 万元,环境保

护工程 160.00 万元,),比报送的调整概算后续总投资 31657.32

万元调增 109.23 万元,增幅为 0.35%;比三峡水利批复后续总投资

20762 万元调增 11004.55 万元,增幅为 53.00%。

    3、评估后续总投资超三峡水利批复后续总投资 53.00%,主要原

因有:(1)因工程量调整引起投资增加 6511.99 万元,占总增加投

资额 11004.55 万元的 59.18%。

                                22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因单价调整引起投资增加投资增加 764.28 万元,占总增加

投资额 11004.55 万元的 6.94%。

   (3)因其他因素引起投资增加 3728.28 万元,占总增加投资额




                             23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件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工期和
                      增加投资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三峡
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或“公司”)2014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溪河项目中金盆水电站延长工
期和增加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1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6 号文核准,本公司
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468,63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55 元,共计募集资金 859,999,990.70 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4,939,999.75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35,059,990.95 元,已由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101,204.52 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33,958,786.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


                                    24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8-6 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三峡水利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       拟使用募
         项目简称          项目内容                                  后续工期及预计建成投产时间
 号                                          投资           集资金
                                                                                          2014 年
                                                                     两会沱水
                      对后溪河公司进行                                        7个月       11 月 30
                                                                     电站
                      增资,用于投资建                                                    日
        后溪河项
1                     设两会沱水电站、       89,283         47,200   金盆水电             2017 年 5
        目                                                                    37个月
                      金盆水电站和镇泉                               站                   月31日
                      引水电站                                       镇泉引水             2016 年 8
                                                                              28个月
                                                                     电站                 月31日
                      对电力投资公司进                               后续工期为48个月,预计
        新长滩项
2                     行增资,用于投资       14,282         13,000   建成投产时间为2018年4
        目
                      建设新长滩水电站                               月30日
        补充流动                                           不超过
3                                                     -                         -
        资金                                               25,800
                                                           不超过
                    合计                     103,565                                -
                                                           86,000
      注:后续工期为截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日起至项目建成投产所需时间。两会沱水电站已于
2015 年上半年建成发电,镇泉引水电站已于 2016 年下半年投产发电。



       2015 年 8 月 20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巫
溪县两会沱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案》,决定对两会沱电站增加投资 4,834 万元。
       201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
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决定分别对金盆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延长工期 12
个月、11 个月。
       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
庆市万州区新长滩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同意对新长滩电站延长工期 18 个月。
       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
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议案》和《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
案》,同意对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 11 个月并增加投资 11,005 万元;同意对新长



                                              25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滩水电站增加投资 4,480 万元。该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3、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简称
                                     (万元)                (万元)                (%)
 1        后溪河项目                47,200                   36,018.40              76.31
 2        新长滩项目                13,000                    8,705.89              66.97
 3       补充流动资金            不超过25,800                23,116.85
                        合计                                 67,841.14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 67,841.14 万元,累
计收到的利息净收入为 1,835.6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7,390.38 万元(其中
13,5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二、本次拟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部分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金盆水电站为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一,位于重庆市巫溪县,装机容量 2.5
万千瓦,批准投资 24,71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8,200 万元。原预计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建成投产。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该工程已完成投资 23,851.91
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的情况说明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和主要原因
                      延长期限       本次调整前项目预计       本次调整后项目预计建成
     项目简称
                      (月)             建成投产时间               投产时间
  金盆水电站             11            2017年5月31日               2018年4月30日
       主要原因:由于地质较差、隧洞开挖、初期支护施工难度增加,进度减慢;
出现溶洞等特殊地质处理及衬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主要原因和资金来源
       主要原因:由于地质原因,工程施工方案调整,工程量增加;工程概算范围
调整及相关生产要素价格提高,建设工期延长使建设管理费及财务费用增加,导
致该项目投资增加。
       资金来源: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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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增加投资,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中因地质原因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适当调整,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升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次增加投资 11,005 万元,将增加后溪河公司年运行成本约 370 万元。金
盆电站、两会沱水电站以及镇泉引水电站系后溪河公司所属后溪河流域三梯级水
电站,预计本次增加投资后,三水电站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由 8.15%调整为
7.11%。公司将继续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建设。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
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延长金盆水电站工期并
增加投资,符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
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延长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工期 11 个月,同时增加投资 11,005 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水
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金盆水电站工期并增
加投资,符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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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以及《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
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工期 11 个月,同时增加投资 11,005 万元。

    3、独立董事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增加投资,系公司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因地质原因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适当调整,未改变募投
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
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延长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期 11 个月,同时增加投
资 11,005 万元。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峡水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和增加投
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增加投
资,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中信证券
对三峡水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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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二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由于地质原因,新长滩水电站拦河闸坝、引水隧洞、厂房等工程量大幅度增加,以
及建设期延长,导致投资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电力投资公司”)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调整概算报告。公司审计部对工程建设
管控情况进行评价。公司委托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对工程调整概算报告
进行评估,组织行业专家对工程调整概算报告进行评审,评估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认为
概算调整客观合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研究,为保证新长滩水电站投产
发电,发挥电站效益,建议增加新长滩水电站工程投资 4,480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
如下:
    一、新长滩水电站项目基本情况
    新长滩水电站装机 0.96 万千瓦,是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
一,批准总投资 1.4282 亿元,使用募集资金 1.3 亿元。截止 2017 年 6 月底,拦河闸坝
土建工程、发电厂房土建工程基本完成,引水隧洞已全线贯通,工程完成投资约 1.01
亿元。计划 2018 年 4 月 30 前具备发电条件。
     二、投资增加的主要原因及金额
    一是工程建设实际揭示或进一步探明的地质情况与电站批准建设时预判的情况相
比出现较大差异,引水隧洞初期支护和永久衬砌、拦河坝基础开挖等工程量增加以及增
加引水隧洞有害气体专项处理,导致投资增加4,334万元。二是因人工、材料、设备价
格变化等因素导致单价变化,投资减少661万元。三是独立费用、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
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因素引起投资增加807万元。以上三项共计4,480万元。
     三、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电力投资公司新长滩水电站工程建设和其全资子公司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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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生产经营和现金流情况,电力投资公司 2017-2020 年募集资金余额和生产经营产
生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新长滩水电站建设资金需求,该水电站增加投资不需新增贷款,将
增加电力投资公司年运行成本约 149 万元。本次增加投资后,新长滩水电站项目全投资
财务内部收益率将由 9.62%调整为 6.78%。
    投资增加是新长滩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因地质变化作出的适当调整,符合工程建设
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新
长滩水电站投产运行有利于公司电网长期经营,增加电网可调出力,有效改善电源结构,
降低外购电源依赖程度,维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四、后续工程工期、投资控制措施
    目前,新长滩水电站拦河闸坝、发电厂房土建工程基本完工,引水隧洞已全线贯通,
隐蔽工程已充分揭示,后续工程总体可控。为确保后续工程按期完成,有效控制投资,
结合审计和评估意见,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公司相关工程技术部门指导、督促电
力投资公司制定后阶段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和投资控制方案,确保工期和投资控制;二是
组织公司技术力量和外部专家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三是加强预算
管理,统筹资金运用,控制建设费用;四是加强目标责任书考核,促进建设目标按计划
完成。
    以上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对新长
滩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4,480万元。
    附件:
    1、《万州区新长滩水电站工程调整概算报告》评估报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之核查意见。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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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万州区新长滩水电站工程调整概算报告》




              评 估 报 告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一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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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工程概况 .......................................................................................................................... 35
   (一)工程规模与主要建筑物 .......................................................................................... 35
   (二)工程建设情况 .......................................................................................................... 36
   (三)工程前期核准情况 .................................................................................................. 38
   (四)三峡水利集团公司投资批复情况 .......................................................................... 38
二、调整概算主要原因及变更内容 ...................................................................................... 38
   (一)调整概算主要原因 .................................................................................................. 38
   (二)设计变更主要内容 .................................................................................................. 38
三、调整概算评估基本原则和依据 ...................................................................................... 39
   (一)评估基本原则 .......................................................................................................... 39
   (二)评估主要依据 .......................................................................................................... 40
四、调整概算评估主要方法 .................................................................................................. 41
   (一)调概时段划分 .......................................................................................................... 41
   (二)工程单价 .................................................................................................................. 41
   (三)建筑工程、临时工程工程量 .................................................................................. 41
   (四)设备及安装工程 ...................................................................................................... 41
   (五)独立费用 .................................................................................................................. 41
   (七)基本预备费 .............................................................................................................. 42
   (八)建设期融资利息 ...................................................................................................... 42
   (九)建设补偿与移民征地、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投资 .............................................. 43
五、调整概算的主要内容及评估意见 .................................................................................. 43
六、调整概算投资增减原因评估分析 .................................................................................. 44
   (一)因工程量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 45
   (二)因单价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 45
   (三)其他因素引起的投资变化 ...................................................................................... 45
七、评估结论及建议 .............................................................................................................. 45
   (一)评估结论 .................................................................................................................. 45
   (二)建议 .......................................................................................................................... 46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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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8 日重新提交了《万州区新长滩水电站工程调整概算报
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调概报告》)。
   现就编制单位提交的《调概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如下,
供决策参考。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规模与主要建筑物
   新长滩水电站为引水式水电站,是磨刀溪流域第五级电
站。
   新长滩水电站工程采用在原长滩电站老坝址翻修闸坝的
方式,并保证原长滩电站引水发电,属于Ⅳ等小(1)型工
程。水库正常蓄水位 354.50m,大坝校核洪水标准为 200 年
一遇,相应校核洪水位 361.00m,设计洪水标准为 30 年一
遇,相应设计洪水位 358.09mm,水库总库容 330 万 m3,
电站装机容量 2×4.8MW,装机年利用小时 4346h,设计年
发电量 4172 万 kWh。
   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拦河闸坝、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及升
压站等组成。
   拦河闸坝坝顶高程 364.20m,最大坝高 25.7m,坝顶轴
线总长 85.12m。采用驼峰堰加平板闸门的开敞式水闸,闸
孔规模 5 孔×9.00m,堰顶高程 342.50m。泄洪闸闸墩厚度
均为 3.2m,闸室控制段内设置检修闸门和工作闸门,工作
闸门采用平板闸门,检修闸门采用平板钢制叠梁门。
   引水系统包括进水口、有压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管
道等。进水口布置在大坝右岸,为岸塔式进水口,由喇叭口、
闸门井启闭机房等组成,长度 16.78m,底高程 347.00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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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洞为有压引水,洞长 6744m,采用不等洞径开挖,Ⅳ、Ⅴ
类围岩开挖断面高宽为 5.60m,Ⅱ、Ⅲ类围岩开挖断面高宽为
5.20m 的马蹄形,衬砌后洞径 4.60m 圆形;调压井中心线处
隧洞中心高程为 335.455m,调压井总高 37.54m,由阻抗
孔、竖井、上室、顶盖等组成;压力管道由混凝土衬砌段和
钢管衬砌段组成,其中混凝土衬砌段长度为 44.30m,钢管
衬砌段长度为 230.70m,直径 3.20m。
   发电厂区建筑物主要包括主、副厂房,升压站,尾水渠
等。厂房总长 43.26m,主厂房长 30.51m,宽 13.5m,高
23.83m,建基面高程 295.30m。副厂房布置于主厂房左侧,
长 12.75m,宽 13.50m。升压站为户外式,位于副厂房左侧。
发电厂房内安装 2 台 4.8MW 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装机高
程 301.50m。
   (二)工程建设情况
   1、前期准备工作
   2012 年 12 月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浙江
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新长滩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和
初步设计,启动新长滩电站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13
年 5 月新长滩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经万州区水务局审核批准,
6 月新长滩电站工程项目经万州区发改委核准。
   2014 年 4 月 17 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新长滩电站工
程项目投资为 14282 万元。2014 年 7 月成立重庆三峡水利
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并组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
资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新长滩电站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工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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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建设管理。同月,展开工程征占地手续办理和补偿相关
工作,并对工程初设进行优化。8 月招标确定工程监理单位,
10 月招标确定拦河闸土建工程和引水系统工程施工单位。
   2、工程实际开工日期
   引水系统工程、拦河闸坝工程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开
工建设,发电厂房工程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开工建设。
   3、工程至调概截止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完成情况:
   (1)拦河闸坝工程
   拦河闸坝土建工程基本完成,闸门启闭机安装调试完成。
   (2)引水系统工程
   引水隧洞开挖、底板混凝土浇筑已完成,调压井开挖工
程完成,取水塔混凝土工程基本完成,压力钢管支管开挖及
支护完成。
   (3)发电厂房工程
   主厂房、副厂房、安装场主体混凝土工程已完成,厂房
蜗壳安装完成。
    4、其他未完工程的建设计划安排
    (1)拦河闸坝工程
    闸门安装、闸坝安全监测工程以及导流发电底孔的封堵
工程预计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下闸蓄水验收预计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完成。
    (2)引水系统工程
    取水塔闸门安装工程预计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
    引水隧洞永久衬砌工程预计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前完
成;隧洞支洞封堵及灌浆工程预计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完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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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调压井工程预计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压力管道工程预计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引水建筑物的安全鉴定与验收预计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前完成。
   (3)发电厂房工程
       厂房土建工程预计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首台机组安装预计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具备发
电条件;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预计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
完成。
   (三)工程前期核准情况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3 年 6 月 25 日以
《关于重庆市万州区新长滩电站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万
州发改交能[2013]19 号),核准项目总投资 14282 万元。
   (四)三峡水利集团公司投资批复情况
   2014 年 4 月 17 日,三峡水利董事会以《重庆三峡水利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方式批复新长滩电站总投资为 14282 万元。
       二、调整概算主要原因及变更内容
   (一)调整概算主要原因
   1、因单价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2、因工程量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3、其他因素引起的投资变化。
   (二)设计变更主要内容
   1、拦河闸坝工程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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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闸孔规模由 3 孔 15×9m 调整为 5 孔 9×9m;因地质原因
调增大坝基坑开挖、回填及灌浆工程量;保护 318 国道新增
左岸边坡 C20 混凝土挡墙;交通桥由现浇调整为预制;新增
闸坝上游与老坝间 C20 埋石混凝土、消力池 C30 混凝土左
边墙、老坝围堰后期拆除、老长滩电站临时保护措施等。
   2、引水工程
   因地质原因调增引水隧洞及 1#施工支洞的支护、衬砌、
灌浆等工程量;新增隧洞地质灾害处理措施;调增进水口与
压力管道工程的开挖、砼工程量;新增进水口渐变段砼回填、
边坡治理和天然气管道迁移,新增大坝至取水塔连接通道、
0#施工支洞工程。
   3.发电厂房工程
    增设厂房后侧长向公路的支护和穿越该公路的管棚涵
洞工程;防洪堤由浆砌石调整为 C20 埋石砼且工程量增加;
新增厂房跨沟处过水箱涵、升压站围墙;厂房安装场基础由
筏板调整为端承桩;取消管理房工程。
   4、总工期调整:
   2014 年 4 月,三峡水利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告
新长滩水电站水电站建设工期 30 个月,预计投产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31 日。
   因地质条件导致施工方案调整,三峡水利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新长滩水电站
工期延长 18 个月,预计投产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30 日。
    三、调整概算评估基本原则和依据
    (一)评估基本原则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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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国家政策性调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上涨,建设期
贷款利息增加,设计变更等因素引起的投资增加,可进行概
算投资调整。
   (二)评估主要依据
   1、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投资概算调整管理办
法)的通知》(渝水基[2007]20 号);
   2、重庆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 2009 年 4 月下发的《大
中型水库调整概算投资工作指导意见》;
   3、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重
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1 年版)》的
通知(渝水基〔2011〕97 号文);
   4、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重庆市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施工机械台时费定
额》的通知(渝水基[2005]56 号);
   5、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重庆市
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渝水基[
2008]31 号);
   6、三峡水利于 2014 年 4 月发布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
   7、三峡水利于 2014 年 4 月发布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告》;
   8、三峡水利于 2016 年 10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新长滩
水电站延长工期的公告》;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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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万州区新长滩水
电站工程调整概算报告(报批稿)》;
   10、万州区新长滩水电站工程项目的各项合同文件、相
关财务资料;经监理、业主认可的已完工程量、未完工程量
统计资料;
   11、业主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等。
    四、调整概算评估主要方法
   (一)调概时段划分
   本工程项目的调概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从万
州区新长滩水电站工程实际开工日 2014 年 12 月 22 日至调
概截止日已经完成的各项工程为已完工程(包括已签订施工
合同已结算工程和未结算工程);调概截止日以后开工建设
的工程为未完工程(包括已签订合同但未施工的工程)。
   (二)工程单价
   变更或新增项目采用经业主、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单价,
其余采用合同单价。
   (三)建筑工程、临时工程工程量
   已完工程按监理、业主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未
完工程按设计提供的施工图未完工程量计算。
   (四)设备及安装工程
   设备价格按设备采购合同价计列,设备安装价格按照施
工合同价格计列。
   (五)独立费用
   1、建设单位经常费:已完工程按合同金额计列,未完工
程根据工期推迟情况,按《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
                          41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编制规定(2011 年版)》重新计算。
   2、工程建设监理费:已完工程按合同金额计列,未完工
程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计算。
   3、科研勘测设计费:按合同金额计列。
   4、生产准备费:由于该项目利用老厂已有的人员及设
施,故不计列此项费用。
   5、其他:
   安全文明生产费:按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重
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水利工程
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渝水基【2009】
28 号)计算。
   工程质量检测费:按建安工作量的 0.5%计算。
   工程保险费、工程咨询费:按合同金额计列。
   工程审计费:按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
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评审
和跟踪审计服务费相关问题的通知(渝水〔2016〕54 号)
计算。
   (七)基本预备费
   已完工程不计基本预备费,未完工程按未完工程投资额
的 3%计算。
   (八)建设期融资利息
   由于该项目已完工程资金来源于三峡水利再融资的资
金,建设利息暂未计列,未完工程 资金利息暂按年利率
4.75%计算。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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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建设补偿与移民征地、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投资
   按设计单位调概报告上报的投资计列,未调整。
       五、调整概算的主要内容及评估意见
   本次评估以《调概报告》为依据进行评估。《调概报告》
报送的调整概算总投资 18668.64 万元,比三峡水利批复总
投资 14282.25 万元增加 4,386.39 万元,增幅为 30.71%。
   评估对《调概报告》的编制依据、项目划分、工程量、
主材价格、基础单价及费率进行了复核,评估认为《调概报
告》采用的编规、定额正确,调概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合理,
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要求,评估调概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
   经评估,该工程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 18762.02 万元,
比三峡水利批复总投资 14282.25 万元调增 4479.77 万
元,增幅为 31.37%;比报送的调整概算总投资 18668.64 万
元调增 93.38 万元,增幅为 0.50%。报送投资与评估投资增
减情况如下:
   1、工程投资由 17744.94 万元调整为 17667.75 万元,
调减 77.19 万元。其中:
   (1)建筑工程投资由 10367.56 万元调整为 10307.04
万元,调减 60.52 万元。其中:拦河闸工程投资由 1465.26 万
元调整为 1403.60 万元,调减 61.66 万元;引水工程投资由
7817.37 万元调整为 7809.56 万元,调减 7.81 万元;发电
厂房工程投资由 931.78     万元调整为 940.73 万元,调增
8.95 万元;升压站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他工程投资未调
整。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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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由 2018.92 万元调整为
2027.48 万元,调增 8.56 万元。其中:发电设备及安装工
程投资由 1649.86 万元调整为 1658.42 万元,调增 8.56 万
元;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未调整。
   (3)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由 1151.26 万元调
整为 1151.45 万元,调增 0.19 万元。
   (4)施工临时工程投资由 1805.43 万元调整为 1807.81
万元,调增 2.38 万元。其中:施工交通工程投资由 800.03
万元调整为 802.43 万元,调增 2.40 万元;导流工程、场外
供电线路、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临时设施工程投资未调整。
   (5)独立费用由 1884.93 万元调整为 2212.41 万元,
调增 327.48 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由 570.15 万元调整
为 897.23 万元,调增 327.08 万元;生产准备费由 106.00
万元调整为 0 万元,调减 106.00 万元;科研勘察设计费未
调整;其他费用由 537.28 万元调整为 643.68 万元,调增
106.40 万元。
   (6)基本预备费由 516.84 万元调整为 161.56 万元,
调减 355.28 万元。
   2、建设期融资利息由 0 万元调整为 170.57 万元,调增
170.57 万元。
   3、移民环境部分投资按报送的投资 923.70 万元计列,
未调整。
    六、调整概算投资增减原因评估分析
   调整概算评估总投资 18762.02 万元,与三峡水利批复
总投资 14282.25 万元相比增加 4479.77 万元,增幅为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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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7%。
   (一)因工程量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因地质原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投资增加
4334.13 万元,占总增加投资额 4479.77 万元的 96.75%。
   (二)因单价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因国家政策性调整以及人工、材料、设备价格变化等因
素导致单价变化,投资减少 661.35 万元,占总增加投资额
4479.77 万元的 14.76%。
   (三)其他因素引起的投资变化
   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建设补偿和移民
征地、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因素引起投资的变化。
   因其他因素引起投资增加 806.99 万元,占总增加投资
额 4479.77 万元的 18.01%。
    七、评估结论及建议
   (一)评估结论
   1、《调概报告》采用的编规、定额正确,调概主要原因
分析基本合理,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要求。
   2、评估总投资 18762.02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10307.04
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2027.48 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
安装工 1151.45 万元,施工临时工程 1807.81 万元,独立
费用 2212.41 万元,基本预备费 161.56 万元,建设期融资
利息 170.57 万元,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投资 397.79 万元,
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 525.91 万元),比报送的调
整概算总投资 18668.64 万元调增 93.38 万元,增幅为
0.50%;比三峡水利批复总投资 14282.25 万元调增 4479.77
                          45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万元,增幅为 31.37%。
   3、评估总投资超三峡水利批复总投资 31.37%,主要原
因有:
   (1)因工程量调整引起投资增加 4334.13 万元,占总
增加投资额 4479.77 万元的 96.75%。
   (2)因单价调整引起投资增加投资减少 661.35 万元,
占总增加投资额 4479.77 万元的 14.76%。
   (3)因其他因素引起投资增加 806.99 万元,占总增加
投资额 4479.77 万元的 18.01%。
   (二)建议
   1、加快未完工程建设,做好投资监控。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结算。




                         46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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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之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三峡
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或“公司”)2014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长滩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1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6 号文核准,本公司
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468,63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55 元,共计募集资金 859,999,990.70 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4,939,999.75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35,059,990.95 元,已由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101,204.52 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33,958,786.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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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三峡水利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       拟使用募
         项目简称          项目内容                                  后续工期及预计建成投产时间
 号                                          投资           集资金
                                                                                          2014 年
                                                                     两会沱水
                      对后溪河公司进行                                        7个月       11 月 30
                                                                     电站
                      增资,用于投资建                                                    日
        后溪河项
1                     设两会沱水电站、       89,283         47,200   金盆水电             2017 年 5
        目                                                                    37个月
                      金盆水电站和镇泉                               站                   月31日
                      引水电站                                       镇泉引水             2016 年 8
                                                                              28个月
                                                                     电站                 月31日
                      对电力投资公司进                               后续工期为48个月,预计
        新长滩项
2                     行增资,用于投资       14,282         13,000   建成投产时间为2018年4
        目
                      建设新长滩水电站                               月30日
        补充流动                                           不超过
3                                                     -                         -
        资金                                               25,800
                                                           不超过
                    合计                     103,565                                -
                                                           86,000
      注:后续工期为截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日起至项目建成投产所需时间。两会沱水电站已于
2015 年上半年建成发电,镇泉引水电站已于 2016 年下半年投产发电。



       2015 年 8 月 20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巫
溪县两会沱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案》,决定对两会沱电站增加投资 4,834 万元。
       201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
镇泉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决定分别对金盆水电站、镇泉引水电站延长工期 12
个月、11 个月。
       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
庆市万州区新长滩电站延长工期的议案》,同意对新长滩电站延长工期 18 个月。
       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盆
水电站延长工期和增加投资的议案》和《关于新长滩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
案》,同意对金盆水电站延长工期 11 个月并增加投资 11,005 万元;同意对新长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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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水电站增加投资 4,480 万元。该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3、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投资金额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简称
                                     (万元)                (万元)             (%)
 1        后溪河项目                47,200                   36,018.40           76.31
 2        新长滩项目                13,000                    8,705.89           66.97
 3       补充流动资金            不超过25,800                23,116.85
                        合计                                 67,841.14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 67,841.14 万元,累
计收到的利息净收入为 1,835.6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7,390.38 万元(其中
13,5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二、本次拟增加投资的部分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万州区新长滩水电站
为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一,位于重庆市万州区,装机
容量 0.96 万千瓦,总投资 14,282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3,000 万元。预计
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建成投产。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该工程已完成投资
9,685 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情况说明

     由于地质原因,工程量增加;相关生产要素价格提高,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
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增加,导致该项目投资增加。
       资金来源: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长滩水电站增加投资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因地
质原因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适当调整,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可持
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50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本次增加投资 4,480 万元,将增加电力投资公司年运行成本约 149 万元。本
次增加投资后,新长滩水电站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将由 9.62%调整为
6.78%。公司将继续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建设。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和增加投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长
滩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增加新长滩水电站投资,符
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三
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
4,480 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州区
新长滩水电站工程增加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新长滩水电站投资,
符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三
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
4,480 万元。

    3、独立董事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长滩水电站增加投资,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中因地质原因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适当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

                                   51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三峡水利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一致同意公司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 4,480 万元。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峡水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事项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是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谨慎作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三峡水利本次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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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三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 2016 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部分项目调整为农村电
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并实施 2017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 110 千伏万州桥输变电及 10 千伏出线新建工程,投资金额 5,928
万元,其中 110kv 万州桥输变电新建工程投资金额为 3,499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 84,830 万元内分三年(2015-2017 年)投资建设农网改造升级工
程,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20%,银行贷款资金 80%。根据《重庆市万州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2017 年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万州发改交能【2017】11 号),以下简称《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公司 2017 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 4,363 万元,将上
述公司 2016 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之一的 110kv 万州桥输变电新建工程纳入公司农网改
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同时实施白羊输变电增容改造工程。上述两工程的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20%,银行贷款资金 80%。
    鉴于上述 110kv 万州桥输变电新建工程未在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之内,为优化投资方式,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
性,根据上述发改委《通知》的批复,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现提请股
东大会同意将公司 2016 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之一的 110kv 万州桥输变电新建工程调整
为公司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投资金额 3,499 万元,资金来源由自筹资金调整为农
网改造资金,公司农网改造总投资相应由 84,830 万元调增为 88,329 万元;同时,同
意公司投资 864 万元实施 35kv 白羊输变电增容改造工程。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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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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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四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满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监管要求,确保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和
效率,公司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单位的资质、
报价、审计工作方案、人员配置、相关工作经验、职业道德和质量管控水平等方面进
行了综合评审,拟推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控报告审计项目的第一
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含税价)为 18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示,各家会计师事务
所均无异议。
    根据以上评标结果,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继
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开展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费用 18 万元,具体规定从其《审计业务约定书》。
    本次参选会计事务所一经中标,有效期限最长为 3 年,在中标有效期内,招标人
续聘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可以不再招标,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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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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