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关于相关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承诺暨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8-01-03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 2018-002 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承诺
暨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 年 12 月 29 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
签署并于同年 12 月 31 日通过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峡水利或公司)披露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承诺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
整体情况,并结合三峡水利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继续增持三峡水利
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的股份。
2018 年 1 月 2 日,公司收到股东长江电力《关于告知增持重庆三峡水利
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的函》,获悉自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
长江电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三峡水利 17,900,005 股,占三峡水
利股份总额的 1.80%,增持金额 156,596,950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长
江电力已完成上述增持承诺,持有公司股份 119,156,00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2.0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承诺完成前,长
江电力持有公司股份 101,25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0.20%。
二、增持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长江电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
按照相关规定增持三峡水利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三峡水利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
三、增持承诺的完成暨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情况及影响
自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长江电力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7,900,005 股,增持均价 8.75 元/股,增持金额
合计 156,596,950 元,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80%。至此,本次增持承诺已完成,
长江电力持有公司股份 119,156,00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2.00%,成为公司
第一大股东(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为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本次公司第一大股
东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
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