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西宁特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8-04-1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7 年度,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卫俊、郭海荣、钟新宇、程友海、王

富贵五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

资格的独立董事卫俊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工作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
出席全部会议。各次会议审议事项情况如下:

    (一)2016 年 12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6 年度报告

第一次审计沟通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传达交易所、青海证监局关于做好 2017 年度报告编制与披

露工作的相关要求;

   2.公司财务总监就 2016 年度财务资产状况(未审报表)向独

立董事、外部审计会计师进行介绍和说明;

   3.外部审计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计划、策划及审计中


                                                            1
将重点关注的事项;

   4.独立董事就相关情况与外部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

   (二)2017 年 1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度第二次

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公司总经理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汇报 2016 年度生产经

营情况;

   2.关于公司“未审报表”的审阅意见。

   (三)2017 年 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度第三次

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审计工作,按照约定时间提交审

计报告;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经理

层就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

   (四)2017 年 3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度第四次

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初稿,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

审议;

   2.审阅初审报表,同意将报表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2017 年 4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度第五次

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2.审议《公司聘请 2017 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2
    (六)2017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度第六次

工作会议,就《公司 2017 年一季度报告》进行审议。

    (七)2017 年 8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7 年度第七

次工作会议,就《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议。

    (八)2017 年 10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7 年度第八

次工作会议,就《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议。

    (九)2017 年 11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7 年度第九

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1.审议《公司转让四家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继续履行对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

审计工作全程监督。通过对相关审计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

程监督,并对审计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

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职业准则,主要

业务人员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经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第五次会议表决,建议董事会续聘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时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3
2016 年度审计费 130 万元,与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披露的审计费用

情况相符。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按照相关会

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财务制度,对会计资料及会计报表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予以了重点关注。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

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与

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计划财务部、内审部等相关

部门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审计过程中,协调管理层、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4 次,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协商,并要求公司财务人员对

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反

馈给审计委员会, 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

内部管理制度,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17 年度,我们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

                                                           4
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2018 年度,我们将继续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