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8-15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17 年 8 月
目 录
1、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p2
2、股东大会会议议事规则 p4
3、会议议案表决办法 p5
4、关于公司继续为公司子公司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提供货运销售
代理反担保的议案 p6
5、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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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 2017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二、地点:上海市永和路 118 弄 35 号楼 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17 年 8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授权委托人。
四、主持:居亮 董事长
五、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继续为公司子公司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提
供货运销售代理反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江投资(香港)有限公
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股东代表发言(如有);
4、公司负责人回答股东提问(如有);
5、宣读会议议案表决办法;
6、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7、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数;
8、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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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获取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0、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11、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12、宣读长江投资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秘书处
2017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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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现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应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应扰乱大会
的正常秩序。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大会的秩序
和安全。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股东要求大会发言,须事先填
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五、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
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公司负责人有针对性地简要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七、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作出决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大会表决
时,股东不能发言。
大会秘书处
2017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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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2 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票在股东报到时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请各位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
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表决结果将
当场宣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以上办法提请股东大会通过。
大会秘书处
2017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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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继续为公司子公司
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提供货运销售代理
反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国际货运公司”)系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该公司 96.67%
股份。
依据长发国际货运公司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国际航协”)
签订《货运销售代理协议》(以下简称“代理协议”),并由国际航协在中
国实施代理人计划的指定担保机构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为代理协议提
供保证担保,向国际航协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同时由本公司继续
向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函。上述事
项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为此担保事项承
担最高担保额度 1000 万元。
现由于长发国际货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拟将此担保事项
承担最高担保额度由原 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2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为 2 年。
请审议。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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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长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拟向星展银行香港分行申请外币借款,借款总额度将不超过 1000 万美元
或等值人民币/港币,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为支持香港公司融资需求,本公司拟向星展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开
立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港币的融资性备用信用证,备
用信用证专项用于香港公司向星展银行香港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单
笔备用信用证开立时缴存保证金比例为 100%,保证金质押期限不超过 13
个月。
请审议。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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