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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投资:关于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2-13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 2018—013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长江鼎立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浦东新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江鼎立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原有担保事项

到期后,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继续为长江鼎立公司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融资授信借款担保,期限为

1 年。除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460

万元。

       ● 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现象。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继

续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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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正常经营,长江鼎立公司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

申请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本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树昭宇先生、公司职工监事曹春华先生分别担任

长江鼎立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

定,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新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88 号 304 室

    法定代表人:树昭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营业期限:2012 年 4 月 1 日至 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上海浦东新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4 月成立,并

于 2012 年 5 月底正式开业,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30%的股权,为第一大

股东。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占该公司 20%的股

份。其余 5 家股东分别出资 1,000 万元,均占该公司 10%的股份。目前

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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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5,318,707.60        132,040,362.39

负债总额                      21,756,656.86         19,329,285.9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8,800,000.00          9,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1,756,656.86         19,329,285.91

净资产                       113,562,050.74        112,711,076.48

         科目               2016年度            2017年1—9月

营业收入                     113,562,050.74         15,591,658.12

净利润                         9,998,984.27          8,149,025.7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长江鼎立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鉴于长

江鼎立公司目前的业务运作情况,为促进其扩大业务规模,满足资金需

求,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其经营业务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同

意为该项借款提供担保。但本次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

风险均在可控范围,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上海浦东新区

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持有其 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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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鉴于公司副总经理树昭宇先生、公司职工监事曹春华先生分别担

任长江鼎立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

规定,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本公司对其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

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现象。我们要求被担保公司将责

任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同意将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总额为 32,49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36%,不存在逾

期担保的现象。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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