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关于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2-13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 2018—013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长江鼎立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浦东新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江鼎立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原有担保事项
到期后,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继续为长江鼎立公司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融资授信借款担保,期限为
1 年。除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460
万元。
● 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现象。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继
续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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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正常经营,长江鼎立公司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
申请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本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树昭宇先生、公司职工监事曹春华先生分别担任
长江鼎立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
定,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新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88 号 304 室
法定代表人:树昭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营业期限:2012 年 4 月 1 日至 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上海浦东新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4 月成立,并
于 2012 年 5 月底正式开业,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30%的股权,为第一大
股东。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占该公司 20%的股
份。其余 5 家股东分别出资 1,000 万元,均占该公司 10%的股份。目前
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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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5,318,707.60 132,040,362.39
负债总额 21,756,656.86 19,329,285.9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8,800,000.00 9,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1,756,656.86 19,329,285.91
净资产 113,562,050.74 112,711,076.48
科目 2016年度 2017年1—9月
营业收入 113,562,050.74 15,591,658.12
净利润 9,998,984.27 8,149,025.7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长江鼎立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鉴于长
江鼎立公司目前的业务运作情况,为促进其扩大业务规模,满足资金需
求,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其经营业务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同
意为该项借款提供担保。但本次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
风险均在可控范围,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上海浦东新区
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持有其 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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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鉴于公司副总经理树昭宇先生、公司职工监事曹春华先生分别担
任长江鼎立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
规定,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本公司对其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
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现象。我们要求被担保公司将责
任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同意将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总额为 32,49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36%,不存在逾
期担保的现象。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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