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投: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2019-05-15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ST 长投 编号:临 2019—01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概述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
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自 2014 年 11 月
与范顿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范顿公司)开展供应链合作业
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合作业务中,陆交中心产生应收
无锡能辉贸易有限公司 121,239,539.27 元、无锡信望成商贸有限公
司 97,254,821.06 元 、 张 家 港 保 税 区 泓 丰 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47,388,232.86 元、江阴信百溢商贸有限公司 28,971,011.97 元和南
京 趋 势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963,428.62 元 , 合 计 人 民 币
296,817,033.78 元。上述各应收账款由范顿公司对陆交中心提供不
动产抵押。
由于上述各应收账款交易对方及范顿公司未按照还款计划履行
还款义务,因此陆交中心向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报案。经上海市公
安局经侦总队对范顿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侦查后,公司一直积极配合公
安机关调查,近日从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得到相关信息,已对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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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发布红色通缉令,红色通缉令编号为 A-4429/4-2019。
二、已采取的各项措施
1、公司管理层在风险发生后,一直高度关注案情侦破进展,全力
追讨应收帐款。
2、公司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考虑到刑事侦查案件立案后需
大量取证,调查资金转移去向,且主要犯罪嫌疑人尚未被警方控制等
情况,为防止案情泄密可能导致的对上市公司及国家利益的损害,在
公安机关案件侦查期间,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
引》和《长江投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上
述事项采取了暂缓披露,并履行了相关的程序。
三、本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谨慎原则,公司已在 2017 年度对上述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
试,按照不动产抵押物的应收账款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低于应收账款账
面余额的差额,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 178,090,220.27 元,
该事项已经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该案件对公司
2018 年度损益及后续年度损益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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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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