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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长投: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9-12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19 年 9 月


            1
                      目         录

1.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P3

2.股东大会会议议事规则 ………………………………………… P5

3.会议议案表决办法 ……………………………………………… P6

4.长江投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议案 …… P7


5.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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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 2019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二、地点:上海市永和路 118 弄 35 号楼 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19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授权委

托人。

    四、主持:居亮 董事长

    五、会议议程:

    1.审议《长江投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议

案》;

    2.审议《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3.股东代表发言(如有);

    4.公司负责人回答股东提问(如有);

    5.宣读会议议案表决办法;

    6.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7.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数;

    8.获取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9.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3
10.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11.宣读长江投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秘书处

                                        2019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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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现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应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应扰乱
大会的正常秩序。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大会
的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股东要求大会发言,须事先
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五、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
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公司负责人有针对性地简要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七、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作出决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大会表

决时,股东不能发言。




                                               大会秘书处
                                               2019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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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2 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票在股东报到时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请各位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

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以上办法提请股东大会通过。




                                          大会秘书处

                                          2019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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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长江投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补充公司现金流,为公司战略

转型储备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陆交中心”)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出售

其所拥有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具体如下:

    一、交易概况
    陆交中心拟将其所拥有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通过上海联合产权

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出售,该资产评估价为人民币 5.40 亿元,最终

评估价值以经国资备案为准,首次挂牌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价

为挂牌底价。陆交中心可根据市场反馈情况,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

易监督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确定后续挂牌价格。最终交易价格以实

际成交价格为准。股东大会授权长江投资公司经营层审批陆交中心具

体操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格、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办理

产权过户手续等。

    目前,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
    (一)转让方: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7780940876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    所:上海市普陀区金迈路 1 号 1 幢 12 层

    法定代表人:奚政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5 年 7 月 25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7 月 25 日至 2035 年 7 月 24 日

    陆交中心注册资本为 26,000 万元,其中长江投资占 72.85%股份;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 27.15%股份。

    (二)受让方:公司拟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

征集受让方。

    三、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为陆交中心拥有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

金迈路 1 号、金迈路 65、155 号,面积为 46,904 ㎡(70.36 亩)的

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面积为 66,614.39 ㎡的附属房屋建筑物(产权证

号为沪房地普字(2014)第 025264 号,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中土地性质为仓储,土地使用期限自 2006 年 11 月 10

日至 2056 年 11 月 9 日止。标的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由公共中转配送

中心及与之配套的综合楼两部分组成,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

30,124.74 ㎡,公共中转配送中心建筑面积 36,277.71 ㎡,另有门卫

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211.94 ㎡。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如下(单位:

                                8
元):

       1.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
                                                        截止 2019 年 5 月 31 日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类别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评估基准
                                日账面净值(经审计)
                                                           日,未经审计)
固定资产       261,031,861.29       214,536,848.77            212,322,739.22
土地使用权      44,148,319.98         35,870,509.53            35,476,328.08

合计           305,180,181.27       250,407,358.30            247,799,067.30

       2.标的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日(经审计)             (未经审计)
       标的资产账面净值             250,407,358.30            247,277,409.10
           公司总资产             1,658,185,043.13          1,588,663,304.14
标的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                    15.10%                    15.57%

       3.标的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2019 年半年度(未经审
              项目              2018 年度(经审计)
                                                                 计)
  标的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              19,570,286.81              8,090,848.53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1,023,687,209.25            368,798,041.46

标的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占公
                                               1.91%                     2.19%
   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本次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陆交中心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
                                     9
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涉

及的不动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19)第 0268 号),

主要内容如下:

    1.评估基准日:2019 年 5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法、收益法。

    3.本次评估所选取方法理由:市场法适用于与评估对象类似房地

产具有活跃的市场,且有充足具有可替代性交易实例。评估对象周边

类似房地产交易活跃,市场上有丰富的类似房地产交易案例,故可选

用市场法;收益法适用对象为可取得收益或具有潜在收益,其收益情

况具有可预测性和持续性,且区域类似房地产租赁市场较发达。评估

对象为收益性的房地产,其收益情况具有可预测性和持续性,且所在

区域租赁市场较发达有较多与评估对象类似房地产的出租案例,故可

选用收益法。

    4.评估结论: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前上

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拟转让的部分资产(不动产)账面值为

247,799,067.30 元。经评估,以 2019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在

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拟转让的部

分资产评估值为 54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亿肆仟万元整。

评估增值 292,200,932.70 元,增值率 117.92%。(本评估结论为含税

价格)

    陆交中心所持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价值以国资备案为准。

    四、资产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10
    (一)本次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是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

置,补充公司现金流,为公司战略转型储备资金。本次出售标的资产

完成后,出售资产所得款将用于偿还公司短期借款以及补充公司日常

经营的流动资金。本次交易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产生的影

响较小,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导致公司主要资产变为非经营

性资产。

    (二)本次标的资产转让暂按评估值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如顺利

完成,预计增加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约为 1.60 亿元左右、增

加现金净流入约为 4.00 亿元左右。(具体需根据交易成交情况以财务

审计结果为准)。

    五、其他说明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确认,且

由于本次交易是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因此最终的交易对方、

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能否交易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1
议案二

             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工作原因,王新刚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

去公司董事职务。

    经股东方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拟增补郑金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

选。

    郑金国先生简历如下:

    郑金国,男,1973 年 6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葛洲坝集

团第五工程公司技术员、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信贷风险管理处职

员、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战略研究员、武汉烟

草(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规划经理、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公司业务部

公司理财与投行业务产品经理、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

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投资发展部副部长级;现任武汉金融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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