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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长投: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9-12-26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ST 长投      编号:临 2019—040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陆交中心”)为本案一审原告,目前为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5,636.96 万元(未包括未付货款违约金)。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 年 9 月 29 日陆交中心因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能源公司”)未按照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履约向北京市丰
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次诉讼案件基本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涉
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31)。
    原诉讼机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处理。2019 年 12 月 5 日,陆交中心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2019)京 02 民初 418 号《民事判决书》,经北京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做出一审判决。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6 日披
露的《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8—038)。
   二、案件进展情况

    陆交中心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收到中能源公司的《民事上诉状》,

中能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2 民初 418 号民事

判决,查清事实,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涉诉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3.将涉嫌非法合谋非法侵占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或其他严重犯罪

罪行的案件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三、本案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于 2018 年年度,对中能源项目应收账

款计提坏账准备共计 5,539.84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

露的《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11)。后续相关诉讼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