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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长投: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1-18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0 年 2 月 4 日


             1
                       目          录

1.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P3

2.股东大会会议议事规则 ………………………………………… P4

3.会议议案表决办法 ……………………………………………… P5

4.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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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 2020 年 2 月 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二、地点:上海市永和路 118 弄 35 号楼 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20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授权委托人。

   四、主持:居亮 董事长

   五、会议议程:

   1.审议《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2.股东代表发言(如有);

   3.公司负责人回答股东提问(如有);

   4.宣读会议议案表决办法;

   5.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6.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数;

   7.获取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9.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10.宣读长江投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秘书处

                                             2020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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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现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应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应扰乱大会
的正常秩序。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大会的秩序
和安全。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股东要求大会发言,须事先填
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五、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
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公司负责人有针对性地简要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七、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作出决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大会表决

时,股东不能发言。




                                               大会秘书处
                                               2020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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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票在股东报到时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请各位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

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以上办法提请股东大会通过。




                                             大会秘书处

                                           2020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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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联合集团)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同意,拟提名李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任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11 日止。

    同时,孙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李乐先生简历如下:

    李乐,男,1979 年 4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管理学

博士 。200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干

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科员、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市区工作处副主任科员、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市区工作处主任科员、中

共上海市委办公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机关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长江联合集团综合业务部副总经理、长江

联合集团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长江联合集团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

会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主任;现任长江联合集团董事,长江投资公司党委

副书记、总经理。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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