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19-009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主要内容:公司拟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1,015,343,365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767,168.2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2.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
年 度 实 现 合 并 净 利 润 390,274,258.40 元 , 归 属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152,465,255.40元,基本每股收益0.1502元。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
利润387,891,843.50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 -131,914,721.23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5,977,122.27 元。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
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
下分配预案: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1,015,343,365股为基数,向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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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18,412,038股。
二、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此议案的独立意见,并一致认为:该预
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广大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
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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