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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图高科:关联担保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9-03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国集
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鸿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国
文化”)、美丽华实业(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华实业”)
    ● 本次担保金额: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
三胞”)拟为鸿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 2019 年
度提供担保 19,000 万元,2018 年实际为其担保余额 17,000 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鸿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鸿国文化、南
京美丽华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华鞋业”)对此次担保提供
了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 2019 年度拟继续与鸿国集团及
其全资子公司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互相提供担保支持,全年度拟为
鸿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提供银行融资额度合
计为 19,000 万元人民币的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鸿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鸿国文化、美丽华鞋业承诺:为本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提供不低于 19,000 万元人民币的第三方连

                                  1
带责任担保。
    1、本次 2019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具体分配为:为鸿国集团及
其全资子公司鸿国文化提供金额 15,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为美丽华
实业提供金额 2,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剩余额度 2,000 万元为上述融
资担保的调配额度。
    2、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
带责任保证,公司同意对本公告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被担保公司所发生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含被担保公
司在此期间发生的新增、展期、借新还旧和循环使用额度而累计发生
的债务),单笔融资期限以被担保公司与银行签署的融资协议的约定
为准。具体的担保责任、保证期间等内容以各方签署《担保合同》为
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本公告所规定的额度内
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
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本次担保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总部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0人。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2019
年继续为鸿国集团等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的担保对象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自然
人,上述担保为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关联董事许娜女士、商红军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简介
    1、鸿国集团

                               2
    注册地为秦淮区中山东路 18 号 31 层,注册资本 660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陈奕熙。经营范围为生物工程技术、新型药物及其它新产品
的技术研制、开发;计算机及应用系统、辅助系统、软件、测量、探
测仪器、电光源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鞋帽、服装、
玩具、玻璃器皿、家用电器、通讯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文化用品、皮革及制品、土畜产、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
销售;农作物开发、种植、加工;汽车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
矿产品、日用百货销售;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各类商品和技
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鸿国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总资产 200,215.57 万元,净资产 164,044.14 万元,资产负债率 18.07%;
2017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101,990.46 万元,利润总额 6,354.69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鸿国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总资产 204,326.87 万元,净资产 168,157.91 万元,资产负债率 17.70%;
2018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95,119.53 万元,利润总额 4,844.89 万元。
    2、鸿国文化
    注册地为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 18 号 3101 室,注册资本 66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奕熙。经营范围为文化产业投资管理、策划、交
流及信息咨询;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眼镜、电脑、乐
器销售;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鸿国文化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鸿国文化的总资产 106,941.27 万元,净资产 70,849.80 万元,资产负
债率 33.75%;2017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80,532.03 万元、利润总额
6,956.95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鸿国文化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3
鸿国文化的总资产 108,321.87 万元,净资产 69,725.99 万元,资产负
债率 35.63%;2018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74,018.77 万元、利润总额
5,420.99 万元。
    3、美丽华实业
    注册地为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 209 号,注册资本
550 万美元,法人代表陈奕熙。经营范围: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
生产鞋类、皮革制品及半成品;生产服装,其它服饰类产品及半成品,
皮革、鞋类后整饰护理用品;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美丽华实业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美丽华实业总资产 166,876.08 万元,净资产 110,300.36 万元,资产负
债率为 33.90%。2017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118,048.04 万元,利润总额
11,057.74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美丽华实业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为:美丽华实业总资产 162,969.93 万元,净资产 109,238.36 万元,资
产负债率为 32.97%。2018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108,720.61 万元,利润
总额 8,225.27 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1、被担保人与其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鸿 国 集 团 的 股 东 为 ALLIED WAY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LINITED、陈奕熙和苏州惠比寿百货有限公司,分别持
有 鸿 国 集 团 43.91% 、 25.79 % 和 30.3% 的 股 权 , ALLIED WAY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LIMITED 为鸿国集团第一大股东;
鸿国集团持有鸿国文化 100%的股权;陈奕熙持有 BEST INVENT
HOLDINGS LIMITED 公司 100%的股权,BEST INVENT HOLDINGS


                                4
LIMITED 持有美丽华实业 100%股权,陈奕熙为美丽华实业的实际控
制人;美丽华鞋业的股东为鸿国集团、美国晨鸟公司,分别持有美丽
华鞋业 75%、25%的股权。鸿国集团、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的股权
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鸿国集团、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




备注:苏州惠比寿百货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梅肯斯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截
至本公告日,三胞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1.45%,为公司第一大
股东;三胞集团股东为袁亚非、南京翔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袁亚非
先生持有三胞集团股权比例为 97.5%。袁亚非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袁亚非、三胞集团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




                                  5
    3、关联关系
    宏图三胞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为陈奕熙先
生所控制的子公司,陈奕熙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妹妹的
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双
方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待实际贷款发生时再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期
限内,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的担保融资事项,由公司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在公司为鸿国集团及其子
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时,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同时按照不低于融资额度
签订反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对鸿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美丽
华实业提供担保,均有反担保措施,各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较好,盈
利能力较高,反担保具有保障;鸿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美丽华实
业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公司贷款提供了相应担保,公司与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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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提供担保支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鸿国集团、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实际控制
人的关联自然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担
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此次担保的各担
保对象的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高,反担保具有保障,公司对其
提供担保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同意将以上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19,000
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16,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
并净资产的比例为 2.1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389,230 万
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254,108.9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
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 43.6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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