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宏图高科: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以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预
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
司、下属子公司江苏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下属子安徽宏图三胞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
有限公司、芜湖南京新百大厦有限公司及博克斯通电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关的
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双方各自在业态、资源及品牌上的优势进
行互补,有利于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3C零售业务“向新零售转
型”的战略,对提升公司竞争力与经营质量有积极作用。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
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同种类的合同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协商
确定。
    本次关联交易理由充分,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实施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2019年关联担保交易事项
    1、公司为完成2019年拟定的经营目标,需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贷款担保方,
经与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商定,达成互保协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承诺2019年度为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
苏鸿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美丽华实业(南京)有限公司提供1.9亿元(含)内的
担保;
    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鸿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南京美丽
华鞋业有限公司承诺2019年度为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1.9亿元(含)内的反担
保。
    2、各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高,反担保具有保障,本公司对其
提供担保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因担保对象的实际控制人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
成对关联方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担保事项提交董
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苏文兵、李   浩、林   辉、王家琪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