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宏图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2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仔细阅读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信托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因自身流动
性未得到恢复,无法筹措资金在承诺增持期间完成增持,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原因符合实际
情况,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钱南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提名钱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具备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
司法》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
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钱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钱南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钱南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
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
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钱南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
                                      苏文兵、李    浩、林   辉、王家琪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