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科创:关于所属化肥化工企业实施错峰生产措施公告2018-09-18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 2018-040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化肥化工企业实施错峰生产措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全市重点工业污染行
业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晋市气防办[2018]40 号),要求“全市重
点工业污染行业实施常态化错峰生产,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到 2018 年
“冬防”期开始(冬防期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煤化工行
业限产 30%,巴公区域合成氨生产企业限产 50%以上”。同时,根据晋
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城市环保局《关于做好 2018-2019 年“秋
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市经信字[2018]112 号),
要求“煤化工行业采暖季(2018 年 11 月 15 日-2019 年 3 月 15 日)
限产 30%,建议以整厂停产或整条生产线停产的方式执行。”
收到上述通知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了具体的限产方案,
具体为:常态化错峰生产期间,阳化分公司和化工分公司全面停产,
煤化工公司和清洁能源公司限产 25%,田悦分公司和丹峰化工公司限
产 30%,新材料分公司正常生产。采暖季期间,阳化分公司和化工分
公司全面停产,煤化工公司限产 25%,丹峰化工限产 30%,田悦分公
司、清洁能源公司和新材料分公司正常生产。
采取上述临时性限产措施后,预计将减少公司尿素产量约 4.75
万吨/月,二甲醚产量 0.7 万吨/月,按目前尿素和二甲醚产品市场价
格测算,预计影响公司 2018 年销售收入 4.5 亿元左右,预计影响公
司 2019 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 2 亿元左右,最终以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核算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
报刊和网站刊登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