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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龙物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155014           证券简称:18 铁龙 01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的情况
    根据 2018 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权激励;
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司收购其股份的。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所必需;
                                      (七)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形。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可以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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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
                                 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公司分子 点为:公司住所地、公司分子公司所在地或
公司所在地或公司拟投资的项目所 公司拟投资的项目所在地。
在地。                               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
议形式召开。当公司股东合法有效身 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
份经公司聘请的律师确认后,公司可 应当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以提供网络或传真方式为股东参加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
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八十二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      第八十二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监事候选人可以由董事会、监事会提 选人可以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也可以由
名,也可以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职工代表监 提名;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委员
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 会提名。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事、监事时,应该实行累积投票制。为保证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比例,对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候选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 人应分别计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
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职权:                               ……
                                    2
    ……                             (十六)公司因《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因收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8 年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为切实维护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按照《公
章程》的规定,在指定地点召开股东大 司章程》的规定,在指定地点召开股
会。                                     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会议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
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 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
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 参加。公司应当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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