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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钢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5-1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8年5月25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 178 号,杭钢会展中心四楼多功能厅
会议召集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推出监票人、计票人
 三、会议审议的议案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调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8、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18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0、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5、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16、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述职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六、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议案通过情况
十、律师发表见证法律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研究,提出如下会议注意事项:
    一、董事会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
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大会发言的,应在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明确发言主
题,出示有效证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能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
    五、每一股东发言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同一股东第二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 3 分
钟,发言次序按所持股份多少排列,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六、股东发言不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涉及董事会尚未形成决议的内容。
    七、股东大会正在进行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发言。
    八、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
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对与公司或股东审议内容无关的质询或提问,董事会有权拒绝
回答。
    九、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董事会不接受股东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也不对股东
大会通知中未列的事项进行表决。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一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2017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
学决策,不断完善公司规范化建设,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一、2017 年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分析
    2017 年,公司紧扣“学先进、降成本、抓创新、谋发展”主题,继续坚持
“低成本、高效率”经营策略,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切实把握有利市场时机,
全面完成年初既定的生产经营目标,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公司生产铁
水 432.3 万吨、板坯 457.34 万吨、钢卷 435.83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278.56 亿
元,同比增长 41.6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7.96 亿元,同比增加 147.72%。
全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钢铁产业
    1.经营业绩实现跨越式增长
    根据全年工作目标和要求,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根主线,科学研判两
端市场形势,不断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持续深化协同和服务的理念,克服日益
严格的行业准入、与日俱增的环保压力、生产与建设并行的挑战,全面完成各项
生产经营目标,全年经营利润较 2016 年实现翻番,创造了新的历史佳绩。
    2.特色产品拓展大幅提升
    围绕公司建设精品钢铁基地的要求,积极落实公司年度创新发展任务, 2017
年公司特色产品拓展表现出强劲的厚积薄发之势,特色产品开发总量和效益均创
新的历史水平,全年特色产品拓展量 152.9 万吨,实现增效 3700 万元。产品定
位和结构布局更加合理、清晰,策划并确立了“1+3+α ”的产品定位方向,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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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结合及科技政策利用实现新突破,多个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成功研发,
全年累计开发生产新产品 41.45 万吨,完成年度目标进度 168%,成功研发优特
钢、汽车钢、深冲钢和低合金钢系列新产品牌号 17 个,突破性实现三个首次,
首次实现 50CrV4、NDC01、NTC01 等高精尖且具有行业前瞻性的产品生产零的突
破,首次实现 NW600、NW800 等高附加值产品由以往依赖外部专家指导生产向依
靠公司技术人员自身能力组织生产的华丽转变,首次实现高强汽车钢从 500MPa
等级向 600MPa 等级钢的重大飞跃,并有三个产品获得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称号。
    3.市场和现场把握能力大幅增强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应对两端市场变化,灵活调整公
司供产、产销节奏。采购工作全年在做好保供的前提下,围绕降本增效、环保达
标、用料结构优化等重点,努力开拓渠道、抢抓资源。积极统筹国际、国内两大
市场,大宗原燃料持续保持稳定供应,全力支撑好公司用料结构优化,废钢采购
顺应行情,动态调整采购节奏,确保质优价廉,针对合金、熔剂辅料和耐材等物
资和服务采购白热化的局面,公司以“资源优先、质量稳定”为前提组织采购,
确保生产供料不受影响。
    营销工作以效益最大化、服务精准化、管理精细化为着力点,坚持实事求是、
脚踏实地的做好市场调研,坚持以诚相待、客户满意做好产品服务。全年完成
200 多家次用户走访工作。围绕提升产品盈利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工作,大力推
进特色产品拓展,特色产品接单量和效益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优特钢销量同比
增长近 23.3%,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推进品种钢差异定价政策,实现产品销售增
值;以市场为基准,思变求新不断优化定价机制,做细压实传统定价政策,创新
改进机制弊端,使定价机制既能有效贴近市场,又增强对市场的应变能力。积极
利用信息化优势创建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更加智慧、精准地跟踪目标市场、锁定
重点区域、完善用户信息、提升客户满意度,为实现智慧营销铺好路、起好步。
    4.全力推进“绿色生产”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推进“绿色生产”建设。全年
在认真总结 2014-2016 年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策划形成新
一轮环境提升行动计划,重点推进烧结烟气综合治理、焦炉烟气脱硫脱硝、五丰
塘固废综合利用(二期)等项目建设工作,新一轮环境提升计划目标是公司污染


                                   2
物排放全面达到特别限值标准,主要污染物进一步减排,清洁生产达到行业一流
水平,厂容厂貌进一步提升,基本达到绿色工厂目标。强化环保工作日常管理,
持续推进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保障环保设施的稳定,积极推进污水深度处理
项目调试运行和酚氰废水回用,公司水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各项污染物排放
均处于受控状态,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全部达标。
    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持续加大余能余热回收力度,持续开展节能减排
装备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策划并实施节电、节水专项工作计划,公
司余能、余热回收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吨钢耗新水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按照国
家环保部要求,组织推进新规下的排污许可证申领,进一步完善台帐和自行监测
等工作;组织开展绿色工厂创建申报材料编制、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全年顺利通
过浙江省环境环科认证中心的环境管理体系监督审核,顺利完成能源管理体系第
三轮再认证。
    (二)环保产业
    1.市场开发模式不断创新。
    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环保市场,公司积极寻求开拓市场的新思路,想方设法
拓宽项目的领域范围,探索环保管家、环保医院服务新模式。2017 年通过股权
合作、竞争性报价、单一来源采购、EPC 总承包、以及借助股东平台等方式均获
得了项目。除了在城市污水处理上有所收获之外,还在垃圾渗滤液、河道治理、
工业水处理、委托运营、乡镇污水一体化获得了多个项目。
    2.研发领域不断拓展。
    公司以现有工业废水项目为落脚点,开展污水深度处理技术攻关工作,促使
工艺路线更为成熟可靠,目前以宁钢污水厂为代表的工艺已基本具备可复制的条
件。继续开展污水中试小试实验,进一步巩固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技术、浸没式
外压式超滤以及纳滤反渗透等膜工艺的研究,进一步验证了工艺效果和技术指
标。推动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国外企业交流合作,
将联合省环保集团、浙江大学共同研发污泥真空干燥技术,待技术成熟后推进在
现有项目上落地。
    3.技术成果不断转化。
    进一步总结提炼研发成果,将自有知识产权转化为专利进行保护。全年获得


                                  3
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上报三项发明专利和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在国家级环保
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开展专项课题研究,联合省环科院、浙江工业大学中标
了 2017 年浙江省科技厅重大科技专项课题。下属富蓝耐公司成功申报甘肃省重
大科技项目,并获得了 30 万元的专项资金。宁钢项目作为浙江省的唯一项目,
参加国家环保部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评选,在国内一流环保水务企业申报的 20
个污水案例中脱颖而出,位列专家评分第 6 位,有望成为环保部待公布的最终入
选案例,这也将是公司有史以来第一次有项目入选国家环保部的典型案例。

    二、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钢铁行业发展趋势

    钢铁行业两年来化解了超过 1.15 亿吨的产能,彻底清除了“地条钢”,使市

场环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对实现 2018 年行业的平稳运

行仍将发挥积极的作用,2018 年去产能将逐步向提质过渡,钢铁有效供给水平

将不断提升。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

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有望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

好的发展态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机械、汽车和家电等主要用钢行业有望保持

较快增长,钢材需求将保持平稳增长。但近期美国政府对我国钢铁产品提高关税

等政策措施,有可能影响我国钢铁行业的部分出口,从而间接影响国内钢铁行业

的健康发展。公司将牢牢把握钢铁行业发展良好的有利时机,抓住市场机遇,坚

持“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策略,提升公司效益。

    (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趋势

    自 2015 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环保治理需求大幅增加,随着环保

督察力度的空前频繁,严格执法成为新常态;政府购买环境服务成为“新常态”;

环境治理从单一化末端治理向区域一体化系统化环境综合服务模式转变成为“新

常态”;提供环保管家等形式的专业化治理服务成为“新常态”。2018 年,第三

方专业化治理服务成为引领新一轮发展的生力军,水务产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公司将坚持市场开发和资本运作双管齐下的方式积极做强做大环保产业。

    (三)公司发展战略

    持续推进实施全面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以宁波钢铁业务为转型升级的坚实
                                   4
基础,坚持“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策略;以环保业务为转型升级的重点,在

现有业务的基础上通过市场竞争和资本运作加大发展力度,将杭钢股份打造为节

能环保、智能制造为方向的产业和资本平台。
       三、2018 年工作计划及举措
    2018 年公司经营目标为:实现营业收入 230 亿元,铁水产量 425 万吨,板
坯 440 万吨,热卷 426 万吨。为确保实现上述经营目标,公司将在以下几个方面
做好工作:
    (一)坚持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理念,高质量推进钢铁产业生产经营工作
    1.全面提高经营管控能力。坚持“稳健经营、稳中有进”总导向,密切关注
国家、地方产业、环保政策执行过程的变化情况,加强对外联络和外部信息收集,
不断提升市场研判能力,把握好供销两端市场的脉博。要全力落实优化大宗原燃
料的资源布局和供货渠道,特别是要克服困难提升紧缺资源的掌控力度,全力做
好生产保供和降本增效工作。持续做好市场调研,推进敏捷、均衡交货,下大力
气开拓高盈利品种钢市场,不断提升宁钢优质特色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坚持贴近
市场合理定价原则,不断完善基于盈利分析下的接单管控规则,积极探索滚动定
价机制下月度盈利分享动态调整机制,增进与用户的关系,进一步提升用户满意
度。
    2.全面提升精细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围绕“稳定、顺行、高效”的工作
要求,努力克服生产与建设双重运行对生产带来的影响,强化内外联动和工序协
同,平稳高效落实生产计划。加大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多措并举促进设备状
态受控,提高设备运行品质;推进备件管理优化,提高维修技能及有效性,全面
提升设备管理效率。坚持学先进对标挖潜工作,建立成本竞争力攻关活动的常态
化机制,不断完善“规模、消耗、结构、价格、费用”五维度成本分析方法,不
断提升成本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资金管理,优化融资渠道,管控汇率风险,持
续提升宁钢低成本融资能力。持续贯彻从严从紧的思想,严控重点管控费用支出,
降低成本费用。
    3.全面完善科研创新体系。以成立“宁波钢铁材料工程(技术)中心”为切
入点,积极推进宁钢研发中心建设,结合智能制造建设要求,进一步健全科研创
新体系机构和功能,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强化钢铁材料基础研究,突出关键共

                                   5
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的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
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宁钢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推进技术开发与质量攻
关,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工艺,着重推进关键技术质量攻关,推动新技术、新工
艺、新材料的应用;积极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项目与科研成果、积极参与行
业标准的制修订,持续推进科技政策利用、省市创新团队建设、有明显价值的知
识产权申报,为建设创新型企业夯实基础。
    4.全面提升产品有效供给水平。深化“1+3+α ”产品架构,推进“1+3+α ”
金字塔型产品结构的形成,增强高质量、高附加值、高端前沿产品的研发和供应
能力,增强品种创效力度,有效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实施增品种、提
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通过机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实现跨越式
发展,最终形成 “优特钢—国内一流”、“汽车钢—行业高端”、“深冲钢—比肩
宝钢”、“无取向电工钢—浙江龙头”的宁钢特有的产品品牌构建方向。
    5.安全工作。要始终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统筹协调好发展和安全问题。在
践行好“高压、严管、自主、诚信”的安全文化,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推进检修能量锁定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
施落实到位;规范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持续推行“三方合署办公”机制,确保
工程建设过程安全受控;强化对协力单位的安全监管,固化协力安全专项整治,
持续推行定期评价机制、引入退出机制,促进协力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严
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开展各项专业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做好安全管理评
价、培训,以及危化品、职业卫生、消防和应急等基础管理工作;策划并实施安
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为宁钢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6.环保工作。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倡导绿色制造、清洁生产。

全力以赴推进新一轮环境提升行动计划,狠抓环保技改项目建设,加强环保设施

运维管理,不断提升大气防治水平,持续推进生产废水“零排放”、提高水资源

利用效率,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坚持依法合规,结合排污许可证申领

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环保监测、上报等信息公开工作。

持续做好美化厂区环境工作,不断提升厂容厂貌。大力推进“绿色工厂”创建,

策划形成“绿色宁钢”规划大纲,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6
    7.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动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大节电、节水、余

热余能等方面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化对重点能耗指标的管控,确保完成

年度管控目标;持续深化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强化管理节能。加快宁钢资源

综合利用园区的工程收尾和功能完善工作,尽快提升园区固废资源综合处置和利

用能力;健全园区管委会机构和职责,强化对园区的统一管理,加快落实与主厂

区的生产和管理对接。

    (二)以强化运营管理为核心,推动环保产业标准化管理和经济效益双提升

    1.强化市场开发,确保投资收益,努力拓展新项目。

    动员一切力量,利用一切资源,深入分析当前市场形势,认清优点和不足,

主动对接,重点项目紧盯不放。一是制订一段时期内的市场拓展规划和全年市场

开发计划,公司全体支持配合,形成市场开发合力。二是继续以现有项目为落脚

点,充分发挥省属国企优势,利用股东平台优势,发挥区域带动效应拓宽周边水

务市场。四是继续探索新的市场开发模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合作洽谈、

收购兼并等方式获得项目。五是拓宽业务范围,在河道水体修复、工程 EPC 总承

包,市政管网工程、园林设计、海绵城市、环保管家、环保医院等方向寻求突破。

    2.强化运营管理,稳定生产运行。

    确立建立以运营管理为核心的体系,树立一切工作向运营看,一切工作为运

营服务的理念,同时进一步强化运营部抓好运营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

运营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学先进、比管理、作贡献”活动内容,在

已下发的加强运营管理 10 余项制度的基础上,对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持续贯

彻落实,逐步形成可看、可学、可复制的管理体系。平稳推进调度中心投入运营,

真正发挥起运营管理调度平台“指挥中心、信息中心、管理中心、服务中心和监

控中心”的五大功能。持续做好降本增收工作。

    3.创新引领,提高核心竞争力,形成技术积累。

    加强创新思维,提升创利能力。以现有的项目为根基,在通用药剂研发销售

上、在设备制造代理上、在工程项目总承包上寻求突破,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

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强技术创新,形成技术积累。继续总结提炼在工业废水、


                                     7
装备制造上的成果,重视科技奖项、专利的研发申请,进一步固化成果。加强与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的交流和合作,以建立虚拟研究院、博士后工作

站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自己的核心技术。

    四、未来发展的风险因素和采取的对策

    (一)经营风险

    公司业务有钢铁业务和环保业务,其中钢铁业务是公司主要营业收入和利润

来源,公司在环保业务方面涉足时间尚短,投入相对较小,营业收入和利润占比

也相对较小。虽然 2017 年公司钢铁业绩创造了历史最佳业绩,但是钢铁行业供

大于求的深层次矛盾仍然存在,行业周期性变化较大,再加上美国政府对于我国

钢铁产品提高关税等不利影响,不能确保未来钢铁业务仍然能保持高盈利水平,

而公司环保业务尚未完全成熟,从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对策:公司将切实把握市场机遇,坚持“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策略,做

精做强钢铁业务,努力创造效益;同时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入,积极培育环保业

务,通过提升环保业务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占比,防止因钢铁行业周期性波动对公

司业绩带来的影响。

    (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钢铁生产业务须在高温高压环境下开展,存在一定的生产安全风险。同

时,公司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有部分工作内容须通过外部协力开展,不能排除公

司员工和外协人员发生安全事故。

    对策:公司将始终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统筹协调好发展和安全问题。持续

推进检修能量锁定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规范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持续推行“三方合署办公”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过程安全受控;强化对协力单位

的安全监管,固化协力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行定期评价机制、引入退出机制,

促进协力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环保风险

    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日

益提高,环保部门严格执法成为新常态。公司虽然向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环


                                   8
保方面投入巨大,具备较为完善的环保内控制度和环保处理设施,但公司面临的

环保压力仍然存在。

    对策:公司将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倡导绿色制造、清洁生产。

全力以赴推进环境提升行动计划,狠抓环保技改项目建设,加强环保设施运维管

理,不断提升大气防治水平,持续推进生产废水“零排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

率,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2018 年 5 月 25 日




                                   9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委托,向大会作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已经公司监事会七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工作条

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运营情况、经营发展情况、公

司财务状况、公司内控状况、公司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公司监事

会 2017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主要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关

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重大决

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起

到了必要的审核、监督作用,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充分掌握董事会的议事决

策过程。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收购宁波紫

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的

关联交易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丽水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

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投资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改

项目的议案》。

                                       10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
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担保
计划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监事在全面了解相关事项的基础上,对公司需要监事会发表独立意

见的所有重要事项均出具了书面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权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对公司进行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依法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规定,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有效,公司按照股东大

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职权范围行事,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

                                     11
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充分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监

事会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认为各定期

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财务制

度规范,遵循了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不存在违反

财务制度和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

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独立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要求,完成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如实反映了杭钢股份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

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

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存在。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


                                   12
司收购宁波紫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该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向联营企业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监事会认真审阅

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

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达成,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公司 2017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 年度,监事会能够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2018 年度,监事会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更好

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

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发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2018 年 5 月 25 日




                                   1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三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抓经营提效益、抓转
型促发展”系列措施,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切实把握有利市场时机,生产经营、
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经营业绩大幅提升,创历史新高。

    一、公司 2017 年财务状况
    (一)损益情况
    2017 年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7,855,812,859.15 元 , 减 营 业 成 本
24,860,122,785.15 元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37,926,152.48 元 , 销 售 费 用
18,594,986.19 元,管理费用 663,941,564.63 元,财务费用-59,585,128.84 元,
资产减值损失 159,340,598.69 元,加投资收益 33,805,081.75 元、资产处置收
益 10,494,379.25 元、其他收益 96,478,959.56 元,加营业外收入 1,995,030.63
元,减营业外支出 8,441,917.05 元,2017 年实现利润总额为 2,209,803,434.99
元,减所得税费用 398,453,191.32 元及少数股东收益 15,605,782.28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95,744,461.39 元。

    (二)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截 止 2017 年 底 ,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24,456,948,675.27 元 ; 负 债 总 额
7,716,474,788.98 元;所有者权益 16,740,473,886.29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 16,554,202,856.19 元(股本 25.98 亿元,资本公积 110.48 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 186,271,030.10 元。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17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783,058,886.42 元,投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9,244,778.83 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1,616,218,734.71 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4,188,536,548.85 元。

                                       14
     (四)2017 年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元/股
                     2017 年度/2017 年 12      2016 年度/2016 年 12
         指标                                                                同比增减
                           月 31 日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2,785,581.29             1,966,028.71               819,55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79,574.45                 72,545.41              107,029.04
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0.69                      0.32                   0.37

资产总额                   2,445,694.87             2,602,169.24              -156,47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655,420.29             1,514,098.50               141,321.78
的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37                      5.82                   0.55
的每股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78,305.89               327,898.08              -149,592.19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每股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69                      1.45               -0.76
额

毛利率                            10.75%                        8.87%               1.88%

销售利润率                            7.93%                     3.98%               3.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1.04%                        6.35%               4.69%
率

资产负债率                        31.55%                   40.43%                  -8.88%

流动比率                               1.38                      1.09                   0.29

速动比率                               1.10                      0.95                   0.15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公司子公司宁钢收购合并宁波紫霞实业,因宁波紫霞实业原受杭钢集团公司
控制且非暂时性的,故该项合并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已按规定对比
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上年度末减
少,主要系宁钢同一控制下收购宁波紫霞实业,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被合并方宁
波紫霞实业的净资产变动金额 305,568,949.54 元转出。公司报告期基本每股收
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股本变动原因所致。
     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15
    公司本期存在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无会计估计变更和会
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其他特殊事项
    根据《宁波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登记表》 甬经信投资备[2017]029 号),
公司下属宁波钢铁申请 1 号高炉易地大修,该申请于 2017 年 7 月经浙江省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1 号高炉易地大修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
案的公告》批准同意,1 号高炉拟淘汰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并在 6 个月
内拆除完毕。故公司本期对该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 1.41 亿元,本次减值准备计
提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2018 年 5 月 25 日




                                   1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四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795,744,461.39 元 , 2017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54,827,721.11 元 , 加 上 2017 年 年 初 转 入 的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450,767,367.56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5,939,646.45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7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基于公司 2017
年度业绩增长情况及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加股票流动
性,拟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2,597,837,756 股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779,351,327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份增加至 3,377,189,083 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1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五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中国
证券报》上。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 2017 年年度报告印刷本。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18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六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结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对各项业务授信需求进行分析
的基础上,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北仑支行、瑞安支行,农业银行北
仑分行、瑞安支行,建设银行北仑支行、宣城支行,中国银行北仑分行,宁波银
行杭州城西支行、北仑支行,兴业银行清泰支行、北仑支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
浣纱支行,平安银行北仑支行,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山支行,浙商银行
宁波海曙支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宁波海曙支行、杭州省府路支行,广发银行
杭州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154.4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表)。以上各
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杭钢股份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杭钢股份下
属控股子公司之间资金由杭钢股份母公司统筹平衡,上述事项董事会拟授权财务
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19
附表:

   2018 年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情况一览表
     被授信单位(单位名称)                银      行       授信额度(亿)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清泰支行         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1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北仑分行        20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北仑分行        22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宁波分行        10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北仑支行         6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北仑支行        16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北仑支行        10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       18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北仑支行         4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海曙支行         5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海曙支行        1.6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北仑支行        4.9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北仑分行         5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北仑分行         3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        2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海曙支行        0.8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北仑支行        0.1
    宁波紫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北仑分行        1.5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         2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中山支行        0.2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        1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杭州浣纱支行        0.5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杭州半山支行         2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杭州分行        0.5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3
  宣城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宣城分行        0.28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杭州浣纱支行        6.24
   瑞安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瑞安支行         1
   瑞安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瑞安支行        0.8

              合计                                             154.42




                                   20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七



          关于调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的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子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已签署有《关于商品
销售的协议》、《关于原燃材料采购的协议》、《关于接受劳务的协议》等关联交易
协议,并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市场形势与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公司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经与关联
方协商一致,公司拟调整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部分交易对象,其中《关于商品销
售的协议》拟新增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
发有限公司、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三家关联交易对象,减少杭州钢铁厂工贸总
公司、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浙江杭钢冷轧带
钢有限公司四家关联交易对象;《关于原燃材料采购的协议》拟新增宁波富春东
方贸易有限公司、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宁波杭钢富
春管业有限公司、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五家关联交易对象,减少
浙江杭钢旭石能源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二家关联交易对
象;《关于接受劳务的协议》拟新增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浙江冶钢储运有限
公司两家关联交易对象。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其他主要条款不变。公司拟与将发生
关联交易的对象重新签署调整后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采购、销售和接受劳务等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
和结算办法等进行明确。拟重新签署的协议包括《关于商品销售的协议》、《关于
原燃材料采购的协议》、《关于接受劳务的协议》。
    以上关联交易协议(草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2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八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 2017 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 2018 年预计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7 年以来由于钢铁行业形势向好,生产经营
涉及的原燃材料、钢铁产品价格均大幅上涨,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采购及销
售金额均超出了年初预计的范围,公司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对 2017 年度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补充确认并公告,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杭钢股份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二)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为充分拓展采购和销售渠道,有效利用股东的资源,同时为规范和控制公司
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市场形势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并根据预计情况与关联方重新签署《关于商品销售的协议》、
《关于原燃材料采购的协议》、《关于接受劳务的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对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和接受劳务等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交
易标的、交易价格和结算办法等进行了明确。2018 年度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                                                            2018 年度
                             关联人                     交易内容
    别                                                                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购   富春有限公司                              购买矿石矿
                                                                              95
买原燃材料   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                  粉、煤、合

                                        22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金、废钢等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原燃材料
             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
             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
             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
             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宁波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星光经贸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销   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热卷等
                                                                     70
  售商品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商品
             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
             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
             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东菱物资有限公司
             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杭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
                                                      检修协力、
接受关联人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劳务、运输、    2
提供的劳务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
                                                      工程
             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法定代表人:陈月亮;注册资
本:50亿元;经营范围:环境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管理服务,有色金
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制造及
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软

                                          23
件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富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35楼B;法定代表人:翁昌荣;注册资
本:1000 万港元;经营范围:铁矿贸易、物业出租及投资。
    3、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兴中路 28 号;法定代表人:翁昌荣;注册资本:
30 万美元;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自有厂房出租,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278号;法定代表人:郑浩;注册资本:1 亿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冶炼用萤石、金属矿产品、铁合金、煤炭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品)、机电设备(不含汽车)、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
农作物副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技术咨询服
务。
    5、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泛海国际中心1幢21-22层;法定代表人:缪克能;
注册资本:16,800 万元;经营范围:批发(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具体
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
发、零售:燃料油,重油,工业油脂,煤炭(无储存),焦炭,金属材料,冶金
原辅材料,矿产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
学品),百货,仪器仪表,纺织品及原料,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除食品),木
材及制品,纸张及制品;服务:新能源、再生能源的研发,经济信息咨询(除商
品中介),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6、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园38号-1;法定代表人:莫洪深;注册资本:
                                   24
8,000 万元;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凭《煤炭经营资格证》经营)。 金属
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
及制品、服装、针纺织品及原料、纸、纸浆、普通机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汽
车配件、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饲料、装饰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的
销售;废旧金属的回收;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
    7、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
    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系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注
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地址:6 Temasek Boulevard,#27-04 Suntec Tower Four,
Singapore,038986;注册资本:6,187,075.00 新加坡元;经营范围:根据新加
坡相关规定,除特殊许可业务外的都可以经营。
    8、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东新路741号;法定代表人:俞燕强;注册资本:4 亿元;
经营范围:煤炭(无储存)、金属材料、水泥、沥青、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冶金原辅材料、木材及制品、化肥、钢材及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 1628 号;法定代表人:王宇;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书报刊的零售(限下属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危险化学品批发(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金属材料、机电设备、
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纺织原料、染化料、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及制
品、纸张、纸浆、木浆、电子及通信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炊事用
具、皮革及制品、家具、日用杂货、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广告的制作、代理;
网络技术信息及系统集成服务、光盘视频产品及软件的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不
含期货、证券咨询);房屋、场地、设备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
经贸部门批文);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10、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临港二路168号373幢1号一楼;法定代
表人:董志伟;注册资本:3 亿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务);与钢铁产业相关的装备制造;工业机械设备安装与检修;自营和代理各类
                                    25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普通货
物仓储;普通货物运输;钢铁及其制品、其它金属及制品以及矿石、化工产品(除
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产业区A区贤庠镇芦岙碶头区块;法定代表人:莫
洪深;注册资本:2亿元;经营范围:焊接钢管制造、钢板压延加工,钢材(钢
坯)、矿产品批发和进出口经营;货物装卸、普通货物仓储。
    12、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6-1号;法定代表人:陶力农;注册资本:
800 万元;经营范围:冶金炉料、五金材料、建材、锻件铸件,机电维修,劳务
项目承包。
    13、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半山路386号;法定代表人:王林海;注
册资本:4000 万元;经营范围:综合能源利用及电力的技术开发,发电(限供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14、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富阳市新桐乡新桐村小家坞215号第4 幢;法定代表人:魏祖华;
注册资本:8,000 万元;经营范围:活性石灰生产、销售;矿业技术开发及服务。
    15、宁波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万泉河路3号226室;法定代表人:叶会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
及原料、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通信设备、日用品、初级农产品、商用车
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焦炭、煤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经济贸易信息咨询服务。
    16、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东新路741号;法定代表人:俞燕强;注册资本:4000 万
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冶金原辅材料、木材
                                   26
及制品、钢材及制品的销售,市场经营管理。
    17、浙江星光经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开发区牡丹小区 18 幢 607-608 室;法定代表人:应普程;注册
资本:500 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冶炼用萤石、金属矿产品、铁合金、
化工产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农副产品、煤炭
制品的批发、零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
    18、杭州东菱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颜三路116号二楼2169室;法定代表人: 罗
斌;注册资本:2000 万元;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
机电设备(除轿车),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
原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木制品,纸张,纸浆,木浆,电子产品,通
讯产品,皮革制品,煤炭(除储存);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浙江杭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 178 号;法定代表人:张伟明,注册
资本:2000 万元;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工业炉窑建筑,机械设备安装与检
修,水电安装,金属结构件制作与安装,冶炼设备、金属轧设备及其部件的制造
及维修,机电设备检测技术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防腐工程,工程吊
装,砼制作,五金、建材的销售,家用电器修理,装饰装潢。
    20、宁波紫达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 6 号 1 幢 1 号 16 楼 1605-16
室;法定代表人:曹伟东;注册资本:2000 万元;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
货运、普通货运;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船舶运输;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钢材加工(限
分支机构经营);吊装服务;车辆配件的批发、零售;机动车维修(限分支机构
经营);汽车、工程设备、工程机械、铁路机车租赁;房屋、场地租赁;润滑油
批发、零售;铁路运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7
    21、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镇;法定代表人:丁志良,注册资本:22,500 万元;
经营范围:氧、氮、氩气(含瓶装气体和液体产品)、工业水、民用水、软化水、
生活用电、工业用电、蒸气、压缩空气、高炉鼓风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铆
焊的制作、机电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动力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培训。
    22、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
    注册地址:杭州市省府路 21 号;法定代表人:章华,注册资本:2,860 万
元;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冶金、有色金属、非金属矿山、轻工、丝绸印
染等建设工程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轻
工产品、电子产品、医疗器具的设计,冶金矿山设备、工业炉、市政与环保设备、
轻纺设备、机电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
    23、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356号;法定代表人:王文桂;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经营范围:检测技术服务,能源与环境影响的评价分析服务,材料
改性及表面工程的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法定代表人:曹伟东;注册
资本:3,700 万元;经营范围:铁路运输(限杭钢专用铁路)、公路运输;杭钢
专用的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仓储(不含危险品);货物装卸;河道码头疏竣;
运输车辆及设备维修;汽车配件的销售;提供装卸、工程修理方面的劳动服务,
汽车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方除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为公司母公司
外,其他均为杭钢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下属的宁波钢
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
有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8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包括:
    1、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根据关联方的采购需求销售热卷等商品,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一律以
市场价格结算。
    2、为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利用关联方的
资源优势和较强的物资供应能力,根据公司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依据
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编制相应的原燃材料采购计划,结合市场情况,采用比价方法,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矿石矿粉、煤、合金、废钢等原燃材料,采购价
格由一律以原燃材料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3、为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运行效率,充分利用关联方相应的设
施和技术力量,由浙江杭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提供在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设备检修、工程建设、技术服务、物流运输等方面服
务。各项劳务、服务等相关要求由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具体的合
同或协议。
    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
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
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则按
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
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
度,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
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29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九



                                      关于 2018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根据下属各子
            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18 年度,公
            司拟向其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 92,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 2 家,
            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明细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被担保方是否为公司合并    计划担保   担保方   是否按股比担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号                                                 报表范围内企业         额度       式     保或有反担保
         杭州钢铁股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                                          连带责
    1                                                       是            72,000                     否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任担保
         杭州钢铁股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                                          连带责
    2                                                       是            20,000                     否
         份有限公司     子商务有限公司                                              任担保

                   上述担保计划的担保内容、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
            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
                    被担保方   法定                                                                  影响被担
序      被担保方                         注册资本
                    股东及其   代表                                  经营范围                        保人偿债
号        名称                           (万元)
                    持股比例   人                                                                    能力重大
                                                                                                     或有事项
                                                    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境
                                                    影响评价、环保设备制造(生产场地另设分支机
                                                    构经营)和销售,水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
                                                    臭气治理和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及相配套设备的
        浙江富春   杭州钢铁
                                                    设计、销售,环保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环
        紫光环保   股份有限    吴黎
1                                         64,200    境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施工,自来水、            否
        股份有限   公 司 :    明
                                                    工业用水、中水及纯水、软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和
        公司       97.95%
                                                    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态修复的工程承包、
                                                    设计,环境检测(涉及资质证书的凭证经营,禁
                                                    止、限制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0
                                                   实业投资;服务:电子商务的技术咨询、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宁波钢铁
                                                   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
     杭州杭钢    有 限 公
                                                   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
     金属材料    司:51%;     陈晓
 2                                     20,000      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         否
     电子商务    杭州钢铁      东
                                                   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自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有房产出租;物业管理;网上批发、零售:金属
                 公司:29%
                                                   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方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2017   其中:2017
序   被担保方名     2017 年末     2017 年末                               2017 年末    2017 年末    2017 年净
                                                年末银行     年末流动负
号       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
                                                贷款总额      债总额
     浙江富春紫
1    光环保股份                                              112,027.76
                   327,645.55    185,220.16      76,464                   142,425.39   43,124.91    5,362.66
     有限公司
     杭州杭钢金
     属材料电子
2                                                   0        44,717.51     6,605.46    354,792.70   3,491.10
     商务有限公    51,322.96      44,717.51
     司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
         司的担保总额)为 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1,560
         万元,其中:公司为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担保 40,560 万元、为杭州杭钢
         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 3,000 万元,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为瑞安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担保 18,000 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在担保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5 日



                                                        3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




   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经公司考
核部门对于相关董监高人员 2017 年度的业绩和履职情况的考评,2017 年度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薪酬发放情况概述如下:
    1、公司董事长汤民强,由省国资委考核并发放年薪,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
津贴。
    2、董事刘安、董事于卫东以及监事周尧福(监事会主席)、监事王纪松均由
股东单位考核并发放年薪,不在公司领取报酬与津贴。
    3、独立董事陈杭生、王颖、胡祥甫的津贴为 50000 元/人,由公司支付。
    4、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薪酬情况:
    副董事长、总经理孔祥胜,董事、副总经理谢晨,副总经理陈晓东,董事吴
黎明,监事金钢,财务总监陆才平,董事会秘书吴继华等人员的年薪薪酬(含税
及各类津补贴)为:



    姓 名               职   务             2017 年薪酬(元)         备   注

    孔祥胜        副董事长、总经理              1053200
    吴黎明               董事                    839400
    谢 晨          董事、副总经理                435200
    陈晓东             副总经理                 1214800
    金 钢                监事                    298770
    陆才平             财务总监                  267499
    吴继华           董事会秘书                  267499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3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一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较高,已连续二十年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2017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拟支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172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37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鉴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客观公允的工作原则,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3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二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2648 号《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实际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浙江天堂硅谷久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新疆同和君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富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杭州金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等 7 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68,749,995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5.28 元 ,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2,474,999,977.28 元,减除发行费用 29,344,103.4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45,655,873.8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全部到账,并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16〕[177]号《验
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及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底,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为
63,415.5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000 万元,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余额为 139,736.95 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如下:

                                         34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 募 集 资 金 累 募集资金投资项
          项目               额(万元)            计 实 际 投 入 目进度(%)
                                                   金额(万元)
金属材料交易平台                     95,000.00
盱眙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
                                        3,300.00      3,300.00            100.00
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项目
常山天马污水处理厂一期提
                                        3,800.00      2,719.77             71.57
标改造与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
二期扩建及污水深度(提标)           10,800.00        7,089.48             65.64
项目
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工
                                     15,000.00        6,077.15             40.51
程项目
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
厂一期 TOT 项目和二期 BOT               7,400.00      7,306.00             98.73
项目
三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2,100.00      1,609.61             76.65
造项目
德清县新安镇污水处理 BOT
                                        3,800.00      2,597.42             68.35
项目
甘肃宏汇高浓度酚氰污水处
                                     15,400.00       13,796.93             89.59
理站 BOT 项目
炼钢系统除尘改造工程                 19,000.00       10,719.14             56.42
炼铁区域除尘改造工程                    8,200.00      8,200.00                  100
原料场封闭工程                       33,000.00
烧结机活性焦烟气净化工程             43,200.00
再生资源 5 万辆报废汽车回
                                     20,000.00
收拆解项目
  合 计                             280,000.00       63,415.50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风控措施及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17,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
                                   35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实施主体: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方式:在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4、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7,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5、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6、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针对

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

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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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三



            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借款事项概述
    鉴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短期现金较为充裕,为降
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2017 年度归还了部分银行贷款,而公司
主要生产经营业务均在下属子公司开展,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需
求,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宁波钢铁”)、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杭
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等三家子公司提供
14.5 亿元的人民币借款额度。截至 2018 年 3 月 28 日,宁波钢铁、紫光环保以
及电商公司已经分别向公司借款 2 亿元、7.1 亿元和 4.65 亿元。根据子公司业
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
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拟向宁波钢铁、紫光环保、电商公司、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等 4 家子公司继续
提供不超过 29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借款额度内各
子公司可循环借款。公司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相关子公司收取利息。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殳黎平
    注册资本:1,034,544 万元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临港二路 168 号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钢铁冶炼及其压延产品、焦炭的生产、
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
技术除外;矿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货物装卸;道路货物运输;冶金、焦化
的技术开发、咨询。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按批准证书核定经营)。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

                                       37
1,466,732.88 万 元 , 净 资 产 787,101.92 万 元 ; 2017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560,319.3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7,436.49 万元。
    2、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黎明
    注册资本: 64,200 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天目山路 294 号杭钢冶金科技大厦 9 层
    经营范围: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保
设备制造(生产场地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和销售,水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
臭气治理和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及相配套设备的设计、销售,环保工程施工,市政
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施工,自来水、工业用水、中水及
纯水、软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态修复的工程承包、设
计,环境检测(涉及资质证书的凭证经营,禁止、限制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紫光环保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 327,645.55
万元,净资产 142,425.39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3,124.91 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27.71 万元。
    3、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宁波钢铁的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晓东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沈家桥 132 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电子商务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成功转让、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自有房产出租;物
业管理;网上批发、零售: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电商公司总资产 51,322.96 万元,净资产
6,605.46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4,792.7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3,491.10 万元。


                                      38
    4、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晨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路 178 号
    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金属拆解加工(凭许可证经营),煤炭
(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 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
品和易制毒品)、汽车售后服务,拖车、搬运、装卸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再生资源公司总资产 51,071.47 万元,净资产
21,743.61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0,391.2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1,479.09 万元。
    三、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宁波钢铁、紫光环保、电商公司、再生资源等 4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提供借款,用于解决其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均系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
情况较好,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风
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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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四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做出了重
大贡献。公司多年来支付给独立董事的津贴一直保持为 5 万元每人每年,该津贴
水平与整体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公司发展情况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公司自重大资产
重组以来规模和影响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行业、
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税后)。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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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五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年龄原因,汤民强先生向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提交书面辞呈,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
时生效。汤民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
责,董事会对汤民强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吴东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简历附后),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届满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附:吴东明先生简历

    吴东明,男,1971 年出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杭钢股份监事会主席。现任杭州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幸福之江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杭钢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董事长。




                                       4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六



                  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度拟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2,597,837,75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779,351,32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3,377,189,083
股。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如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实施,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改。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9,783.7756 万元。                         337,718.9083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为: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40,000 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 普通股 40,000 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
31,500 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 8,500 31,500 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 8,500
万股。                                      万股。
公司当前股份总数为 259,783.7756 万 公司当前股份总数为 337,718.9083 万
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59,783.7756 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37,718.9083
万股,全部为流通股。                        万股,全部为流通股。
    公司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公司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事项。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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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七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
董事,2017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在决策过程中尤其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
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杭生先生,1963 年出生,大学学历。中新力合创始人。曾任美都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现任中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中新力
合科技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社会价值联盟理事会常务理事、浙江
大学金融研究院暨浙江省金融研究院副理事长、浙江省工商联直属商会执委、浙
江省商会发展研究院理事、杭州市金融人才协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
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胡祥甫先生,196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曾任浙江星韵律
师事务所主任、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主任、第六届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六、
七届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共浙江省委建设法治
浙江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浙江省委法律顾问、浙江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委


                                       43
员、杭州市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实务导师、浙江工商大学兼职教授、杭州市法学会副会长、
浙江省法学会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05 年
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于 2016 年被授予“浙江省十大法治
人物”荣誉称号。在建党 90 周年时,胡祥甫同志被杭州市委授予“杭州市优秀
共产党员”称号。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王颖女士,1976 年出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杭州
税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现任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报告期内   亲自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事姓名   应出席董   出席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会的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议
陈杭生       6         6          0            0          否            2
胡祥甫       6         5          1            0          否            1
王 颖        6         6          0            0          否            0
    2017 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
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规范运
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事项,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以电话沟通、参
与会议、邮件发送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
    报告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传递决策所需的各项会议资料,
保证了我们客观审慎的投票表决并发表专业意见。在会议上我们审慎、细致的审
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独立、审慎、
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为董事会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对公司
                                         44
2017 年度的全部董事会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还兼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2017 年度,我们根据
各自所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出席了相应的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了
各相关事项,认真、负责的履行了委员职责。
    上市公司年报是对上市公司一年来经营情况的盘点和总结,更是投资者了解
公司的重要渠道。在公司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了经营层
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
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通过与公司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业务、
发展、财务与规范运作情况,公司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都进行认
真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法律法
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客观地对公司
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
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我
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
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
钢铁有限公司收购宁波紫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关
于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等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
交易议案的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
                                   45
司的担保总额)为 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1,560
万元,其中:公司为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担保 40,560 万元、为杭州杭钢
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 3,000 万元,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为瑞安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担保 18,000 万元。

    经核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七届
五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
案》进行认真审核,我们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独立意见。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分别披
露了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
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临时公告,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将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款项 94,8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
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重大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了
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
进行考核的,高管人员 2016 年度的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
体现了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机制,薪酬发放水平合理。
    (五)业绩预报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了 2016
年度业绩预盈公告,认真履行了业绩预告的披露义务,未发生业绩预告变更情况。
未发布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能够遵

                                    46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
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7年5月18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5,459,529.92元,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61,284.95元,加上2016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453,628,652.51
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0,767,367.5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有关交易对方在解决同业竞争、解
决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方面作了相关承诺,承诺具体情况在公司 2017 年度的
定期报告中都作了详细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股东对相关承诺均持续严格
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也未出现超过承诺期未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披露 2016 年度报告、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四项定期报
告,披露临时公告 49 项。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与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
司 2017 年信息披露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职责,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公平。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审阅了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
行,公司通过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了各种风险。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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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全年召开了 6 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地开展工作,在审议相关重
大议案前,按程序首先提交专门委员会审议,专业把关,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了保障。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17 年度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同意该议案提
交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开展的主要工作有公司 2016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议、年报编制监督、年审会计师工作监督与评价、2017 年一季度报告审
议、2017 年半年度报告审议、2017 年三季度报告审议、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
建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管理办法,按年
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度,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
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
运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018 年, 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的规定,独立公正
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
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参考建议和意见,持续促进
公司稳健经营,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独立董事:陈杭生   胡祥甫   王颖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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