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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业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08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 2019-03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6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前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免于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
所规定的期限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7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会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吴廷昌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张柯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在总经理空缺期间,由
董事长吴廷昌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


    会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聘任姜琳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主持公司经营班子工作
    姜琳先生简历附后。


    会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和调整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的议案》

   撤销纪检监察审计部,设立审计部和纪检监察工作部。


    会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的议
案》
   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11 家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两年。
   公司在实际与授信银行商定具体担保条款过程中,有部分银行的担保期间要
求超出两年,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


   故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与银行商定具体担保条款时,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最高保证期间
不超过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保证期间的公告》(临 2019-033)”。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 点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临 2019-034)”。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8 日
   姜琳先生简历:


    姜琳先生:1965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人力资源管理
师、高级国际商务师。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弘
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弘业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南京食
品包装机械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经
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证券部副经理、经理,人事部经理,
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