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2-28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 2020-007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11 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发生的总额不超过 6.9 亿元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保证式担保,其中为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工程
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为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化肥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2,000 元。
有关上述担保的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2019 年 8 月 8 日、2019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9-021)”“《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
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的公告》(临 2019-033)”“《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临 2019-051)”。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签署了《反担保合同》,为技
术工程公司业务项下与银行签订的《出具银行保函协议书》提供反担保,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柒佰肆拾柒万元整。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化肥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
整的担保。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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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及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南京银行签署的相关合同
1、反担保合同(适用于银行保函业务)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
反担保人: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反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主合同及主合同项
下银行保函所承担的部分担保金额,即人民币柒佰肆拾柒万元整,甲方担保期限
以主合同项下银行保函约定的期限为准。
若乙方提供部分担保,只要甲方仍有未获受偿债权,则乙方均有义务在担
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3)反担保方式:保证反担保。
(4)保证期间:甲方担保期限以主合同项下银行保函约定的期限为准。
2、出具银行保函协议书
(1)合同签署人:
担保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
申请人: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仟零陆拾柒万陆仟贰佰零肆元伍角玖分
(3)固定担保期间: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止。
(4)保函的反担保:由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反担保。
(二)与中信银行签署的相关合同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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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债权: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叁仟
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
权利等所发生的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
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综合授信合同
(1)合同签署人:
受信人: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授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2)综合授信额度及种类: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
可向乙方申请试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四、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0 年 1 月末,本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 0
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2,061.55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3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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