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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湖高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延期复牌的公告2018-05-19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8-05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证券代码:600133)自2018年3月20日起停牌,预计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
满一个月,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事项较多,各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以上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4 月 20 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
号:临 2018-01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 2018-035)。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交
易的相关事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公告日,本次交易最终实施方案
尚未确定。
    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延期复
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21 日起继续停牌,
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现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框架介绍
    (一)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4 月 20 日披露的停牌公告中披露了本次交易拟收购
标的资产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浙江汉蓝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蓝环境”)相关资产及业务。停牌期间,公司会同中
介机构对汉蓝环境进行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并购方案沟通等工作,但在项目推
进过程中,由于时间紧迫,公司与交易对方均预计不能在拟定的时间内完成并购方案,
因此双方决定放弃此次并购计划。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泰欣环境 100%股权。
    泰欣环境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代码为 837783,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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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8-052



务为烟气脱硝、脱硫、垃圾渗滤液回喷等与环境治理相关的烟气净化系统设计、系统
设备集成及相关环保设备的销售、安装与调试,致力于为包括垃圾焚烧厂、火电厂、
造纸厂、水泥厂、石灰窑、石油化工等在内的行业客户提供烟气脱硝、脱硫等服务。
    (二)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徐文辉、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多福商贸”)、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晓翔、陈宇,
其中多福商贸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湖北省联
投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多福商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泰欣环境其他股
东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方式拟定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泰欣环境 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与交易各方尚未签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框架或意向协议,本次
交易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相关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具体内容持续进行沟通和磋
商,故本次交易最终实施方案尚未确定。
    (五)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定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拟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担任法律顾问;拟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拟定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公司尚未与上述中介机构将签订相关服务
协议。
    自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
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对泰欣环境的审计工作
已完成,对泰欣环境的预估值工作基本完成,双方正在进行协议谈判过程中。
    (六)是否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本次交易的前置审批意
见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尚需取得国有资产
管理部门对该事项的前置审批,并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推进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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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共同参与了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有关各方
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大量的沟通、谈判及方案论证等工作。截至公告日,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在进一步协商沟通
中。
    三、申请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原因
    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相关
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内容持续进行沟通和磋商,本次交易最终实施方案尚未确定,因
此,为确保本次交易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交易工作顺利进行,避免
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申请延期复牌。
    四、下一步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本
次交易所需的内外部决策程序,并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五、预计继续停牌时间
    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最终实施方案尚未确定,未来可能会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及与交易对方的
沟通磋商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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