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乐凯胶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2018-10-30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发行对象                                        住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保定市竞秀区乐凯南大街 6 号

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对象                             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2018 年 10 月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目录

释义 ............................................................................................................................... 3

声明 ............................................................................................................................... 5

       一、公司声明........................................................................................................ 5

       二、交易对方声明................................................................................................ 6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7

重大事项提示 ............................................................................................................... 8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8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9

       三、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情况.......................................................................... 10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 11

       五、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4

       六、募集配套资金的简要情况.......................................................................... 17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9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25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26

       十、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33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本预案摘要签署日
       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33

       十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34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35

       十四、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35

重大风险提示 ............................................................................................................. 36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36

                                                                     1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39

     三、其他风险...................................................................................................... 43




                                                             2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释义

     本预案摘要中,除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者名词具有如下含义: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摘要、本预案摘要             指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预案、本预案                 指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乐
                             指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凯胶片
中国乐凯、交易对方           指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乐凯医疗、标的公司           指   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乐凯医疗 100%股权

航天科技                     指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资        乐凯胶片拟向中国乐凯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乐凯医
                             指
产重组                            疗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定价        乐凯胶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指
基准日                            联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指   本次资产重组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9 月
                                  指自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日(包括
过渡期间、过渡期             指
                                  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
《公司章程》                 指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乐凯胶片与中国乐凯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乐凯胶片与中国乐凯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利润补偿义务人               指   中国乐凯为利润补偿义务人
业绩承诺资产                 指   利润补偿义务人就采用收益法定价的标的公司股权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3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128 号文》             指
                              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
元、万元                 指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预案摘要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
四舍五入所致。




                                     4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声明

     本预案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预案
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预案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
站;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
任。

     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将在购买资产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本预案及其摘
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
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
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5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
的法律责任。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
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
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
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
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中国乐凯已出具承诺函:

     “1、本公司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
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6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3、本公司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
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
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同意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在本
预案及其摘要和披露文件中援引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次资产重组的证券
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已对本预案及其摘要和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审阅,确认本预案及其摘要和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
资产重组本预案及其摘要和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
次资产重组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
分。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乐凯胶片拟向中国乐凯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乐凯医疗 100%股权。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
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
完成。经初步预估,乐凯医疗 100%股权的预估交易作价为 64,555.52 万元。由乐
凯胶片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重组的全部交易对价。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
格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航天科技备案的评估报告
的评估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本
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乐凯胶片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购买优质资产,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
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即 5.18 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中国乐凯,实际控制人仍为航天
科技,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00 万元,在
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标的公司“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
设项目”的建设。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特

                                      8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
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中国乐凯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也未曾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上市公司购买相关资产情况

     2018 年 9 月 6 日,上市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保定市
乐凯化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以 1,300 万元现金向参股子
公司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化学”)增资;增资完成后,上市
公司持有乐凯化学股权比例由 19.68%上升至 22.52%,仍为乐凯化学的参股股东。

     此次投资为上市公司独立于本次交易的对外投资事项,由于投资对象乐凯化
学与本次交易标的乐凯医疗均为中国乐凯控制的企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交易的相关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交
易金额(预估成交金额)与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比较,相关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项目                                                      营业收入
                             (交易对价孰高) (交易对价孰高)

                                       9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项目                                                               营业收入
                                        (交易对价孰高) (交易对价孰高)
                           注1
乐凯医疗(100%股权)①                         64,555.52          64,555.52           39,401.90
                                  注2
前 12 个月内购买的相关资产②                    1,300.00           1,300.00              176.80
                          注3
上市公司 2017 年末/度③                       236,242.35         170,228.57          185,131.85
(①+②)/③                                     27.88%             38.69%              21.38%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50%                 50%                 50%
产重组标准
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否               否                  否

注:1、由于乐凯医疗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交易对价为标的资产的预估交易作价;
2、前 12 个月内购买的相关资产相关指标根据乐凯化学 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
3、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上市公司 2017 年审计报告。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述财务数据计算结果,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审核。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乐凯、实际控制人为航天科技,本
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乐凯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航天科技仍为上市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且截至本预
案摘要签署日,最近 60 个月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预估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预估值           增减值          增减率%
      标的资产
                                   A                B             C=B-A         D=C/A*100%
 乐凯医疗 100%股权                25,813.24        64,555.52        38,742.28         150.09%

注:上述账面价值 A 指标的公司的未审计净资产值。



                                                  10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将以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并经航天科技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本次交易价格尚需本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最终资产评估结果及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草案)予以披露。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

(一)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为中国乐凯。

(二)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
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尚未
完成。经初步预估,乐凯医疗 100%股权的预估交易作价为 64,555.52 万元。由乐
凯胶片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重组的全部交易对价。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
经航天科技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

(三)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发行股份的种类
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四)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本
次交易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乐凯胶片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
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11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5.75                           5.18
 前 60 个交易日                                6.61                           5.95
 前 120 个交易日                               7.34                           6.61

     本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分别为 5.75 元/股、6.61 元/股、7.34 元/股。本次重组上市公司购买优质
资产,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结合标的资产预估值
情况,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5.18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具体的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
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新
增股份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
×K)/(1+K)

     上述两项若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五)发行数量
                                      12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按照本次标的资产预估交易作价 64,555.52 万元、发行价格 5.18 元/股计算,
乐凯胶片拟向中国乐凯发行 12,462.46 万股股份,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全部对价。
本次交易的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乐凯胶片向中国乐凯发行的股份数量精确至个位数,中国乐凯所持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中不足一股的部分,由乐凯胶片以现金方式购买。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
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
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本次重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
经航天科技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六)锁定期安排

     中国乐凯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乐凯胶片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
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
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乐凯胶片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中国乐凯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乐凯胶片股份将
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此外,对于中国乐凯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乐凯胶片股份,自本次交易完
成后 12 个月内将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
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乐凯基于本次交易享有的乐凯胶片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不相符,中国乐凯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3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七)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过渡期间,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所产生的盈利和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亏损和
损失由中国乐凯承担。由上市公司委托审计机构在交割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出具
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确认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盈亏情况。若标的资产在过渡期
间经专项审计报告确认亏损的,则由中国乐凯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
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标的公司乐凯医疗截至评估基准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股东享有。


五、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鉴于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
《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重组由中国乐凯作为重组补偿义
务人就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进行承诺和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中国乐凯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重组业绩承诺
及盈利补偿安排如下:

(一)盈利补偿期间

     盈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即如果本
次交易在 2018 年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若本次交易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将相应顺延。
例如,如本次交易在 2019 年期间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为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二)承诺净利润数及利润差额的确定

     中国乐凯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标的资产在盈利补偿期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作出承诺(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


                                      14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最终的承诺净利润数以评估师出具并经航天科技备案的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载明的标的资产相关预测利润数为依据,由乐凯胶片与中国乐凯另行确定。

     乐凯胶片将在盈利补偿期间内每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所对应
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数为计算依据,并且还应扣除本次交易完成后乐凯胶片追加投资带来的收益及
其节省的财务费用)与标的公司对应的同期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

(三)实际净利润数的确定

     乐凯胶片应在盈利补偿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标
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标的公司所对应的于盈利补偿期间内
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数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上述专项审核意见结果确定。

     盈利补偿期间内,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应当与标的公司现在执行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乐凯胶片在法律允许的范
围内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盈利补偿期内,未经乐凯胶片董事会批准,
不得改变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四)利润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中国乐凯应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乐凯胶片的股份向乐凯胶片逐年补
偿,不足的部分由其以现金补偿。在盈利补偿期间内,具体补偿数额按照下列计
算公式计算:

     1、若标的资产于盈利补偿期间内某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中国乐
凯承诺的同期净利润数,则: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盈利补偿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总对价-累积
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




                                     15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注 1: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乐凯胶片股份数因乐凯胶片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实
施送红股或转增股本,则补偿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股
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注 2:如乐凯胶片在盈利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补偿股份数在补偿实施时
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返还乐凯胶片,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
金额,不计入各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返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2、在盈利补偿期间内,若中国乐凯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不足补偿,则
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现金=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每股
发行价格。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个位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
并增加 1 股的方式进行处理。

     中国乐凯承担的补偿责任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交易对价为限。

(五)盈利补偿的实施

     若中国乐凯因触发盈利补偿义务而须向乐凯胶片进行股份补偿的,乐凯胶片
应在合格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回购中国乐凯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相关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
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乐凯胶片就中国乐凯补偿的股份,首
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乐凯胶片股东大会通过
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乐凯胶片将进一步要求中国乐凯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乐凯
胶片的其他股东,具体如下:

     若乐凯胶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则乐凯胶片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交易对方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
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中国乐凯。中国乐凯应在收到乐凯胶片书面通知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将其须


                                     16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补偿的股份过户至乐凯胶片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自该等股份过户至乐
凯胶片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上市公司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乐凯胶片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
则乐凯胶片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中国乐凯实施股份
赠送方案。中国乐凯应在收到乐凯胶片书面通知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应补
偿的股份赠送给乐凯胶片截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登记在册
的除中国乐凯之外的其他股东,除中国乐凯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乐凯胶
片的股票数量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乐凯胶片扣除中国乐凯
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比例获赠股份。

(六)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补偿

     在盈利补偿期间届满时,乐凯胶片将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在中国乐凯完成盈利补偿期间未实现承诺的业
绩的补偿后计算其是否应当对甲方进行减值测试补偿。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补偿义务人盈利补偿期间内累积补偿金额,则中国乐凯应当另行向乐凯胶片进行
补偿,其中中国乐凯应优先以股份另行补偿,如果中国乐凯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
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


六、募集配套资金的简要情况

     本次重组中,乐凯胶片拟同时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35,000 万元。募集配
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集
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1、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未超过拟购买资产预估交易作
价的 100%。




                                     17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
首日。根据《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各
方协商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乐凯胶片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
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
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同时根据 2017 年 2 月 15 日证监会修订的《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 2017 年 2 月 17 日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
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
发行价格确定后,如特定投资者认购股份数量的总和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20%,
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发行前总股本的 20%,即遵循特定投资者认
购股份数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两者孰低原则。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现金分配、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2、股份锁定期

     本次配套融资中,上市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相关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乐凯胶片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
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本项目实施
主体为乐凯医疗,具体情况如下:


                                      18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40,500.00                 35,000.00

     乐凯医疗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医用干式胶片生产车间及
配套设备设施,配套设施同时应用于智慧医疗相关的软件、硬件开发。本项目主
要产品为医用干式胶片。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
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配套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
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方式补足差额
部分。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
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
予以置换。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图像信息材料是上市公司多年以来一直深耕的业务领域,旗下彩色相纸等影
像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均具有较高知名度,对图像信息材料的工艺技术具有深厚的
积累。标的公司是国内医用干式胶片的龙头企业,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医疗影像行业具有较大发展潜力,配套产品市场需求空间巨大。通过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将新增医疗影像材料等业务,进入到市场空间较大的医疗影像产业,一
方面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为上市公司增加新的盈利点;另一方面,有利于
巩固和提升上市公司在图像信息材料的行业地位,加速实现成为国内领先的图像
信息材料服务商的战略目标。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乐凯医疗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收购乐凯医疗 100%股权,标的公司相关业务及资产将进入上市公司,有助于丰
富公司盈利增长点,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资产、



                                     19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净资产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都将有所提升,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增强抵
御风险的能力。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尚未确定,公司将
尽快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并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
体影响,相关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及财务分析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草
案)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1)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方向为图像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主营产品有
太阳能电池背板、彩色相纸、喷墨打印纸、信息影像材料加工用药液、锂离子电
池隔膜等产品。

     公司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控制的上市公司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洋科技”)存在投资锂电池隔膜的业务情况,与乐凯胶片目前从事的锂离
子电池隔膜业务相同。

     对于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相关业务,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南洋科技投资
的锂电池隔膜生产线未形成产能,根据南洋科技披露的 2017 年年报、2018 年中
报,南洋科技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未产生收入,故乐凯胶片与南洋科技之间不存
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除前述情形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不存在
从事与乐凯胶片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2)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

     针对上述上市公司与南洋科技存在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情况,南洋科技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20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南洋科技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航天气动院”)
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出具承诺:“对于锂离子电池隔膜业务,截至承诺函出具之
日,南洋科技投资的锂电池隔膜生产线尚未形成相关产能。航天气动院承诺在本
次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南洋科技将按照届时有效的国有资产转让程序,处置
南洋科技相关生产线。”

     南洋科技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出具承诺:“4、对于锂离
子电池隔膜业务,航天科技集团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南洋科技将
按照届时有效的国有资产转让程序,处置南洋科技相关生产线,解决锂离子电池
隔膜业务可能形成的同业竞争。”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相关承诺方均切实履行承诺。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新增的医疗胶片业务同中国乐凯、航天科技无同业竞
争。本次交易完成后,乐凯医疗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乐凯医疗主营业务为
医用干式胶片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经营多种特殊用途胶片的
生产和销售业务,旗下产品涉及医用干式胶片及医用干式成像仪、工业无损探伤
胶片、特种高性能膜材料等三大产品体系。中国乐凯和航天科技不从事与乐凯医
疗相竞争的经营性业务,亦未控制其他与乐凯医疗业务相竞争的企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除前述乐凯胶片与南洋科技存在从事相同或相
似业务的情况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新增
同业竞争的情况。针对乐凯胶片与南洋科技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南
洋科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出具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截至本预案摘要
签署日,相关承诺方均切实履行承诺。

     3、减少和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消除前述同业竞争情形,避免潜在同业竞争,航天科技作出如下承诺:

     “(1)除上述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锂电池隔膜的业务情况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单位将不从事与乐凯胶片可能发生同业


                                       21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乐凯胶片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
何企业。

     如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单位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与
乐凯胶片业务产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
织将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采取可行的方式消除同业竞争。

     (2)对于锂离子电池隔膜业务,本公司承诺在 2020 年底之前,促使浙江南
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届时有效的国有资产转让程序,处置相关生产线,解决
锂离子电池隔膜业务的同业竞争。

     (3)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乐凯胶片实际控制人的优势地位,损害乐凯胶片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乐凯胶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公司作为乐凯胶片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
效。”

     为避免同业竞争,中国乐凯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
存在从事与乐凯胶片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乐凯胶片不构成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不从事与乐凯胶片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乐
凯胶片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

     如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
机会,而该等新业务与乐凯胶片业务产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采取可行的方式消
除同业竞争。

     (3)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乐凯胶片控股股东的优势地位,损害乐凯胶片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2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4)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乐凯胶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公司作为乐凯胶片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
效。”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乐凯及其下属企业(含乐凯医疗)
在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等方面存在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管理制度,
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
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与此同
时,上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
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及时发表独立意见。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乐凯医疗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与标
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将随着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而合并抵消;因标的资产
注入上市公司,注入的标的资产与中国乐凯及其下属公司的交易将构成新增关联
交易。

     公司将在预案出具后尽快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详
细分析关联交易的具体变化情况。

     3、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根据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尽量减少关
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履行适当
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航天科技将规范管理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交易,特此承诺如下:

                                     23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1)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
范与乐凯胶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依法与上市公司签
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报批程序,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优
势地位损害乐凯胶片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乐凯胶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公司作为乐凯胶片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
效。”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重组
的交易对方中国乐凯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
范与乐凯胶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
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依法与上市公司签
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报批程序,不利用控股股东的优势
地位损害乐凯胶片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乐凯胶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公司作为乐凯胶片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
效。”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24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形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乐凯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
进一步提升。根据本次重组对注入资产的预估结果和交易方式测算,本次交易完
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预计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重组前                         本次重组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中国乐凯                    12,723.42            34.11%         25,185.87       50.61%
 其他 A 股公众股东           24,575.76            65.89%         24,575.76       49.39%
 合计                        37,299.17       100.00%             49,761.63      100.00%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37,299.17 万股。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 12,462.46 万股股份。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形下,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49,761.63 万股,其中中国乐凯将直接合计持有本公
司 25,185.87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0.61%,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乐凯仍为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18 年 9 月 6 日,中国乐凯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2018 年 9 月 26 日,航天科技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2018 年 10 月 26 日,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国务院国资委预审核通过。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下述备案、审批或核准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取得航天科技备案;

     2、上市公司董事会完成对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审议;

     3、本次交易方案获得航天科技关于本次重组的批准;

                                             25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4、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1、承诺人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
                               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
                               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
                               法律责任。
                               2、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
                               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承诺人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
                               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中国乐凯、航天
关于提供的                     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科技
信息真实、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准确、完整                     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的承诺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不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
                               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乐凯胶片董事、 1、承诺人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
              监事、高级管理 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
              人员           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26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
                         连带的法律责任。
                         2、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
                         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
                         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
                         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
                         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
                         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乐凯胶片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
                         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
                         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
关于股份锁               份回购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乐凯胶片股
              中国乐凯
定期的承诺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
                         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在本次
                         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乐凯胶片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
                         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2、对于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乐凯胶片股份,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将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27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
                              接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
                              限。
                              3、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享有的乐凯胶
                              片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4、若承诺人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意见不相符,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人及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
                              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中国乐凯
                              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关于最近五                    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
年未受处罚                    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和诚信情况
的承诺                          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中国乐凯董事、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理人员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1、承诺人拟通过参与本次交易注入乐凯胶片的标的资产
                              为承诺人所持乐凯医疗 100%股权。
                              2、上述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承诺人合法
                              拥有上述标的资产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
                              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标的资
                              产未设置任何质押、留置等担保权等限制转让的第三方
                              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
关于标的资
                              形。同时,承诺人保证该等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
产权属情况
              中国乐凯        前始终保持上述状况。
的说明与承
诺                            3、承诺人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
                              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
                              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承诺人承担。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
                              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乐凯医疗股权的限制性
                              条款。
                              4、乐凯医疗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承
                              诺人已依法承担了股东的义务及责任,认缴的注册资本
                              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


                                             28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法存续的情况。
                         5、因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前存在的或有事项导致乐凯胶片
                         产生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作出补偿安排。
                         承诺人承诺对与上述说明有关的法律问题或者纠纷承担
                         全部责任,并赔偿因违反上述说明给乐凯胶片造成的一
                         切损失。

                         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作为乐凯胶片的控股股东将继
                         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乐凯胶片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
                         利,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影响乐凯胶片的独立性,保持
                         乐凯胶片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
                         立性。具体如下:
                         (一)保证乐凯胶片人员独立
                         承诺人承诺与乐凯胶片保持人员独立,乐凯胶片的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不会在承诺人及承诺人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
                         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承诺人及承诺人下属企业领薪。
                         乐凯胶片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承诺人及承诺人下属企业兼
                         职。
                         (二)保证乐凯胶片资产独立完整

关于保持上               1、保证乐凯胶片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市公司的独    中国乐凯   2、保证乐凯胶片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及承诺人下
立性的承诺               属企业占用的情形。
                         (三)保证乐凯胶片的财务独立
                         1、保证乐凯胶片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
                         2、保证乐凯胶片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乐凯胶片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一个
                         银行账户。
                         4、保证乐凯胶片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下属企
                         业兼职。
                         5、保证乐凯胶片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
                         乐凯胶片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乐凯胶片机构独立
                         1、保证乐凯胶片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
                         自主地运作。

                                        29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2、保证乐凯胶片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承诺人分
                         开。
                         3、保证乐凯胶片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
                         作,不存在与承诺人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保证乐凯胶片业务独立
                         1、承诺人承诺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乐凯胶片保持业务独
                         立。
                         2、保证乐凯胶片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
                         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若因承诺人或承诺人下属企业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
                         容而导致乐凯胶片受到损失,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作为乐凯胶片的实际控制人将
                         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乐凯胶片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
                         权利,不利用实际控制人身份影响乐凯胶片的独立性,
                         保持乐凯胶片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
                         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一)保证乐凯胶片人员独立
                         承诺人承诺与乐凯胶片保持人员独立,乐凯胶片的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不会在承诺人及承诺人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
                         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承诺人及承诺人下属企业领薪。
                         乐凯胶片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承诺人及承诺人下属企业兼
                         职。
              航天科技
                         (二)保证乐凯胶片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乐凯胶片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乐凯胶片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及承诺人下
                         属企业占用的情形。
                         (三)保证乐凯胶片的财务独立
                         1、保证乐凯胶片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
                         2、保证乐凯胶片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乐凯胶片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一个
                         银行账户。
                         4、保证乐凯胶片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下属企
                         业兼职。

                                        30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5、保证乐凯胶片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
                         乐凯胶片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乐凯胶片机构独立
                         1、保证乐凯胶片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
                         自主地运作。
                         2、保证乐凯胶片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承诺人分
                         开。
                         3、保证乐凯胶片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
                         作,不存在与承诺人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保证乐凯胶片业务独立
                         1、承诺人承诺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乐凯胶片保持业务独
                         立。
                         2、保证乐凯胶片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
                         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若因承诺人或承诺人下属企业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
                         容而导致乐凯胶片受到损失,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
                         (一)乐凯胶片同业竞争情况
                         乐凯胶片同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之间的同业
                         竞争情况如下:
                         承诺人下属上市公司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投
                         资锂电池隔膜的业务情况,与乐凯胶片目前从事的锂离
                         子电池隔膜业务相同。除前述情形外,承诺人及控制的
                         其他单位不存在从事与乐凯胶片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
                         况。
                         (二)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
                         人就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关于避免与
                         1、除上述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锂电池隔膜的
上市公司同
              航天科技   业务情况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
业竞争的承
                         单位将不从事与乐凯胶片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
诺
                         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乐凯胶片业务相同或相
                         似的其他任何企业。
                         如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单位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
                         会,而该等新业务与乐凯胶片业务产生同业竞争的,承
                         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以有
                         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采取可行的方式消除同业
                         竞争。
                         2、对于锂离子电池隔膜业务,承诺人承诺在 2020 年底
                         之前,促使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届时有效的
                         国有资产转让程序,处置相关生产线,解决锂离子电池
                                        31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隔膜业务的同业竞争。
                         3、承诺人承诺不利用乐凯胶片实际控制人的优势地位,
                         损害乐凯胶片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乐凯胶片及
                         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全部经
                         济损失。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承诺人作为乐凯胶片实际控
                         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1、本次交易前,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
                         他经济组织不存在从事与乐凯胶片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
                         形,与乐凯胶片不构成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或其他经济组织不从事与乐凯胶片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
                         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乐凯胶片业务相
                         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
                         如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获
                         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与乐凯胶片业
              中国乐凯   务产生同业竞争的,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采
                         取可行的方式消除同业竞争。
                         3、承诺人承诺不利用乐凯胶片控股股东的优势地位,损
                         害乐凯胶片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乐凯胶片及
                         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全部经
                         济损失。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承诺人作为乐凯胶片控股股
                         东期间持续有效。
                         1、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
                         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乐凯胶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
                         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
关于减少和
                         场价格进行,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
规范与乐凯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
胶片股份有    中国乐凯
                         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报批程序,
限公司关联
                         不利用控股股东的优势地位损害乐凯胶片及其他股东的
交易的承诺
                         合法权益。
                         2、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乐凯胶片及
                         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全部经
                         济损失。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承诺人作为乐凯胶片控股股


                                        32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东期间持续有效。
                         1、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
                         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乐凯胶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
                         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
                         场价格进行,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
              航天科技   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报批程序,
                         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优势地位损害乐凯胶片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2、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乐凯胶片及
                         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全部经
                         济损失。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承诺人作为乐凯胶片实际控制
                         人期间持续有效。


十、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乐凯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
见,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为乐凯胶片收购本公司旗下优质医疗业务资产,进一步完善产业
布局,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本次交易,一方面能够大幅提升上市公司
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风险抵御能力,有效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另一
方面标的公司借助上市平台资本运作优势,亦可同步提升营收规模,保障优质资
产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业务协同、战略共赢的发展目标。

     本公司同意乐凯胶片本次交易,并将支持乐凯胶片本次交易的实施。”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本预

案摘要签署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乐凯的说明,中国乐凯自本预案摘要签署日
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对乐凯胶片的股份减持计划。



                                        33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2、自本预案摘要签署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乐凯胶片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乐凯胶片股份的计划。


十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
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
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
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已由公司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通过,并取得独
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此外,公司将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组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
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股份锁定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中国乐凯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乐凯胶片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
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
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乐凯胶片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中国乐凯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乐凯胶片股份将
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4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此外,对于中国乐凯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乐凯胶片股份,自本次交易完
成后 12 个月内将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
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乐凯基于本次交易享有的乐凯胶片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不相符,中国乐凯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中,上市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相关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国乐凯已承诺保证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由此产生的
法律责任。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中国乐凯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上遵循“五分开”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
定,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经中国证监会
批准依法设立,具备开展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资格。


十四、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交易标的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摘要
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预估值与最终审计、评估结果可能存有一定差异,最终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经航天科技备案的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
露,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35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根据《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自查,在剔除大盘、行业因素影
响后,上市公司 A 股在首次作出决议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未超过 20.00%,未达
到《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尽管上市公司首次作出决议前股价未发生异常波动,且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积
极主动进行内幕信息管理,本次预案公告后交易相关方将出具股票买卖的自查报
告。但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然无法避免自查范围以外相关人
员涉嫌内幕交易的风险。如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本次重组将存在
因此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重组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
止或取消的风险。

     3、其他可能导致交易被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预案摘要中披露的重
组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重组审批风险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18 年 9 月 6 日,中国乐凯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2018 年 9 月 26 日,航天科技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36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2018 年 10 月 26 日,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国务院国资委预审核通过。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2、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下述备案、审批或核准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取得航天科技备案;

     2、上市公司董事会完成对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审议;

     3、本次交易方案获得航天科技关于本次重组的批准;

     4、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备案、审批及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就上述事项取得相
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重组存在审批风险。

(三)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标的资产评估未完成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
预案摘要中标的资产相关数据与最终审计、评估的结果可能存有一定差异,特提
请投资者关注。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
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编制和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的内容为准。

(四)交易标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并经航天科技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 64,555.52 万元,增值率为 150.09%。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鉴于资
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本次评估中包含的

                                      37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相关假设、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将对本次预估结果
及后续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估
值风险。

(五)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公司的注入,上市公司将实现医疗板块业务布局。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实际整合尚需一定时间,因此上市公司能否通过
整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与本次交易标的之间的协同效应仍
然具有不确定性。鉴于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存在无法在短期内完成业务整合或业
务整合效果不佳的风险。

(六)业绩承诺实现的风险

     本次重组拟置入的标的公司的评估值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根据中国证监会
相关法规要求,相关交易对方承诺在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年(2018 年、
2019 年、2020 年,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盈利补偿期间顺延)内
的每一个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总和(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为计算依据,并且还应扣除本次重组完
成后乐凯胶片追加投资带来的收益及其节省的财务费用)不低于评估机构出具的
并经航天科技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预测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总和,
否则补偿义务人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乐凯胶片进行补偿。

     受各种原因的影响,可能出现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承
诺值的情况。尽管交易双方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
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但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业绩承诺无法实现,
进而影响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将可能对上市公司股
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重组拟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及支付中介机构
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拟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后,采用询价方式向不
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

                                     38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超过 35,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
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
为的实施。

     受股票市场波动、监管政策导向、特定投资者认购能力等因素影响,募集配
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
期的情形下,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
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财务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监管和产品备案的风险

     我国对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及经营均制定了严格的持续监督管理制度,根据
我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体系,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范畴,实行产
品备案管理制度。未来若标的公司不能满足相关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的有
关规定而导致产品备案、生产经营许可被暂停或取消,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改
变如果导致标的公司日后无法取得监管部门的产品备案和生产经营批准,抑或无
法满足改变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

(二)产品研发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的医疗器械行业是全球典型的技术创新推动型行业,同时市场
的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因而必须不断投入资金和人员到新产品的开发、研发和
更新换代,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从而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由于对未来市场发展趋
势的预测存在不确定性,以及新技术产业化、新产品研发存在一定风险,尽管标
的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及研发团队,标的公司仍可能面临新技术、新
产品研发失败或相关研发资金不足或市场推广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从而对标
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绩的持续增长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39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由于医用干式胶片生产技术及渠道的壁垒限制,国内医用干式胶片市场集中
度较高,目前在国内销售的医用干式胶片品牌主要为锐柯、爱克发、富士和乐凯,
其中,锐柯、爱克发以及富士均为国外厂商品牌,乐凯为国内医用干式胶片龙头
品牌,占据稳固的市场地位。但是随着行业新进入者的不断增加,市场竞争将很
可能进一步加剧,进而可能影响标的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盈利水平

     乐凯医疗必须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提高产品创新与研发实力以及管理水平,
方可在激烈的竞争和快速的变革中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尽管标的公司目前医用干
式胶片等产品具有可观的竞争优势,但如果未来无法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无
法快速应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竞争优势可能被削弱,面临现有市场份额及盈
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四)产品集中和需求替代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销售收入主要来自医用胶片的销售。若未来医用胶片
市场发生重大波动,或者由于竞争对手新一代产品的推出导致标的公司现有产品
竞争优势丧失,或者由于新技术的发展催生替代产品的出现导致市场对标的公司
生产的医用胶片的需求大幅减少,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都将受到不利
影响。

(五)销售渠道的风险

     标的公司采用经销模式进行销售,主要系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目标客户数量
大、分布广泛,经销模式可以拓宽标的公司的销售渠道,增强市场推广能力,实
现更及时的售后服务,从而达到短时间内形成销售、快速占领市场的目的。

     虽然标的公司会对经销商的能力与资质进行严格审核,但由于无法对经销商
的实际运营进行直接控制,存在因经销商销售或售后服务不当产生的品牌声誉风
险,可能导致标的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生产经营将产生不利影响。

(六)专利和技术被侵犯的风险

     标的公司非常注重对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保护,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
公司已申请的专利还未出现第三方的侵权行为。但是,如果出现任何侵犯标的公


                                     40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司专利的情形或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研发人员发生泄露机密信息的行为,均
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随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市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竞争也
将日趋激烈,在当前开放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核心技术人才拥有更多的职
业选择机会,标的公司可能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尽管标的公司目前培养了一支
高素质且较为稳定的骨干队伍,为其提供相对稳定的发展平台,并建立了相配套
的激励机制。但若标的公司不能保持对人才的持续吸引力,将面临核心技术人才
的流失,从而对标的公司的业务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八)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乐凯医疗生产经营的原材料主要为石油化工产品。近年来随着环保要求的不
断提高,乐凯医疗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供应减少,价格呈显著上涨趋势。若未来原
材料价格进一步提高,且公司未提前储备充足的原材料,或不能通过调价等方式
将原材料成本上涨传导给下游消费市场,将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受到一
定不利影响。

(九)租赁生产经营场所的风险

     乐凯医疗目前的厂房、办公及研发场所均为租赁取得,除位于乐凯南大街 6
号院的影像涂布车间和用于办公、仓储的 3 处房产,以及位于青羊工业集中发展
区 T 区 12 栋 4 楼的房产权属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其余土地及房产均取得了权
属证书。

     为保证标的公司持续和稳定的使用相关房产及土地,中国乐凯出具承诺如
下:

     “1、若乐凯医疗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因租赁的土地、房产存在瑕疵等原因无
法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正常使用,并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
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导致乐凯医疗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无法正常使用该
等房屋或土地,由此产生搬迁、停产等经济损失的;或者因该等土地或房屋被有


                                     41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权的政府部门处以罚款、被有关当事人追索等而产生额外支出的;或者因该等土
地或房屋租赁事宜被有权的政府部门处以罚款的,本公司予以全额现金补偿。

     2、乐凯医疗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租赁本公司占有的土地、房产;其中无证房
产所在宗地系本公司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该等房产不存在被拆除或收回的风
险。乐凯医疗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租赁的本公司的土地、房产拥有优先租赁权及
租赁期限决定权。”

     尽管作出上述安排,但不排除存在房屋租赁政策或房屋产权瑕疵变化导致房
屋无法租赁、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赁市场公允价格变化导致租赁成本上升、标的资
产经营规模迅速增长导致租赁所需房产面积相应增加、房屋租赁协议到期之后不
能续签或出租方违约收回租赁场地等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将对标的资产正常经
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十)军品资质的风险

     报告期内,乐凯医疗主要通过与中国乐凯合作开展业务方式从事少量军品生
产业务,主要为某型号特种膜材料的生产,2016 年及 2017 年相关业务占乐凯医
疗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0.55%和 2.95%,占乐凯医疗主营业务比重较低。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乐凯医疗已经取得《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其余《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及《装备承制单位注
册证书》根据相关法规尚在办理过程中。在乐凯医疗办理相关资质的过渡期内,
中国乐凯将延续以往经营模式直接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乐凯医疗与中国乐凯合
作开展相关业务。

     就乐凯医疗后续取得上述经营资质以及过渡期间的业务开展安排事宜,中国
乐凯作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现出具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协助乐凯医疗于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办理取得军品业务
所需的经营资质,包括《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及
《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等,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无需办理的除外。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乐凯医疗取得所需的全部军品业务经营资质期间(以
下简称“过渡期间”),乐凯医疗将通过与本公司合作开展业务方式进行正常生
                                     42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产经营,本公司除收取必要的管理费外,在收到任何实际属于乐凯医疗的款项后,
将立即、全额支付给乐凯医疗;在乐凯医疗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后,将独立开展相
关业务。

     3、若过渡期间的上述业务开展方式被行业主管部门禁止,由此导致乐凯医
疗或乐凯胶片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4、乐凯医疗若因享有军品增值税免税政策,而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补缴增
值税款及附加税金,或乐凯医疗因此受到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
补缴及补偿责任。

     5、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乐凯医疗或乐凯胶片受到
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 30 日内全额支
付给乐凯医疗或乐凯胶片。”

     尽管上述业务占乐凯医疗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且中国乐凯作出的承诺能够在
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但仍不排除后续标的公司无法顺利
取得上述经营资质,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十一)所得税优惠变动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乐凯医疗目前持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
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核发的编
号为 GR201713000574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如果国家对税收政策作出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国家不再实行原有优惠
政策,或者由于乐凯医疗自身原因无法满足继续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则将
对乐凯医疗的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大股东控制风险



                                     43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本次交易前,中国乐凯持有上市公司 34.11%的股份,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的情形下,预计中国乐凯持股比例
将进一步上升,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
使表决权影响公司战略和重大决策,若权利行使不当则可能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
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中国乐凯已出具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上市公司亦
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保持公司独
立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预案摘要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
会”、“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
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做出的,但鉴于
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
种风险因素,因此,本预案摘要中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公司对未
来计划、目标、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阅读完整材料的
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三)股价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
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
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给投资
者带来投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
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44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之盖章页)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