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7-12-07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7-025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回复,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股票交易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5 日、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
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签订或
正在磋商重大合同,也无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经向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并书面回函确认:本公司、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查证,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经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
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无重大事项,或认为公司股价波动情况严重背离公司经
营情况等事项发生。同时,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基于公司相关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