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收到《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18-02-06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8-004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
《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证公函【2018】0149 号《关于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
金分红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收到《监管工作函》
公告如下: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上市公司应当制定
切实可行的分红政策,持续、足额实施现金分红。我部关注到,你公
司连续多年未实施现金分红,投资者较为关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所《现金分红
指引》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就长期不能实施现金分红的原因向投资者
做出详细说明。
二、你公司应当提出切实有效措施,以持续改善生产经营。专注
主业,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你公司应当提出公司在实现盈利并具备分红能力后,相应的
现金分红安排与计划。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当支持公司改善生产经营的安排,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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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意向和态度。
五、请你公司与控股股东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前,就上述事项发
布专项说明公告,并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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