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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浪莎股份:收到《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18-02-06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8-004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
     《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证公函【2018】0149 号《关于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
金分红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收到《监管工作函》
公告如下: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上市公司应当制定

切实可行的分红政策,持续、足额实施现金分红。我部关注到,你公

司连续多年未实施现金分红,投资者较为关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所《现金分红

指引》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就长期不能实施现金分红的原因向投资者

做出详细说明。

    二、你公司应当提出切实有效措施,以持续改善生产经营。专注

主业,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你公司应当提出公司在实现盈利并具备分红能力后,相应的

现金分红安排与计划。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当支持公司改善生产经营的安排,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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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意向和态度。

   五、请你公司与控股股东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前,就上述事项发

布专项说明公告,并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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