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持股5%及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2018-02-09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8-006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及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持股 5%及以上股东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
596.44 万股股份质押进行了股票质押提前购回交易,占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30.92%。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接到本公司持股 5%及以上股东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该公司”)告知函和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短信告知,告知了关于该公司解除持有本公司质押股份情况。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持股
5%及以上股东持有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1、该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将所持本公司 416.44 万股股份
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产品品种为
东证融汇明珠 252 号产品。为化解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发生平仓的风
险,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办理了东证融汇明珠 252 号产品补充股票(追
加)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 2017 年 3 月 29 日、8 月 4 日公司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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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其回购交易日为 2018 年 12
月 21 日。该公司本次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部分借款资金本息已归还,2018 年 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办理了所持本公司 596.44 万股的
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2、本次该公司将所持本公司部分股票进行了质押提前购回交易,
即解除质押股份 596.44 万股,占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0.9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14%。
3、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928.8888 万股,占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 19.84%。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596.44 万股后,该公司仍质押本
公司股份 1332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9.06%。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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