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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浪莎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第三次进行追加补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2018-02-13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8-007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第三次进行追加补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持股 5%以上股东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次追加补充
质押回购交易股份 596.44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14%。

     本次持股 5%以上股东再第三次追加补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后,其办理东证融汇明珠 458 号产品股票回购交易预警履约价格
20.94 元,最低履约价格(即质押股份平仓风险价格)18.77 元。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接到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该公司”)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第三次

进行追加补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因其质押股份超过 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持

股 5%以上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第三次进行追加补充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次追加补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具体情况

    1、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 596.44 万股股份按照东证融汇明珠 252

号产品提前购回,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手续(详见 2018 年 2 月 9
                               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其另一品种东

证融汇明珠 458 号产品(质押股份 1332 万股)仍在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其购回交易日 2019 年 3 月

26 日。详见 2017 年 3 月 29 日、8 月 4 日、12 月 12 日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编号临 2017-007 号、临 2017-017 号和、临

2017-027 号公告。

    2、因近期二级市场和公司股价波动,为化解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发生平仓的风险,该公司 2018 年 2 月 9 日经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将持有本公司 596.44 万股股份在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东证融汇明珠 458 号产品第三次办理了补充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第三次追加质押股份),追加质押股份购回

交易日不变。

    3、本次该公司第三次追加办理补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后,其

办理东证融汇明珠 458 号产品股票回购交易预警履约价格 20.94 元,

最低履约价格(即质押股份平仓风险价格)18.77 元。

    4、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928.88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9.8409%,其累计已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1928.44 万股,质

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9.8363%,质押股份占该公司持有本公司

股份的 99.98%。

    二、相关风险提示和平仓风险化解

    1、资金偿还安排。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 1928.44

万股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目的为

融资借款担保,回购交易日到期,以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并解除质

                                2
押。

    2、本次该公司第三次追加质押股份后,其最低履约价格(即质

押股份平仓风险价格)有所下降,仍然存在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的风

险。因其为持股 5%以上股东质押回购交易,与公司控股股东非一致

行动人,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3、该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发生平仓风险化解措施安排。目

前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1928.44 万股,发生平仓预警风险化

解补救措施:一是提前购回;二是补缴保证金或提前还款。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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