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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浪莎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8-01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工作,董事会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六节第七十九条详细修

 改内容如下表:

          修改前                              修改后
    股东(包括股东代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一票表决权。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的股份总数。
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1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东 可 以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权。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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