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8-01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工作,董事会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六节第七十九条详细修
改内容如下表:
修改前 修改后
股东(包括股东代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一票表决权。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的股份总数。
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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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东 可 以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权。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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