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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浪莎股份:关于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8-013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母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风险较低且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一年期银
行定期存款利率的保本理财产品以及投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5 年内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前次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两年授权时期已满,为提高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2018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8 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投

资产品的议案》。同意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用于
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该事项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批准之日起 5 年内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
买商业银行发行的风险较低且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
存款利率的保本理财产品以及投资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购买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公司审议拟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
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风险控制。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

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
范围之内。同时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
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拟

采取的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人员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
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开披露实施情况前不应
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

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和投资产品。
   6、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
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
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
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本次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
动性资金的情况下的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展开。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闲置,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
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累计不超过人民 1.8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
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因此,3 名独立董事同意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1.8 亿

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文本;
    2、独立董事关于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1.8亿元用于购
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