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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浪莎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9-004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结论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8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利润表

和现金流量表的上期数进行追溯调整,该项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列报,不影响资

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2018年9月7日,财
政部会计司印发《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
读》,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及
其解读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上述通知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
整法,对 2018 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上期数
进行追溯调整,该项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列报,不影响资产总额、净
                                  1
资产、净利润。追溯调整比较报表列示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前报表项目及金额                               调整后报表项目及金额

      项 目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 目            合并数         母公司数

资产负债表: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应收账款              61,212,115.90                  款                   61,212,115.9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17,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17,000,000.00
                                                                        4,799,706.75
其他应收款             4,799,706.75

应付票据              56,946,530.2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154,443,899.59
应付账款              97,497,369.33                  款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802,848.17
其他应付款             1,802,848.17
利润表:


                                                     管理费用              8,019,724.98
管理费用              18,939,069.39     491,379.44                                          491,379.44

                                                     研发费用             10,919,344.41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18 年资产负债表期
初数、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上期数进行追溯调整,该项变更仅影响
财务报表列报,不影响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结论性意见
     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
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
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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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监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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