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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浪莎股份: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2019-12-13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9-027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82%。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
           司股份 3200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7.12%。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32.92%。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
           莎集团”)告知函:告知了关于浪莎集团将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
           质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2019
           年 10 月 25 日修订实施)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
           份进行股票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其
           是否为   本次质 是否     是否                                                           占公司   质押融
                                                                                            所持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押股数 为限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总股本   资资金
                                                                                            股份
             东     (万股) 售股   质押                                                             比例     用途
                                                                                            比例
                                                                               浙商银行股
                                                                                                            补充流
浪莎集团    是          200   否    否     2019年12月11日     2022年12月11日   份有限公司   4.82     2.06
                                                                                                            动资金
                                                                               义乌分行
 合计        /          200   /      /           /                  /              /        4.82     2.06     /

                  二、2016年12月16日浪莎集团分两笔办理的本公司200万股和300
           万股质押股份,质押到期,其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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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担保借款资金本息已归还,已解除质押重新办理了质押登记。浪莎
           集团对应于2018年10月23日办理的补充质押500万股,经与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协商,于2019年12月9日签订《最高额质押合
           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同意为浪莎集团通过浙商银行应收款平台处
           理的应收款保兑与应收款转让业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不变,即

           质押到期日为2021年10月23日。
                三、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
           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质权人知悉相关股份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
           情况,以及与质权人就相关股份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时处置方式的约
           定。
                四、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持股数量    持股    前累计质 后累计质
股东名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万股)    比例    押数量 押数量(万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万股)   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浪莎集团    4149.5355   42.68      3000      3200   77.12    32.92          0           0          0           0

 合计       4149.5355   42.68      3000      3200   77.12    32.92          0           0          0           0

                五、控股股东质押情况补充说明
                本次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比例达到 77.12%,超
           过 50%,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浪莎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9%,
           对应融资余额为 2,250 万元;未来一年内(含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
           股份数量 1175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8.3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09%,对应融资余额为 10,500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浪莎集团资信状况良好,资金流动性正常,具备质
           押融资借款的偿还能力,股份质押事项相关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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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到预警线或平仓线,浪莎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
   (二)公司控股股东浪莎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控股股东浪莎集团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造成影响。
   (四)公司控股股东浪莎集团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
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
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
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
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五)公司控股股东浪莎集团的本次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
业绩补偿义务。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事项为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到期解除后继续质押融资,以及补充(追加)质押转为质押信用业务
担保,涉及融资资金金额变化。后续若出现相关风险,浪莎集团将积
极采取应对措施,目前此次质押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事项
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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