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0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将
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在会议召开前提交我们
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青
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阅,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
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
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于 2019 年度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19 年度的审计费用。
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18 年度的
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19 年度的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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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奇凤 李东辉 黄建华 翟进步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