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川西部 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并仔细核查后,基于独立判断,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 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 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李晓黎 方万萍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