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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发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17-12-23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7-094
债券代码:136783          债券简称:16 金发 0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宋子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自 2017 年 11 月 10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54,335,6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 2017 年 12 月 6 日至本公告日,宋子明先生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4,335,6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宋子明先生不再是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017 年 12 月 22 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收到股东宋子明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宋子明先生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52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 自 2017 年 12 月 6 日至本公告日,宋子
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4,33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已完成减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宋子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自 2017 年 11 月 10 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90 日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4,335,6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
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85)。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于计划期间的具体减持情况:

 股东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总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名称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17/12/6          5.38      27,901,200       1.03
宋子明    大宗交易    2017/12/14          5.59       7,909,600       0.29
          大宗交易    2017/12/21          5.67      18,524,800       0.68
                     合计                           54,335,600       2.00

    (二)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 减 持 计 划 实 施       减持计划完成    减持计划完成
 股东名称
            前持股数(股) 前持股比例(%) 后持股数(股) 后持股比例(%)
 宋子明      171,650,000           6.32          117,314,400         4.32

    (三)本次减持事项与宋子明先生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
反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宋子明先生不再是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宋子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